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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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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88-8/20210909-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目录 资金下达 发布日期 2021-09-09
文号 浏览量 8
主题词 其他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 2021 年市级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的通知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 2021 市级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的通知




为抓好全市重点项目的谋划、储备、推进等前期工作,推动一批重点项目提早落地建设,有效发挥重点项目对全市投资的拉动作用,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 2021 年市级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下达(详见附表 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下达计划
请各县(市、区)、园区及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在收到投资计划下达文件后 5 日内,及时将前期经费转下达至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并会同财政部门做好项目前期经费的使用、监管等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前期费带动作用,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进度,确保前期项目年内开工建设。
二、强化资金监管
各级各部门要指导督促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单位,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项目前期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保财建〔201189 号)的规定做好前期费的管理和使用,必须严格单独建账、独立核算、专人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禁骗取、截留、挤占、挪用市级项目前期经费,对前期经费到帐 3 个月后仍未形成拨付使用的,将按原渠道收回资金。同时,各级各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配套力度,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相关前期工作目标任务。
三、严格绩效管理
项目责任单位每年末要对项目前期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目标实现程度、资金使用效益等进行绩效自评。我委将会同市级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年度前期目标任务完成、前期经费使用拨付、绩效评价等情况开展监督和检查,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今后各级各部门项目前期经费安排的重要依据。




附件:1.2021 年市级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安排计划表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附件1:2021年市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安排计划.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