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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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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8480633-0-/2021-082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公开目录 公共资源交易 发布日期 2021-08-20
文号 浏览量 1
主题词 土地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施自然资告字[2021]05号)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施自然资告字[2021]05号)
施自然资告字[2021]05号 2021/7/28
经施甸县人民政府批准,施甸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4(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I-G-341 宗地总面积: 356平方米 宗地坐落: 施甸县甸阳镇惠通路南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2并且小于或等于2.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7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15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24    
主要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区位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356 一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5310720BA0061
现状土地条件:按现状土地利用条件出让。
起始价: 50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备注: 严格按照施自然资规条【2020】55号进行审批建设。
宗地编号: I-G-342 宗地总面积: 356平方米 宗地坐落: 施甸县甸阳镇惠通路南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2并且小于2.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7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15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24    
主要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区位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356 一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5310720BA0061
现状土地条件:按现状土地利用条件出让。
起始价: 50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备注: 严格按照施自然资规条【2020】56号进行审批建设。
宗地编号: I-G-400 宗地总面积: 1061平方米 宗地坐落: 施甸县甸阳镇善洲大道西侧、白云路南侧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2并且小于或等于2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7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20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24    
主要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 区位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其他商服用地 1061 二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4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5310720BA0069
现状土地条件:按现状土地利用条件出让。
起始价: 159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备注: 严格按照施自然资规条【2020】43号、施自然资规条【2020】59号(对施自然资规条【2020】43号的补充进行审批建设。)
宗地编号: I-G-412 宗地总面积: 2156平方米 宗地坐落: 施甸县甸阳镇施孟公路以西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2并且小于或等于2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7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20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24    
主要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 区位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其他商服用地 2156 二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6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5310721BA0025
现状土地条件:按现状土地利用条件出让。
起始价: 291万元 加价幅度: 2万元
备注: 严格按照施自然资规条【2021】05号进行审批建设。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1年07月28日2021年08月16日保山万盛馨安拍卖有限公司(施甸县契丹温泉古镇正大门牌坊旁A10-S-07号)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1年07月28日2021年08月16日保山万盛馨安拍卖有限公司(施甸县契丹温泉古镇正大门牌坊旁A10-S-07号)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8月16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1年08月16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1年08月17日15时00分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以上出让宗地除I-G-412不设底价,其它均设有底价。
2.按宗地现状利用条件进行出让。
3.受让人自竞得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金。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施甸县契丹温泉古镇正大门牌坊旁A10-S-07号
联 系 人:朱先生、李女士
联系电话:0875-8125277、13987589168、13577566274
开户单位:施甸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云南施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银行帐号:2500 0178 7230 0012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