索引号 | 01525917-0-04_A/2018-0213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供销社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8-02-13 |
文号 | 浏览量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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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九、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施甸县供销社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及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方针、政策和措施。
2、抓好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和发展工作。
3、负责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的组织、规划、协调、服务和建设工作。
4、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的规划、引导、协调、服务和管理工作。
5、管理社有资产管理中心,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指导社有资产管理中心搞好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工作。
6、制定和实施“乡村流通工程”人才培养计划,开展农产品经纪人、农民社员等培训工作。
7、协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的关系,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社员和供销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施甸县供销社为施甸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级别为正科级,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会计审计股、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管理股、经济发展股。总编制6名,其中事业编制6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有序推进供销综合改革。
当前,是国家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有利时机,是供销社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外树形象、内激活力的关键时期。我们一定要抓住历史机遇,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认真总结学习外地深化改革的经验,查找差距和不足。抓紧向党委政府汇报,尽快出台实施意见,确保综合改革积极、有序推进。
2.扎实推进社有企业发展。
社有企业是供销社强社之本,要始终坚持“抓合作社建设立社,抓社有企业发展强社”的治社理念不动摇,扎实推进社有企业发展。
3.加大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推脱贫攻坚。
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培育一批农民合作社。协调好农民专业合作社与社员的关系,更好的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带动更多的社员增强参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能力,使其更好地分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成果,改变农民只作为农产品提供者、只分享生产环节利润的局面。
4.创新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服务有抓手。
健全施甸县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管理机制,拓展服务内容,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在会计核算、信息资源共享、综合业务培训基础上,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能力,主动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逐步建立适合“三农”发展需要和供销合作社实际的可持续服务机制。
5.、积极拓展为农服务领域。
一是加快推动电商发展,以云南供销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为龙头,以社有资产管理中心持股与施甸畅隆旅游公司共同组建睿宸农特产品有限公司为抓手,力推我县农特产品线上交易,促其成为我县电商行业标杆。二是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以合作社开展技术培训、发展特色产业方式支持和参与脱贫攻坚。三着力推进食用菌产业发展,发展食用菌产业是县委县政府赋予供销社的职责,必须加强引导,立足资源优势,面向市场需求,按照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方向,采取有效措施指导好产业发展,努力打造施甸食用菌品牌。
6.着力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干部职工综合能力,着力打造担当有为 、开拓创新、充满活力的队伍;加强基层人才的引导,把大学生村官、农村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青年等吸收到专业合作社来,为合作社长远发展奠定人才基础。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工作全过程。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党风廉政精神和反腐败工作。应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切实转变作风、转变观念抓改革。三是继续做好老干部、工青妇等工作,继续做好安全生产、综治维稳、信访和保密工作,为供销社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3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6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1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7.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1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7.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7.7万元(本级财力117.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17.7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1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99.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5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17.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基本支出共计117.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9.96万元。1、基本工资30.11万元。2、津贴补贴50.14万元。3、奖金2.51万元。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75万元。5、失业保险金0.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39万元。1、办公费1.01万元。2、水费0.06万元。3、电费0.09万元。4、差旅费1.06万元。5、培训费0.32万元。6、公务接待费0.52万元。7、工会经费1.76万元。邮电费0.94万元。8、其他交通费用8.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5万元。1、生活补贴3.33万元。2、奖励金0.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 金额0万元,我单位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8年施甸县供销社部门预算财务总收入117.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较上年增3.02万元,同比增2.6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提标、养老保险提高。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7.7万元,较上年增3.02万元,同比增2.63%,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二) 2018年施甸县供销社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7.7万元,较上年增3.02万元,同比增2.6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提标、养老保险提高。其中,本年收入117.7万元,较上年增3.02万元,同比增2.63%,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7.7万元,较上年增3.02万元,同比增2.63%,(本级财力117.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三)2018年施甸县供销社部门预算总支出117.7万元,较上年增支3.02万元,同比增2.6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提标、养老保险提高。其中:基本支出117.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工资福利支出99.96万元,主要反映人员工资的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14.39万元,主要反映公务费、交通费、邮电费、福利费、培训费、职教工会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交通补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5万元,主要反映遗属补助。
八、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4.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6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7.7万元,基本支出117.7万元。两年相比增3.02万元。增幅为2.63%。主要原因是工资提标、养老保险提高。
九、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4.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7.7,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两年相比无变化。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我单位无需要解释说明的相关专用名词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用于保障机关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7.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9.96万元,占总支出85%;商品和服务支出14.39万元,占总支出1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5万元,占总支出3%。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施甸县供销社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5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52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4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4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44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2018年与2017年相比三公经费预算增加0.08万元,其中:2018年因公出国(境)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预算数增0.52万元,增加开支的主要原因用于《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适用的一切公务活动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预算数减0.44万元,减少开支的原因主要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划拨到公务用车平台,无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十一、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云南省施甸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施甸县供销社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