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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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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8480633-0-/2021-0106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公开目录 公共资源交易 发布日期 2021-01-06
文号 浏览量 0
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云南省施甸县2020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次)招标公告

云南省施甸县2020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设计

施工总承包(EPC)(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NHY2020-SD-02

1.招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云南省施甸县2020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次),项目已由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山市农业农村局以保发改农经【2020】37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施甸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宏业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本项目相关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云南省施甸县2020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次)

2.2项目地点:云南省施甸县13个乡镇

2.3项目概况:云南省施甸县2020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项目,计划完善施甸县135家规模化养殖场(专业合作社)粪污处理利用建设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区域示范的相关设施设备;建设3个粪污深度处理点、6个种养结合及水肥利用示范点;该项目建成后,新建设施可处理8.7万头猪当量的粪污。

2.4工期要求:其中,设计周期20日历天;施工视资金下达情况,分阶段实施(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招标规模:招标控制总价3010万元,其中设计费招标控制价10万元,设备采购安装及施工费招标控制价3000万元

2.6招标范围:

1)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图设计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内容以及相关的优化设计工作;按设计规范要求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含配合竣工图相关工作)并归档,配合施工图设计审查(会审)及组织专家论证并取得评审意见及作出调整、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完成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工作及相关后续服务以及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协调工作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工作直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具体工作以招标人实际委托通知为准。

2)施工部分:按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委托的全过程审计单位对工程量和施工单价进行审核后,完成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土建工程及设备治安工程、田间工程、配套污水管网等全部施工内容负责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项目移交、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配合甲方开展工程监理、工程审计等。

注:招标人保留调整以上招标范围的权利,中标人应当无条件予以配合且不会因范围调整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2.7质量目标:符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其中: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云南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规范》(试行)、《畜禽养殖污水储存设施设计要求》(GB/T 26624-2011、云南省施甸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2020-2021年)实施方案及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的规划设计标准、材料使用、环保、防火、节能、绿色建筑等标准及规范。施工图通过审图机构审批和招标人会审,其他专项设计审查等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对所提供的设计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

2)施工部分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及国家、行业、地方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3.招标项目标段划分:

3.1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它组织;

4.2 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

4.2.1设计资质要求:农林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单位;

4.2.2施工资质要求: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的单位;

4.3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4.3.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承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5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个市政公用工程或环保工程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4.3.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2015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个市政公用工程或环保工程设计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4.3.3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4.3.4项目管理机构配置:项目组人员配备合理,并能满足本项目的需求,其中: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中须配备至少(含)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4.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9年)有效的财务报表。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企业上年度未处于亏损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须提供)

4.5信誉要求:投标人2017年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2017年至今所涉及的工程项目没有发生过重大以上(含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且投标人与招标人无任何隶属关系;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云南)(网址:http://www.yncredi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网页截图及承诺。(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须提供)

4.6业绩要求: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设计业绩指: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设计业绩或合同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或环保工程设计业绩不得少于1个,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项目经理施工业绩指:总投资在500万元及以上的环保或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个,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总投资在500万元及以上的EPC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不得少于1个,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4.7其他要求:a、本次招标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进行招投标工作,欲参加投标的企业需提和招标人了解项目的详细情况。

b、投标企业须提供当地人社部门出具的《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或相关有效的证明材料或无劳动违法承诺书,并注明查询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c、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牵头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并满足以下要求:

①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放于投标文件中)。

②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 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方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⑤ 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报名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d、同一个投标人只能提出一次投标申请。投标人为母、子公司或参、控股等关联企业的,视为同一投标人,只接受一份投标申请。

e、投标人自2017年以来不得因自身责任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5.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网上电子文件的获取:请各潜在投标人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并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6.2. 现场报名确认时间及地点:网上报名成功者,请于2021 01 07日至2021 01  1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宏业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施甸县惠通路中宏阳光城3幢1号商铺持现场确认资料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00/套,售后不退。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确认报名。

现场确认报名资料:确认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必须为本企业符合专业要求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且只接受同一企业出具的一份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件[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法人和建造师的非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材料、设计业绩,工程业绩(企业;如有),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如有)、网上报名成功回执扫描件及上述证件的彩色扫描件一套(注:报名资料要求装订成册,并在封面及证件扫描件上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只需加盖牵头方公章)。

6.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7. 投标文件的提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准,地点为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

7.2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在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需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具体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3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后,还须按时到开标会议现场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光盘)投标文件正本各一份(同时携带CA),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上发布。

9. 系方式

 

招标人:施甸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宏业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董先生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0875-8121068                    联系电话:13308751399

 

联系地址:施甸县甸阳镇段家坡              联系地址:施甸县中宏阳光城31号商铺

  

                                                    2021年01月 0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