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272300-x/20240913-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地震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4-0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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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100341901000
施甸县地震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施甸县地震局是施甸县人民政府直属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实施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计划。(二)依法管理和指导全县地震监测预报、灾害预防、抗震设防要求执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以及地震应急救援等各项工作。(三)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及其他有关工作预案并做好检查督促、备案和演练;执行县抗震指挥部联席会议的决定。(四)依法从事地震监测工作。(五)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社会动员,在全社会广泛普及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地震科普知识,增强民众逃生避难和自救互救能力。(六)加强‘三网一员”建设。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实组织保障,高位推动防震减灾工作。坚决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新理念,认真学习领会、准确把握重要指示批示的核心要义,加强组织领导,狠抓任务落实。在3月4日召开了2023年防震减灾联席会议,会上传达学习省、市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并对年度防震减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层层压实防震减灾各项工作责任。
2.加强台站运维管理,紧盯地震监测站点安全。坚持定期对辖区内6个站点开展巡查,做好日常巡查登记、维护,及用电、用水安全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转、数据上报准确。在“安全生产月”、汛期等重要节点对辖区内5个地震监测台站及1个地震综合观测站进行安全生产排查,及时排除存在隐患,保障地震监测数据连接畅通。
3.前兆观测规范有力,确保监测数据高效准确。严格按照行业规范,精准把控观测环境保护、仪器检查标定和校对,常态化开展地震前兆人工模拟观测,规范实施地震监测及入库上报等工作。截至目前,开展地震监测仪器标定、检查3次,累计获取并分析处理、传输上报模拟观测前兆数据1212组;收取并分析处理数字化微观前兆数据2181600组,上报宏微观异常零报告表43份,上报宏观异常现象调查表1份。
4.加强地震安全值班值守,认真履行地震趋势会商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收集宏观、微观监测数据,为震情速报、震情分析提供可靠保障。召开地震趋势月会商会10次,参加保山市2023年年中地震趋势会商会1次,编撰地震震情会商报告10份、2023年年中地震趋势会商报告1份、云南省2024年度地震趋势研究报告1份。
5.强化地震安全知识宣传,加大科普示范创建。持续开展地震领域普法强基和防震减灾知识“七进”活动。以“4·15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5·12”防震减灾日、全国科普宣传周等重要节点为契机,通过进校园、进社区、进医院、进机关等开展教育活动,科普讲座7场次,受众人数5000人左右。全力推进“地震科普 携手同行”主题活动,按计划申报10所学校参与2023年“地震科普 携手同行”主题活动,参加保山市防震减灾科学传播师线上培训20人,顺利完成线上培训13人。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和公众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截至目前,2023年申请省级师范学校和国家级师范学校2所。
6.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极限思维,不断提升防震减灾能力。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省、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工作专题会议、全市地震局长会议精神,配合市地震局完成地震灾害重点隐患调查数据整理与入库,按照抗震设防信息采集长效机制,完成2023年度改扩建及加固工程项目信息录入工作。
7.着力补短板、强弱项,稳步推进地震应急处置能力。建立我县地震救援“第一响应人”培训团队,组织开展人员培训1场次,及时更新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和各专项工作方案,强化队伍建设,抓好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参与组织各部门应急演练8场次;加强群测群防人员日常管理及业务培训,增强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地震应急处置能力。
8.明确发展思路、主攻方向,实现震害防御新突破。大力普及地震预警公共服务,在各类宣传活动中普及并帮助群众安装“地震预警APP”3000余人次;加快实施县域内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终端“一校一台”全覆盖工程,已为全县45所学校提供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终端。
9.精准科学施训,不断提高防震减灾业务培训的水平和质量。坚持条块结合、上下结合、内外结合、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相结合,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相结合,不断创新优化教育培训方式方法。认真开展周、月会商。专题分析研究土耳其7.3级地震灾害、隆阳区5.2级地震灾害。在隆阳区5.2级地震发生后及时反应、迅速集结,第一时间向县级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地震三要素,同时,向两办上报震情报告,重点关注隆阳区5.2级地震灾害在辖区内的舆情导向。同时,开展隆阳震源机制分析和发震构造及机理分析,强化连续波形浏览,加密震情监视跟踪,实时监测余震,做到及时上报处置。进一步完善细化《施甸县地震局2023年地震应急专项预案》,制定《施甸县2023年震情跟踪工作方案》,编撰《施甸县地震局地下流体观测2022年度综合观测年报》,为下一步开展地震监测预报前兆监测数据应用提供有力数据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震害防御与法规股、监测预报股。各机构职能职责分别是:
1.办公室。贯彻执行上级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内外协调,上传下达工作。负责全局政工、人事、会务、公文处理、档案、保密、财务、后勤等工作。负责制定各类地震应急预案,对各级各部门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给予必要的指导。县内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协调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做好地震灾情速报和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
2.震害防御与法规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防震减灾法制建设,开展防震减灾执法检查、督察。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法对有关单位地震监测设施设立和撤销影响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的建设工程的审批。负责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地震群测群防网络建设。负责地震应急预案及有关工作预案的管理。参与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县内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服务工作。
3.监测预报股。负责和管理全县地震监测工作,负责地震监测和监测仪器、计算机网络、信息节点维护管理,有效提高地震监测质量。按照地震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全县地震预测、预报工作。负责全县地震宏观联络员队伍建设和管理。调查落实县内出现的地震宏微观异常现象,做好震情监视跟踪工作。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施甸县地震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施甸县地震局。
纳入施甸县地震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施甸县地震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施甸县地震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施甸县地震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地震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899105.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9105.9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28392.01元,增长34.0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8392.01元,增长34.0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变动;事业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变动;其他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工资福利支出以及按工资基数提取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医疗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地震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899105.92元。其中:基本支出888965.92元,占总支出的98.87%;项目支出10140.00元,占总支出的1.1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28392.01元,增长34.0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19712.01元,增长32.83%;项目支出增加8680.00元,增长594.5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因今年工资福利支出以及按工资基数提取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医疗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增加。本年度项目支出增加了发放2名公益性岗位工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地震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88965.9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57413.29元,占基本支出的96.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1552.63元,占基本支出的3.5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地震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14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发放2名公益性岗位10月至12月工资,每人每月169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地震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9105.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28392.01元,增长34.05%,主要原因是今年工资福利支出以及按工资基数提取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医疗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9158.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9158.93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1454.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2%。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51454.33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728492.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0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96940.0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552.63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016.00元,决算为7290.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16.00元,决算为7290.1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60.6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地震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016.00元,支出决算为7290.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16.00元,决算为7290.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6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下乡用车次数减少,没有公务接待。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511.87元,下降43.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290.13元,下降23.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802.00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下乡用车次数减少,没有公务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乡村振兴工作、七进活动及每季度乡镇站台维护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施甸县地震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施甸县地震局资产总额102302.67元,其中,流动资产29950.45元,固定资产净值31329.0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净值41023.18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4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100341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