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272300-x-/2020-0924003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地震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0-09-24 |
文号 | 浏览量 | 22 |
监督索引号53052100341901000
施甸县地震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施甸县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施甸县地震局是施甸县人民政府直属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实施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计划。(二)依法管理和指导全县地震监测预报、灾害预防、抗震设防要求执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以及地震应急救援等各项工作。(三)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及其他有关工作预案并做好检查督促、备案和演练;执行县抗震指挥部联席会议的决定。(四)依法从事地震监测工作。(五)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社会动员,在全社会广泛普及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地震科普知识,增强民众逃生避难和自救互救能力。(六)加强‘三网一员”建设。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地震监测管理,提高地震预报水平
一是加强各种设备、设施、网络的管理和维护工作。我县建有 2个强震台、1个信息节点,并对各种设备、设施、网络定期进行检查、管理和维护,使其保持正常运转。
二是抓好前兆监测,为地震预报提供准确可靠的分析依据。我局每天坚持到施甸契丹温泉井进行取样观测,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每天按时上传各种观测数据,确保观测数据连续不断、准确、可靠。每天坚持对仁和观测井五项数字化数据的收集存储分析。
三是坚持震情会商制度,做好震情分析预报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相关规定和管理办法,按时参加全市震情视频会商、报送周月会商意见。平时加强震情会商与应急响应技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
四是制定震情跟踪方案,提高短临跟踪效果。确定了短临跟踪重点区域和范围、技术思路、技术方案、预测技术方案,震情跟踪预测技术方案由专人负责。
五是做好姚关基本台、武装部基准台站建设前期工作。
2、提高震害防御能力,降低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一是加强抗震设防管理,提高建设工程震害防御能力。坚持按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加强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对新建、改扩建的一般建设工程都能严格按照《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确定抗震设防烈度要求,同时对按规定达到运用隔震减震技术的新开工建设工程提出了要求。
二是加强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按照“积极、稳妥、慎重、科学”的原则,做好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利用《防震减灾法》实施日、科普宣传周、“5.12”、 “11.6”、法制宣传日等时段,开展形式多样的防震减灾宣传活动。每年计划宣传12次以上,发放防震避震知识手册和各种宣传资料1.5万份。 。
3、积极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施甸县地震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施甸县地震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施甸县地震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地震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823,647.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8,202.75元,占总收入的96.9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5,445.00元,占总收入的3.09%。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146,210.69元,下降15.0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71,655.69元,其他收入增加25,445.00元。与去年相比下降的原因:由于工作原因人员调出2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地震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795,597.75元。其中:基本支出725,597.75元,占总支出的91.20%;项目支出70,000.00元,占总支出的8.8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减少174,260.69元,下降17.97%,主要原因:由于工作原因人员调出2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地震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25,597.7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4,260.69元,下降17.97%,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减少219,950.69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24,310.0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地震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0,000.00元,主要原因本年增加了防震减灾专项资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办公费11,588.95元,邮电费2,912.42元,劳务费54,3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98.63元。主要用于开展防震减灾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的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地震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4,202.7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31%。与上年对比减少195,655.69元,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减少236,825.69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28,830.00元,项目支出增加7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3,432.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3,817.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32,445.49元,其他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1,372.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66,952.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1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06,180.6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6,076.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696.00元;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地震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370.00元,支出决算为2,793.63元,完成预算的20.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93.63元,完成预算的23.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未进行公务用车大维修,未产生修理费用。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930.37元,下降40.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384.63元,增长98.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315.00元,下降10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384.63元的原因:由于脱贫攻坚,出车次数多。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315.00元的原因:本年未产生公务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93.63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93.6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93.6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施甸县地震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主要原因为: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施甸县地震局资产总额129,428.17元,其中,流动资产28,050.00元,固定资产56,440.1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4,938.06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30.6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处置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益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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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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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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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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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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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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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29428.17
| 28050.00
| 56440.11
|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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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4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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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93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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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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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施甸县地震局无民生项目、重点支出项目以及涉及政府债券的项目,故无项目绩效自评。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全部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下一步,我部门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存在某些与自身正常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的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100341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