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2-x/20240430-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水利领域 | 发布日期 | 2024-04-30 |
文号 | 浏览量 | 64 |
根据国家、省、市河湖长制决策部署,为切实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实”向“有能”转变,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现将2024年施甸县6条5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和23条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的防汛抗洪人民政府首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管理部门责任人、河长责任人、日常管护责任人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特此公示
附件:1.施甸县乌木龙河等6条5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
2.施甸县张家河等23条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50平方公里以下)
施甸县水务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