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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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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8480633-0-/2021-0902018 发布机构 施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公开目录 公共资源交易 发布日期 2021-09-02
文号 浏览量 5
主题词 其他
施甸县何元乡组军门村人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邀请书

施甸县何元乡组军门村人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邀请书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施甸县何元乡组军门村人饮工程建设项目已由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已落实 ,项目业主即招标人为 施甸县何元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 云南博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施甸县何元乡组军门村人饮工程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SDGC2021-BYZB-Y014号

3.建设地点:何元乡组军门村。

4.项目规模:

新建 4 个 200 立方米标准化蓄水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5.工期要求:90日历天。

6.工程质量与验收:

6.1工程质量标准

(1)乙方须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施工,同时严格遵照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强制性条例、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施工,如不按施工规范规程施工,甲方有权暂停其施工限期整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2)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的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唯一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会议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

(3)施工中如发现设计图纸与施工现场有较大误差需要修改设计时,必须事先由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并交设计单位复查报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6.2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合同相关技术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乙方中标所承诺的质量等级标准为本工程的合同约定条件,中标方如未达到质量保证的,罚没质量履约金。

(3)隐蔽工程,乙方必须提前三天告知甲方及监理公司,经甲方和监理方等有关单位现场查验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7.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7.1 本次招标范围:新建 4 个 200 立方米标准化蓄水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7.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同时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3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或成立至今有效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

3.业绩要求:近3年(2018年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

4.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不良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查询截图证明材料);投标人法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记录(以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结果截图为准);

5.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

6.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7.其他要求:(1)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须为投标人企业在职员工并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不少于3个月的由社会保险部门或机构出具的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须有社保部门或机构盖章);(2)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执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投标人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情况: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事建筑活动中无农民工工资支付不良记录(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向相关人社部门申请查询出具的“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处罚)记录”的证明函,有不良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4)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网上电子文件的获取:请各潜在投标人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baosha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并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 现场报名确认时间及地点:网上报名成功者,请于2021 07 08日至2021 07 1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博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施甸县仁和商贸陈35幢4号)。持报名资料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并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报名成功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报名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必须是本公司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经理建造师证。(注:以上资料均需查验并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

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套,售后不退。

4.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07 30 09 00 分;

地点: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1 开标室(施甸县甸阳镇人民路06号)。

3.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baoshan.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及纸质版投标文件,若纸质版投标文件与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出现不一致,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投标文件可以为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黑白打印文本(无需重新签字盖章)。

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证书须携带到递交现场)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否则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按照“撤回”处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施甸县何元乡人民政府

地    址:施甸县何元乡何元街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778753617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博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施甸县仁和商贸城35幢4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508753100  0875-8826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