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8-8/20231110-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营商环境 | 发布日期 | 2023-11-10 |
文号 | 浏览量 | 53 |
施甸县营商环境全面提质年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营商环境全面提质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16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营商环境全面提质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23〕25号),扎实开展营商环境全面提质行动,切实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以高质量营商环境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施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持续推进市场、政务、创新、法治、社会“5大环境”全面提质,全力推动市场主体提质扩容,让一流营商环境成为施甸县高质量发展的最亮“名片”,打响“施甸效率”、“施甸服务”、“施甸诚信”营商环境新品牌。
二、重点任务
(一)市场准入与退出。全面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做好市场准入效能评估(云南试点)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进一步完善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长效排查整改机制,持续清理各类不合理的门槛和限制,着力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全覆盖规范化清单管理并动态更新,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破解“准入不准营”。全面贯彻落实企业简易注销和歇业备案制度,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全面推行云南省开办企业“一窗通”网上服务平台,持续推进全程网办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同步发放。严格落实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实物公章和电子印章免费申领。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确保完成年度市场主体净增4660户(其中:企业2007户(含个转企321户)、个体工商户2653户),总量突破2.74万户目标任务。
(二)获取经营场所。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所有事项纳入审批管理系统管理,严禁“体外循环”。高效运转县级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严格落实《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为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创造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一般性投资类项目自立项到竣工验收,政府部门审批时间不超过40个工作日;持续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的日常维护和应用推广,落实二维码信息化管理,以“一项一码”实行项目全生命周期“码上查”、“码上跟踪”、“码上服务”,做好审批服务以防止事后审批、违规审批、不规范审批现象发生。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批复后及时推送纳入省“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对有条件的项目在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前提前介入,指导权利人做好权籍调查并缴清相关税费,及时登簿缮证,做到“交房即交证”。推广使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现商品房预告登记、抵押登记、一手房转移登记等业务全程网办;打通不动产转移登记与水、电、气同步过户办理一体化平台实现“一窗受理、联动办理”,加大不动产电子证照应用,实现纸质证书打印即同步生成电子证照。
(三)公共基础设施接入。全面实施建设项目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一次办”,拓展网上报装渠道,实现“零跑腿”;依托市级“联合报装”服务平台,串联“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业务流程,确保工程建设项目水电气网报装不超过3个环节,并做好材料清单和收费项目清单公布。明确告知承诺制审批具体范围,推行一般外线开挖工程告知承诺制审批,外线施工涉及的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路政许可、占掘路许可、物料堆放许可等审批,由供水、供电、供气、供网企业(单位)直接申请或代建设单位申报,有关审批部门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联审批,审批时限压缩到6个工作日。定期公布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供应质量、可靠性和可持续性等关键指标数据。
(四)劳动就业。深入实施“技能云南”施甸行动,统筹资源,不断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制质效,2023年开展各类培训不低于1万人次,全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0.4万人次以上,全年新增专业技术人才100人以上。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制,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62%以上。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持续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专项行动,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书面协议订立指导服务。加大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源头治理,强化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运用和劳动监察执法,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98%以上,开展好规范用工监督执法、联合检查。
(五)获取金融服务。建立政府引导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综合运用担保风险补偿等方式降低信贷风险,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加强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广应用,推动供应链核心企业与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系统对接,发展供应链融资,助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应收账款融资规模稳定提升。加强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推广应用,发展应收账款、碳排放权配额、林业碳汇、用能权、排污权、订单仓单提单、存货、活体畜禽等动产和权利担保品抵质押融资,及时做好担保登记公示,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量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发挥平台融资中介功能,提升金融服务效率。丰富普惠小微企业信贷产品,普惠小微贷款同比增速达到全市平均水平,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占比、有贷户数稳步增加,鼓励金融机构加强金融创新,探索推广“银税互动”、“随借随还”等线上化信贷产品,提高小微企业融资便利度。加强首贷服务,推进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各项政策快速、精准落地。
(六)跨境贸易。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各级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商投资的决策部署,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顺利实施,落实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加大外商投资企业培育支持力度,到2023年末全县外资企业达2户以上。
(七)便利纳税。做好财产和行为税10税种合并申报,进一步简化申报流程。探索推动“信用+风险”税务监控,简化无风险和低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流程,提供精细化服务,对企业进行精准分类管理。拓展“非接触式”办税,实现主要涉税服务事项智能化、便利化网上办理和系统自动判别、自动预填、自动计算目标。持续加强部门联动,努力实现企业年度报告依规共享、“多报合一”。拓展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实成果,运用统一税费政策口径工作机制强化政策执行指导。持续推动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继续抓好2023年新出台、展期实施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推动各项税费政策更加精准有效落地。符合条件的增值税留抵退税不超过10个工作日办结。
(八)解决商业纠纷。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健全诉讼服务机制,开辟民营企业绿色通道,为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和来访群众提供查询、交费、调解、速裁、庭审、保全、委托鉴定、电子送达等全流程诉讼服务,涉企合同案件电子送达率高于70%(使用电子送达的案件/受理案件数)。落实立案登记制度,实现立案服务“掌上办”、“异地办”。持续加强审限管理,严格执行审判流程,加大“分调裁审”工作力度,全面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加大涉企生效裁判执行力度,加强财产保全案件监督管理,深入推进执行流程规范分段集约改革,充分运用媒体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督促履行义务,规范运用司法保全、信用惩戒、强制查扣、司法网拍等工作措施,持续提高实际执行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降低终本率,缩短执行周期。抓实送法进企业和“一对一”帮扶民营企业活动,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升市场主体法治意识和契约意识。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压实各责任部门普法责任,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按照“向谁普、谁来普、普什么、普的好”的工作思路,针对问题短板,突出工作重点,扎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
(九)促进公平竞争。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制定出台县级《公平竞争审查协助审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办公室咨询、协调作用。严格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制度,依法依规从严控制新设涉企收费项目;严格执行中央和省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按要求落实省级制定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涉企省级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建立健全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长效机制巩固拓展脱钩改革成果,常态化深入落实《云南省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从源头上解决行业协会商会依托行政机关或利用行政影响力乱收费问题。严厉查处强制摊派、征收过头税费、截留减税降费红利等行为。
(十)清理隐性壁垒。持续清理政府采购领域隐性门槛,禁止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禁止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外地企业、中小企业、新成立企业、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禁止限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设定与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破除政府采购领域各类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严格落实公开招标项目“进场交易”,集中采购目录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要求,持续推进采购意向公开,确保2023年全县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率达95%以上。落实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制度,实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监督评价。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给予中小企业评审时的价格扣除优惠提高到10%-20%。持续清理招投标领域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的各类隐性门槛和差别化待遇,清理通过划分企业登记、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公平竞争的行为。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和远程异地评标工位制建设,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率达到95%以上。全面推行电子保函(保险)替代现金保证。完成CA数字证书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跨平台、跨区域、跨行业互认。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评标评审秩序,开展常态化检查工作,2023年开展线上巡检不少于12次。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举报“一张网”的监督管理模式。规范缴纳投标保证金管理,拓宽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确保保证金应退尽退。持续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及电子保函缴纳保证金工作,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及时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更新和公示。持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公示、备案事项、清理收费等并强化日常监管。严格按照法规政策组织税费征收,做好税费优惠减免,不得违规新设涉企收费项目,严厉查处强制摊派、征收过头税费、截留减税降费红利等行为。
(十一)办理破产。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简化审理程序,并联破产进程事项,压缩审理时限,加快“僵尸企业”出清,破产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不超过730天,破产申请审查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不超过55天。积极发挥预重整作用,减少企业直接进入重整程序可能面临的因重整失败而转入破产清算的不可逆风险,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与司法指引功能,推动各相关利益主体积极协商形成重整计划草案,保障庭外重组与重整程序顺利衔接。建立“线下协议、线上竞拍”的多元财产处置方式,提高破产清算效率;在破产企业资产处置中联动招商,积极引导外来资本参与破产财产处置,提升项目落地效能。
(十二)创新市场监管。贯彻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深入开展部门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合理制定监管抽查计划,建立完善“一单两库”,做到“应录尽录”,抽查结果公示达100%,实现行政监管和企业自律的双向融合。推动信用监管与重点领域监管深度融合,及时报送“双公示”信息并在网站公开,依据公开信息实施联合奖惩措施,报送联合奖惩案例信息。持续开展“互联网+监管”平台数据采集、维护以及监管行为采集、监管信息发布。在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应急管理、消防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制定完善执法工作指引和标准化检查表单,探索建立不予、免于或从轻予行政处罚清单,规范日常监管行为,注重抽查结果运用,确保抽查检查发现问题的后续监管和处理到位,联合惩戒到位。持续开展知识产权执法“铁拳”专项行动、知识产权“双随机一公开”抽检工作,加强整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持续做好对版权服务工作的指导、监督与管理工作,持续开展《著作权法》、作品登记等普法宣传,增强基层群众的版权保护意识。
(十三)提升宜居宜业环境。根据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的原则,强化招商引资企业相关人员子女起始年级、非起始年级入学(园)保障,实现全县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达到86%以上。持续开展县级公立医院提质达标和薄弱专科建设,通过充实人才队伍、设立专家工作站、改善就医环境,持续开展县级公立医院提质达标和薄弱专科建设,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机制,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纵深推进医保资金打包付费工作,提升公共医疗服务能力。贯彻落实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2023年全县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率达65%以上。积极建设新型公共文化主题功能空间,依托住宅小区、景区景点、文化创意园区,建设“城市书房”、“百姓书屋”、“文化驿站”、“乡愁书院”等新型公共文化主题功能空间,2023年至少推荐上报1个市级“最美公共文化空间”;强化养老公共服务建设,改造建设2个乡镇级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新增护理型床位50张,开展失能、残疾、高龄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重点发展老年人急需的助餐服务,建设“老年幸福食堂”1个。全面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强化移动污染源监管,大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全国前列。持续推进优良水体比例提升,全力推进劣V水质断面“清零”攻坚。保障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大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和新污染物治理,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科学划定造林绿化用地,依托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等项目,通过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封山育林、森林抚育等方式有序开展绿化工作。全面开展林草湿生态综合监测,完成营造林1万亩以上。积极推进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能通全通”和“互联互通”工程,2023年实施农村公路73.427公里,安防65公里。
(十四)提升便利度。实施数字政府建设,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深化“一网通办”建设,持续推广统一申办受理系统使用,推进政务服务平台与部门业务办理系统的对接打通和数据共享,实现服务事项进驻率达100%,网上可办率、全程网办率分别达到100%和80%以上。提升电子印章关联配置和电子证照数据汇聚率,不断拓展电子证照在移动端“扫码亮证”应用。各级政务服务实施机构备案电子印章并完成与电子证照颁发机构关联配置,配置率达100%,2023年新颁发电子证照加盖印章率100%。管好用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十五)增强获得感。做好政策动态梳理,及时上报完善惠企政策清单,依托全省惠企政策申报系统,做好惠企政策一窗发布、一口受理、一口咨询服务。推动更多的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将首批“一件事一次办”16项主题事项纳入县级“一件事一次办”综合接件窗口,及时发布“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一件事一次办”综合接件窗口、“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和“帮办代办”窗口规范设置率达100%。持续推进“一网通办”,认真落实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就近办”,整合公安、社会保障、市场监管、医疗保障、税务等行业部门自助服务功能,推广24小时集成自助服务,依托银行、电力、邮政等网点自助服务终端,拓展服务渠道,深化“就近办”成效。持续加强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提高电子政务服务外网在基层便民服务站的覆盖率。全面推广应用全省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在全省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深化“大招商”机制,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项目事前甄别、事中服务和项目退出机制,为招商企业提供全方位精准服务。
(十六)激发创造力。加快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依托重点企业、中介组织等载体,升级打造一批机制新、活力强、实效突出的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提升平台的孵化培育能力和研发能力,积极开展省级众创空间申报。根据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加强各类创新平台之间的横向联动,推动双创载体加强与发达地区的同行机构在孵化运行、人员培训、创业投资、市场开拓等方面开展交流合作。营造创新创业氛围,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和团体积极参加“云南创新创业之星”评选活动,选树一批创新创业优秀典型;加强创新创业技术人才的培养,依托“中国创翼”和“创翼云南”等创业创新大赛,鼓励优秀创新创业者和项目落地施甸。严格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精简办事流程,缩短办理时间,严把贷款、人力资源许可和劳务遣许可条件业务审核关。贯彻实施“兴保英才计划”,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人才政策支撑体系,搭建人才交流平台,畅通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开展引才聚才、服务引才等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统筹推进重落实。各任务牵头单位对照重点任务清单,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落实。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下设7个专项工作组加强信息共享、政策协同,推动相关领域任务落实和改革创新取得突破。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各成员单位的督促指导,按月调度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梳理短板弱项,动态监测问题整改和任务完成情况,形成统一领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严肃督办抓整改。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动态评估全县营商环境,定期对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对推进工作不力、进展迟缓的及时交办督办。建立年度考评方案,切实发挥营商环境评价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引领和督促作用。建立常态化督导工作机制,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督导督查,推动任务举措落地见效。
(三)“复制”典型树标杆。各成员单位要采取“典型引路法”,主动对标先进、加强学习借鉴,探索适合施甸县复制推广的优化营商环境创新举措,努力在行政审批标准化、政务服务便利化、网上办事智能化、市场监管精准化等方面不断取得新突破,努力形成一批具有施甸特色的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经验案例。
(四)加大宣传造氛围。各成员单位要全面总结提炼全县营商环境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效,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常态化宣传报道,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的感知度和影响力,推动形成“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的浓厚舆论氛围,凝聚全社会共识和力量,共同推进营商环境提质工作。
附件:施甸县营商环境全面提质年重点任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