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272300-x-/2024-0301004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地震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程序 | 发布日期 | 2024-03-01 |
文号 | 浏览量 | 27 |
对未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者未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逾期不改正等二类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对外办理流程图
承办机构:施甸县地震局
承办股室:施甸县地震局震害防御股
服务电话:0875-8121563
监督电话:0875-12345
对以其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等二类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对外办理流程图
承办机构:施甸县地震局
承办股室:施甸县地震局震害防御股
服务电话:0875-8121563
监督电话:0875-12345
对未按照要求增建抗干扰设施或者新建地震监测设施的处罚(行政处罚)对外办理流程图
承办机构:施甸县地震局
承办股室:施甸县地震局震害防御股
服务电话:0875-8121563
监督电话:0875-12345
对侵占、毁损、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地震监测设施等三类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对外办理流程图
承办机构:施甸县地震局
承办股室:施甸县地震局震害防御股
服务电话:0875-8121563
监督电话:0875-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