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201525883XU/20241022-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4-10-22 |
文号 | 浏览量 | 53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2024年三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运行情况。三季度,施甸县政府网站运行正常,未出现被省级、市级通报情况。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三季度,全县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在运行的政务新媒体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
(三)领导信箱留言回复情况。三季度,全县未出现领导信箱留言超时答复办理情况。
(四)依公开申请回复情况。三季度,施甸县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1件,已按时回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更新不及时。多数单位没有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部分单位存在栏目逾期情况。
(二)审核不细致。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审核把关不严,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三审”制度执行不规范,特别是政务新媒体错字、漏字、敏感词频繁出现。
(三)解读不到位。对政策解读工作重视不够,政策解读较少。解读形式单一,未积极使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动漫等多元化解读形式开展政策解读。解读材料质量不高,文字解读简单复制摘抄文件内容或用会议审议时的起草说明代替解读材料。
(四)文件公开属性未标识。部分文件在制作过程中未表明公开属性,出现应公开未公开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落实主管、主办责任,加强对本级本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的指导和管理,乡镇、街道及县级政府部门不得单独开设网站。1个单位(含下属事业单位)原则上在同类平台只能开设1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在同类平台开设多个账号的,必须对账号进行清理整合,集中力量做优做强1个主账号。
(二)加强内容保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发布机制,严格把关发布内容,杜绝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错敏词反复出现。
(三)加大解读力度。各级各部门要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等重点领域,积极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解疑释惑,及时、主动、全面、准确发布政策解读。要从公众视角出发,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多采用图表图解、视频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政策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和政策解读质量。
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