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7-0-04_A/2017-0207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供销社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7-02-07 |
文号 | 浏览量 | 21 |
关于施甸县供销社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六、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专用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关于施甸县供销社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基本职能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
2、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3、指导协调本系统有关行业协会工作;
4、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参与农村市场和商品流通网络建设,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开拓城乡市场,促进城乡经济交流与发展;
5、做好农副产品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反馈,提高信息服务功效。
(二)主要工作
1、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一是稳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二是加强社有资产管理。认真履行职责,把好资产监管关,确保社有资产的完整、保值和增值,壮大合作社经济实力,更好开展为农服务工作。
2、扎实推进“新网工程”建设。我社始终把“新网工程”建设作为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按照省社和市社制定的“新网工程”和十二五发展规划的要求,不断优化经营结构和服务功能,拓展新型流通业态,经营服务网络体系建设不断深入。
3、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工作责任意识,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4、努力抓好招商引资工作,完成招商引资考核任务。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民生支出、政策支出和重大建设项目支出,从严从紧控制 三公 经费和行政运行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着力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盘活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着力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二)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1.依法理财原则。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行为,编制预算时做到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2.真实可靠原则。预算数据真实准确,程序合理合法。
3.收支平衡原则。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坚持量力而行、统筹兼顾,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三)预算编制方法
主要包括:收入、基本支出和项目预算等内容。
(1)收入预算的编制。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下一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测算本部门取得的各项收入来源,收入预算要按收入类别逐项测算、编制。
(2)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根据国家现有的经费政策和规定测算本部门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人员经费预算应按机构编制主管部门批准的人员编制内的实有人数和国家规定的工资、津贴、补贴标准测算。公用经费按照财政核定的公用经费单项定额标准和调整系数测算、编制。
(3)项目预算的编制。项目预算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中的大型修缮费、购置费等。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参公管理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人,实有车辆1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总收入114.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4.6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4.6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4.6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4.68万元(本级财力114.6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4.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6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7.75万元,主要反映工资福利支出95.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本部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78%;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4.2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施甸县供销社
201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