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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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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12-x/20231110-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水务局
公开目录 水利领域 发布日期 2023-11-10
文号 浏览量 115
主题词 水利、水务
2022年云南省第二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总结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保山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保办字〔200336号)要求,施甸县高度重视,于202331日制定《施甸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施办发〔20036号)。根据整改方案,施甸践行“一线工作法”和“清四乱”行动落实不到位工作已按要求有序推进整改完成现就整改情况总结如下:

一、反馈问题相关情况

()反馈问题。

1.督察报告反馈问题一:践行“一线工作法”不到位。指出保山市在落实河(湖)长制工作中,一些地方践行“一线工作法”不到位,还存在“只巡河、不治河”的现象,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欠缺。

2.督察报告反馈问题二:“清四乱”行动落实不到位,占用河道、违规采砂石等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目标。

1.各级河(湖)长深入贯彻落实河(湖)长制,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巡河工作,做到既能发现问题又能解决问题。完成时限是2023 10 月。

2.加大“四乱”整改力度,巩固现有成效,遏制增量、减少存量。完成时限是2023 10 月。

()整改措施。

1.一是压紧压实各级河长巡河责任,县级河长每 2个月至少巡河 1 次,乡镇级河长每月至少巡河 1 次,村级河长做到常态化巡河。二是优化河长考核制度,逐年提高河长有效巡河、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考核。三是每年开展1次学习培训,并加强督促指导,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加大问题整改力度,按时按质完成巡河发现和暗访督察交办问题。

2.一是在进行“清四乱”工作中,强化部门联动,严格督促各乡镇加大问题整改力度,提高问题整改的时效性。二是每年开展1次专题宣传,4次现场检查,深入推进“河湖警长制”,盯住怒江(施甸段)、勐波罗河(施甸段)、施甸河等重点流域,常态化开展整治,持续巩固“清四乱”工作成效,对新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坚持“遏制增量、减少存量”的原则,将占用河道、违法采砂等问题降到最低。

二、整改工作情况

()践行“一线工作法”不到位整改情况。

1.健全责任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河长制的决策部署,制发了《施甸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落实河长制各项相关工作的通知》《施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再次加强河长巡河工作及调整河长考核制度的通知》《施甸县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施甸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要点》《施甸县2023年度河湖长制责任考核细则》《2023 年施甸县河()长制宣传工作方案》等文件,完善了县乡村三级河(湖)长责任体系,形成党政同责、部门联动、责任明确、分级管理的工作格局。

2.强化河长履职。620日召开了施甸县2023年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暨总河长会议,总河长对全县河(湖)长制工作进行了系统安排部署,进一步推动各级河(湖)长巡河履职。2023年以来,县级河(湖)长有效巡河80次,乡(镇)级河湖长有效巡河3199次,村级河(湖)长有效巡河17286次。巡河发现问题898件,整改完成898件,整改率100%

3.完善管理机制。完善河长工作交接制度、河长动态调整机制、河(湖)长制责任递补机制,加强河长名录动态管理,及时复核更新河长相关信息,确保责任不脱节、任务不断档。2023年制发了《施甸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的通知》(施河长办发〔20233号)《施甸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复核更新河湖长名录表及管理信息系统的报告》(施河长办发〔20234号)等文,全面推行河(湖)管控信息化、智能化,在新老河长更新后及时对省、市河(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河湖库渠塘空间实体对象、河长信息等进行在线复核和更新。

4.注重业务培训。2023 228日,县河长办组织乡(镇)以腾讯视频形式参加了保山市河(湖)长制管理信息化系统升级培训学习。2023 324(星期五)16:00-17:30,县河长办按市级要求组织乡(镇)利用小鱼易连软件参加了河湖遥感图斑核查培训视频会学习,为排查落实问题、解决问题提升工作效能。会后迅速组织乡(镇)落实上级反馈疑似图斑问题现场核查取证及上报工作。523日至26日,水利部开展基层河湖保护治理培训课,县河长办组织乡(镇)以腾讯视频形式进行了学习。

5.狠抓问题整改。一是强化工作部署。212日、330日县委书记、县级总河长周耀泉带领县水务局、县住建局、生态环境局、甸阳镇等单位负责人从施甸河上游支流沿线、东沟进行巡河督查检查。515日开展了施七公路沿线路域环境及河道治理现场办公会。二强化问题推进落实。目前,针对施甸城区白龙河、东沟等问题开展专项检查6次,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强化闭环管理,对施甸河(县城段)、白龙河、东沟流域科学设置11个监测点,开展水质监测6次,动态掌握水质改善情况,并跟踪调度县城污水处理广进水浓。通过治理,县城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不断提高,202319 月份 COD 平均浓度39.22mg/L,氨氨平均浓度 11.60mg/L824日县河长办制发了《施甸县委督查情况通报第11期问题交办的通知》,94日制发了《关于施甸河干流(县城段)、白龙河、东沟水质情况及问题交办整改的通知》,重点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滞后、农村生活垃圾设处理设施工作推进滞后等工作进行分办督办。2023年县河长办对市级2023 第一季度河湖暗访发现问题进行了跟踪督办,问题涉及怒江干流位于万兴乡牛汪塘村白沙水位置有江边搭建临时澡堂已经拆除完成。

6.加大资金投入。制定施甸河及县城周边支流保洁方案,将施甸河及城区周边河道纳入统一管护,由云南俊洁环卫有限公司负责落实相关清淤除障工作,并配置26名保洁员专门负责河道及河道两旁的环境卫生保洁,统一配备衣服及打捞工具,年度管护经费100万元。目前,施甸河及城区周边河道面貌已明显改善。

()“清四乱”行动落实不到位整改情况。

1.强化部门联动。进一步完善“河湖警长制”工作机制,打造警政、警民合力“治水共同体”,为全县河湖水环境治理保驾护航;进一步完善“河长制+检察”协作机制,推进涉水违法案件执法监管,以更大力度推进涉水案件公益诉讼力度;进一步完善“全面推行河(湖)长+校长”协作机制,形成“以师生带动家庭,以学校带动社会”共同关注和维护江河湖库健康生命的良好氛围。2023415日、417日县级分别组织开展了勐波罗河部门联合检查共2次。2月份,对施甸县太平镇江湾子非法采矿进行了立案查处。

2.注重宣传引导。一是“面上”宣传。清河行动过程中,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发动广大志愿者参与捡拾白色垃圾、宣传卫生环保等活动过往行人和周边群众宣传环保知识,引导沿河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整体提升生态环保意识,形成人人参与、共同保护河道环境的良好氛围。二是重在“线上”宣传。2023322日第三十一届世界水日322日至28日第三十六届中国水周到来之际,为营造社会节水氛围,培养全民节水护水意识,施甸县水务局到姚关镇、老麦开展了强化依法治水 携手共护母亲河主题宣传活动。65日环保日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节水宣传册、保护河流标语的围裙、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向群众普及饮水安全常识、生活节水知识、河道水生态保护等相关知识,倡导广大群众要争当节约用水的宣传者、文明用水的倡导者、科学用水的践行者。同时还利用街天与各其它单位在县城南农贸市场人民路街道设立服务台,通过悬挂宣传布标、发放宣传品等形式向广大来施甸街天赶集群众宣传水知识、河长制工作。三是重在“点上”宣传。结合日常工作的开展,把全县富有特色的工作亮点积极向外宣传。截至目前,已经撰写发布施甸县河长制工作信息15期。在保山日报、云南日报刊发河(湖)长制工作相关新闻各2篇。

3.深化清河行动。制发了《施甸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长清河行动”的通知》(施河长办发〔20237号),明确了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任务、统一了时间安排,419日—21日启动施甸河“河长清河行动”,各乡镇同步开展“清河行动”,通过“职工+党员+群众”“人工+机械”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全县共投入人力20000余人,清理河湖库渠共146条(段),清运垃圾3394.6吨。516日—610日对施甸县河坝区段水面漂浮垃圾、水葫芦、浮萍,两岸杂草、枯枝烂叶进行全面清理,累计投入人工467人次、运输车辆72车次,清运垃圾18.3吨。810日—24日组织专人对施甸河县城段开展清淤除障专项行动,完成清理长度1.8千米。825日水务局又开始组织专人对白龙河开展清淤除障专项行动。

4.常态化“清四乱”。制发了《关于持续推进2023年度河湖“清四乱”工作的通知》,深入开展以“清淤除障、整治妨碍行洪突出问题、整治‘四乱’(乱建、乱占、乱堆、乱采)”的专项行动。截至目前,自查发现“四乱”问题8件,其中:乱建问题4件(涉及太平镇滥枣河1件、木老元乡勐波罗河2件、怒江万兴乡牛汪塘村段1件)、乱占问题4件(涉及施甸河甸阳镇段3件,仁和镇段1件),目前问题已全部整改销号。完成上级反馈疑似“四乱”及“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整治”图斑问题93件(其中桥梁79件、拦河闸坝14件,具体为官市街河6件、黄家河2件、马谷田河1件、旧寨河2件、滥枣河14件、落水坑河3件、施甸河39件、水长河2件、乌木龙河5件、姚关河5件、由旺河14件)。93件问题已完成复核举证,最终被省级驳回10件认定为问题,10件问题整改工作正按省市要求推进。

三、下一步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压实各级河长责任,全面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二是将认真利用好相关平台系统,持续做好河长巡河及发现问题交办处理工作,督促各河长既要巡河又要治河,做到巡河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持续巩固“清四乱”工作成效。

                        施甸县水务局

                                                   2023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