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8-8/20231215-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资金下达 | 发布日期 | 2023-12-15 |
文号 | 浏览量 | 99 |
保山市城乡绿化美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拨付 2023年“博爱保山·绿美家乡”网络募捐资金的通知
2023年 5月 4 日—5月 30 日保山市城乡绿化美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起了保山市“博爱保山绿美家乡”一起捐动,本次募捐活动参与 16969人次,获得公众筹款 198453.54元、腾讯配捐 15346.47元,合计 213800.01元,扣除省级项目管理费后,实际可使用资金 203110.01元。为用好“博爱保山 ·绿美家乡”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拨付
按照“谁筹款、谁使用、谁受益”的原则,结合《保山市城乡绿化美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2023年“博爱保山绿美家乡”网络筹款资金使用方案》,各县(市、区)所筹集资金全部返还用于当地城乡绿化美化建设;市本级筹集资金分别拨付 5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支持开展城乡绿化美化建设,具体资金分配情况详见附件 1。
二、资金使用标准及反馈材料要求
本次拨付资金全部用于城乡绿化美化建设。具体如下:
(一)项目建设。各地资金必须用于绿美城市(社区)、绿美乡镇(村庄)、绿美交通、绿美河湖、绿美校园、绿美园区、绿美景区 9个专项绿美建设。项目支出需要提供建设方案、施工合同、大额资金还需要提供相关项目审批表(或备案表)、招标材料(按本单位内控制度执行)、本单位集体研究资金使用的会议记录、付款凭证、项目验收材料、改造前中后各 3张照片。
(二)采购类。本次拨付资金只能用于采购与各专项绿化美化相关的物料设备,如树苗、工具、肥料等。采购需提供会议研究记录或会议纪要(写清楚采购方式、采购时间、采购标准、数量、询价中标相关材料)、采购协议、采购发票、物资照片 1-3张。其中采购金额 5000元以上要提供三方报价情况;5000元以下或者采购渠道单一无法进行三方报价的,除采购发票以外,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情况说明。
三、工作要求
本次所有网络筹款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使用情况需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任何人不得随意侵占和挪用。资金使用方案一经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用途和方向。
附件 1.2023年博爱保山绿美家乡筹款资金分配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