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9517998-x-04_A/2016-0921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6-09-21 |
文号 | 浏览量 | 47 |
施甸县移民开发局
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移民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落实移民工作法律、法规的实施办法,并对上级研究拟订的移民工作地方性规章、政策提出建议。
2.配合项目法人和规划设计单位开展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的编制工作。
3.负责实物指标调查细则审查、审核、上报审批;移民安置实施项目上报核准;组织编制上报移民安置实施计划。
4.组织实施移民安置规划、移民安置实施计划和移民安置年度计划。
5.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移民安置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对移民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
6.开展移民安置项目、移民安置工作初步验收。
7.协调项目法人与县人民政府的移民安置关系;处理移民民来信来访,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库区、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工作。
8.组织开展全县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核定登记、报批工作;负责开展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报批工作。
9.负责全县移民后期扶持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后期扶持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0.组织单位干部职工进行业务培训及移民生产技能培训。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领导高度重视,移民工作推进顺利
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移民工作,把移民库区及安置区的规划实施建设作为群众路线教育的典型案例,“十二五”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科学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让各级移民组织进行专题讨论;施甸县姚关镇蒜园村美丽乡村建设以及维护移民稳定进行调研指导,有力的促进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2.姚关镇蒜园片区移民新村建设项目以及移民安置工作稳步推进
施甸县三块石水库建设时期,被征用土地及淹没区,主要涉及到施甸县甸阳镇蒋家村民委员会和姚关镇蒜园村民委员会,其中姚关镇蒜园村民委员会征占用地1503亩。由于受到被征用土地及库区淹没的影响,库区移民群众多次到县委、县政府反映存在的困难问题,要求给予解决。同时被征占土地的生产队(村民小组)群众就因为征占土地的事提出补偿诉求,多次到三块石水库管理所、水利部门及施甸县委、县政府上访,甚至群访,这些事件的发生严重影响了当地社会和谐稳定,也给全县相关水库移民带来了负面影响。
2013年11月5日,云南省人民政府组织了省移民局、省财政厅到施甸县姚关蒜园村进行了实地调研,并提出解决此突出问题的方案。以云南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3第98期)《保山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专题会议纪要》,明确了进一步加大对施甸县三块石水库姚关镇蒜园片区移民新村建设的支持力度。
2014年7月24日,云南省移民开发局技术服务中心在昆明组织召开《施甸县三块石水库姚关镇蒜园片区移民新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会,该项目通过评审并获得相关批复文件。
保山市施甸县姚关镇蒜园村本项目建设范围为蒜园村大汉庄、私由庄、龙平寺坡脚家园、上寨、中寨、下寨6个自然村和莽蒋新村的建筑工程、排水及消防给水工程、道路工程以及产业建设工程。
1.建筑工程
(1)住房改造工程
民房改造建设工程涉及大汉庄、私由庄、坡脚家园龙坪寺、上寨、中寨、下寨6个自然村和莽蒋新村,主要包括主房、厢房、厨房改造工程。
主房改造:新建和拆除重建212户;墙体粉刷196户;修缮加固255户;屋面三丘田处理297户,共计981格。
厢房改造:新建和拆除重建179户;墙体粉刷209户;屋面三丘田处理258户,共计752格。
厨房改造:墙体拆除重建193户;墙体粉刷131户;屋面三丘田处理148户,共计301格。
(2)村容村貌整治工程
村容村貌整治工程涉及大汉庄、私由庄、坡脚家园龙坪寺、上寨、中寨、下寨六个自然村和莽蒋新村,主要包括新建和改造卫生厕、新建大门、围墙、院场硬化、户内绿化等工程。
新建卫生厕498户,改造卫生厕33户,化粪池412个。
新建大门382道。
新建围墙379户,共计6960.18m,改造围墙182户,共计3890.5m。
院场硬化在50m2以上的共403户。
户内实施绿化595户。
村容村貌整治工程规模确定,是根据《施甸县姚关镇蒜园村库区移民及美丽乡村示范点建设规划》规划要求,对需要整治的移民院落进行现场调查统计,并结合移民的整治意愿所统计得出的。
(3)备用消防水池工程
对村内12座水池进行修缮加固及防渗透处理,作为备用消防水池,采用青石板砌筑池壁,外围设置石栏杆,池壁与栏杆之间地面采用15cm厚C20混凝土硬化。
(4)标识牌工程
私由庄村口设置5.4mx3.7m标志碑一座;各自然村与施孟公路交叉口分别设置1.4mx0.5m指路牌一块,共设置12块。
(5)墙体文化工程
墙体文化建设825m2,在公路沿线及较显眼的墙壁上绘制具有契丹文化的图案。
(6)文化活动场地工程
上寨、大汉庄两个自然村各建设文化活动场地1块,共2块。
(7)垃圾热解站
新建占地2.52亩垃圾热解处理站一个,购2t/d垃圾热解设备1台、机房300m2,管理用房60 m2,厕所23 m2,污水处理池5.21 m2,24 m3水窖1口,以及电力设施等。
2.排水及消防给水工程
(1)排水系统
村庄排水沟建设,主要采用暗沟形式,上覆钢筋混凝土盖板,并每隔10m设置雨水篦,总计9302m。其中:大汉庄2489m;私由庄1510m;坡脚家园656m;龙平寺525m;上寨1971m;中寨827m;下寨1324m。
为解决移民新村每户居民的生活废水排放问题,本项目设出户排水管。出户排水管采用管径200的HDPE排水管,总计12316m。其中:大汉庄2746m;私由庄2250m;坡脚家园780m;龙平寺780m;上寨2480m;中寨1290m;下寨1990m。
(2)消防给水系统
在大汉庄、私由庄、龙平寺坡脚家园、上寨、中寨、下寨新建消火栓和配套的给水管道。其中消火栓总计78个,消防给水管总计6627m。根据项目区各个村庄分布高程,并考虑已建成的水厂输水管走向,本项目拟在村边的高地共建设6座高位消防水池,分别位于龙平寺后山、中寨后山、坡脚家园后山、私由庄后山、莽蒋新村后山、大汉庄后山。
3.道路工程
(1)村庄道路路面硬化总计16943m2;
(2)入户道路路面硬化总计16008m2;
(3)生产便道总计5700m2;
(4)道路亮化工程总计316盏路灯;
(5)道路绿化工程总计种植行道树441棵,地被357.21 m2。
4.产业建设工程
(1)林果种植项目
蓝莓基地建设面积20亩,其中大苗栽植3亩,小苗栽植17亩;
中国大樱桃基地建设面积106.22亩;
冬桃基地建设面积285.57亩;其中,1.39亩为零星种植,不设置滴灌工程。
夏雪梨基地建设面积8.19亩。零星种植,不设置滴灌工程。
滴灌工程,其范围为:蓝莓基地20亩,中国大樱桃基地106.22亩,冬桃基地284.18亩,共410.40亩。零星种植的1.39亩冬桃及8.19亩夏雪梨不设置滴灌工程。
(2)莲藕种植扶持项目:莲藕种植规模1574亩。宽度在1.2米以上的藕田埂子,每隔2米种植一株冬桃,该藕田宽度大于1.2米的藕田埂子总长2905米,栽植冬桃1453株,合13.09亩,不设置滴灌。
(3)种植技术技能培训12期。
3.蒋家村整村推进项目以及移民安置工作稳步推进
施甸县三块石水库(中型)和蒋家寨水库(小一型)两座水库仅有一护坝相隔,相互映衬,宛如两颗璀璨的明珠镶嵌于施甸县城南部山区。两座水库在防洪、发电、灌溉、供水、生态等方面发挥了巨大效益,有力地促进施甸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时两座水库的移民为此也作出了重大贡献。1957年始建蒋家寨水库,大部分移民自行搬迁到现三块石水库库盆内,1977年建设三块石水库,移民再次搬迁,形成现在的蒋家寨、中寨、下寨三个自然村落。由于扶持政策不统一、扶持标准偏低、移民直接受益不够等多种原因,目前三个移民村组基础设施滞后、房屋破旧、产业单一、村庄环境脏乱差较为突出等问题制约着三个移民村组的社会、经济发展。
整村推进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既有利于提高贫困人口综合素质和贫困村持续发展的能力又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力推进。结合云南省委、省政府要求移民工作要提高认识、落实“两大目标”、明确“三方责任”、遵循“四项基本原则”、提升“四种意识”和处理好“五个关系”,施甸县根据移民现状,重点把三块石水库移民安置区甸阳镇蒋家村委员所辖的蒋家村、中寨、下寨三个自然村进行整村推进项目建设。
(1)移民民房改造建设工程
此次移民民房改造建设工程涉及蒋家寨、中寨、下寨三个自然村。新建和拆除重建砖木结构以上房屋48户;主房墙体粉刷15户;主房小棋盘铺座浆式(三丘田)屋面处理45户146格;拆除彩钢瓦或石棉瓦9户。新建和拆除重建厢房54户,墙体粉刷9户,屋面三丘田处理36户115格。厨房拆除重建38户,屋面三丘田处理不含厦子14户30格,拆除彩钢瓦或石棉瓦7户,墙体粉刷12户。对33户搬迁后再次新建房农户进行补助。
(2)村容村貌院落整治工程
新建和改造卫生厕93户,化粪池34个。新建大门71道。新建围墙1136.7米,改造围墙549.7米。院场硬化在50平方米以上的共72户。户内共实施绿化的117户。
(3)亮化工程
根据现状重点在蒋家村、中寨、下寨村民小组入村主干道人流相对集中的路段规划太阳能节能路灯60盏,其中蒋家寨小组30盏,中寨小组15盏,下寨小组15盏。
(4)村庄道路完善
完善三个自然村,97户农户,长2845.1米,面积7112.8平方米的道路硬化。
(5)墙体文化建设
一是制作三套工艺模具。二是绘制图案108平方米。
(6)绿化工程
种植云南红绿化樱桃树300棵。
(7)标志碑建设
在蒋家寨、中寨、下寨各设置一个项目标志碑。
4.后期扶持成效明显
一是自开展后期扶持工作以来,全县共核定登记后期扶持人口1253人(采取直补到人后期扶持方式的1255人,其中有2人为漏登人口),涉及全县5个乡镇(甸阳镇、由旺镇、水长乡、旧城乡、老麦乡),8个村委会(蒋家村、同邑村、长水乡、平场子村、永福村、坡脚村、旧城村、红谷村)的16个行政村,3座大中型水库,按照每年每人补助600元的政策,20年共补助后期扶持人口资金1503.6万元。二是从2007年至2015年12月,全县共向省、市级移民部门争取实施扶持项目48项,资金5031.2万元,平均争取实施每个项目104.82万元,受益人口达9千多万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得到较大改善。三是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项目工作正在积极有序的开展。四是2015年共完成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职业教育招生16人。通过多年的努力,大批困难移民得到政府扶助,库区交通、饮水、用电及社会保障条件大为改善,优势产业实现加快发展,移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
5.库区与移民安置区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严格执行移民工作政策法规,正确处理移民利益与水库建设以及移民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把尊重移民意愿纳入决策程序,依法依规处理移民来信、来访,无赴昆进京上访案件,均给予满意答复,做到大事不出市,小事不出县、乡的要求。二是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集中化解信访积案和遏制进京非正常上访活动,变移民上访为领导干部下访,妥善化解一批事关社会稳定全局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维护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社会稳定。三是认真落实、管理、使用移民维稳经费,2015年收到市局拨入维稳经费50万元,对有效解决移民信访问题给予了经费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按单位基本性质划分: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1个。与上年一致。
2. 按单位执行会计制度划分: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1个。与上年一致。
3. 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一级预算单位1个。与上年一致。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根据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移民开发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施政办发〔2011〕239号”,设立施甸县移民开发局为县人民政府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计入县政府机构数,正科级,加挂“施甸县移民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批复内设4个机构,即:办公室、规划股、后扶股、财务股。施甸县移民开发局暂定编制数4名、工勤编制数1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局长1名、副局长2名),非领导职务的设置和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2015年实有7人(公务员5人,工勤人员2人)。公务用车编制数为1辆,实有1辆。县移民开发局成立后,履行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行政管理职能。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施甸县移民开发局决算总收入1237.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9.52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1060.48万元,年初项目支出结转收入107.76万元),占总收入的91.29%。与上年对比增41.6%,主要原因:一是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增加了259人,并且补发2014年后期扶持资金15.54万元;二是2015年项目增加,所以项目经费支出增加,新增项目收入980.35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施甸县移民开发局决算总支出1226.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48万元占总支出的8.11%;项目支出1126.64万元占总支出的91.89%。工资福利支出39.13万元占总支出的3.19%;商品和服务支出65.41万元占总支出的5.3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47万元占总支出的4.2%;其他资本性支出1070.11万元占总支出的87.28%。与上年对比增41.3%,主要原因:一是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增加了259人,并且补发2014年后期扶持资金15.54万元,2015年对个人及家庭补助移民直补资金共49.25万元;二是2015年项目增加,所以项目经费支出增加,新增项目政府性基金收入980.35万元,2015年项目资金总支出1157.0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126.64万元;基本支出30.44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施甸县移民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9.48万元。与上年129.59万元对比减少23.23%,原因是商品服务支出减少14.89万元。包括办公费1.2万元、邮电费0.06万元、水电费0.27万元、公务接待费2.53万元、公务用车费0.53万元、租赁费1.45万元(属于2014年项目指挥部租赁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移民局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一致。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情况
2015年移民局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168.24万元(其中包括年初结转资金107.76万元;本年收入1060.48万元)。2015年政府性基金支出1157.0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126.64万元;基本支出30.44万元移民直补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移民开发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63%。与上年70.54万元对比减少2.1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9.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9.1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8.89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21.01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移民移民开发局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3.3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65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3.39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5.37万元减少1.9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报告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施甸县移民开发局2015年没有因公出国(境)团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施甸县移民开发局2015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2015年我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74万元,比201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7万元减少0.53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23.35%。主要用于保障移民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施甸县移民开发局2015年公务接待费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56批次,359人,接待费开支1.65万元,比去年同期3.1万元减少1.45万元,减少46.77%。主要用于开展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经济发展项目调研、规划、编制以及开展其它移民工作等产生费用。
在“三公”经费管理中采取:一是公车运行费用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制度。如实登记上报公务车辆情况,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封存停放的规定。
二是严格执行县移民开发局出差、接待审批制度,坚持“热情、大方、周到、节俭”原则。接待外来参观学习及其他公务人员,一般实行工作餐,确需宴请的应经主要领导批准,严控陪餐人数和接待标准。严禁部门、单位之间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期间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施甸县移民开发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施甸县移民开发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4万元。运行维护费1.74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0.5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施甸县移民开发局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施甸县移民开发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56批次,359人,接待费开支1.65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1.65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1.4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施甸县移民开发局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施甸县移民开发局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48万元,与上年129.59万元对比减少23.23%,原因是商品服务支出减少14.89万元。包括办公费1.2万元、邮电费0.06万元、水电费0.27万元、公务接待费2.53万元、公务用车费0.53万元、租赁费1.45万元(属于2014年项目指挥部租赁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施甸县移民开发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