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8480633-0-/2021-0902014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公共资源交易 | 发布日期 | 2021-09-02 |
文号 | 浏览量 | 5 |
仁和镇金鸭塘村、银滚坡村产业道路建设和功能提升项目
施工招标投标邀请书
本招标项目仁和镇金鸭塘村、银滚坡村产业道路建设和功能提升项目业主为施甸县仁和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项目补助资金。招标人为施甸县仁和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资格后审)。
2.1项目名称:仁和镇金鸭塘村、银滚坡村产业道路建设和功能提升项目;
2.2项目编号:SDGC2021-BYZB-G017号;
2.3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项目建设地点为施甸县仁和镇金鸭塘村、银滚坡村,硬化道路长 4.9 公里,C25 混凝 土,宽 3-3.5 米,后 0.18 米;挡墙支砌 936 立方米;片石砂砾料 混填 4230 立方米,桥涵 1 座,直径 40 厘米混凝土涵管 40 米, 安装太阳能路灯 40 盏,土石方开挖、回填等附属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为60日历天,按一个合同段进行招标;
2.5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一次性验收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原件),具有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申请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 贰 级以上(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3.5当地人社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根据保人社发﹝2018﹞138号文件规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由招标人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查询,无需投标人单独查询,也无需将其装订于投标文件内,由招标人当场提交给评标委员会即可。
3.6未被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查询“信用中国”的结果截图为准)。
3.7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申请人请按上述报名要求,复印件装订成册作为报名书一份(要求提供原件的须按要求单独提供),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工程项目名称名称、项目编号,申请人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联系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如申请人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代理公司有权拒绝其提交的投标申请,带来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4.1请于2021年 05月 06 日至2021年 05月 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办理CA后由申请人自行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规定时间内自行报名,每个企业只接受一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申请人还须到云南博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施甸县仁和商贸城35幢4号)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以纸质报名成功为准,逾期恕不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00元。
4.3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陆仟元整(¥26000.00)。
5.1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项目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需要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书面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05月 27日09时 00 分,投标人应派专人于当日 08时 30分至 09 时 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施甸县甸阳镇人民路原供销社内四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 标 人: 施甸县仁和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博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施甸县仁和镇仁和街 地址:施甸县仁和商贸城35幢4号
邮政编码: 678200 邮政编码: 678200
联 系 人: 李工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15887660577 电话: 13508753100 0875-8826989
2021年 05月 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