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索引号 0152588-8/20220426-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目录 资金下达 发布日期 2022-04-26
文号 浏览量 3
主题词 其他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2年中央预算内和省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2年中央预算内和省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藏粮于技专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22〕353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现将保山市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2年投资计划下达(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实施请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关于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安排方式及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农业领域相关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标准农田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农村部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审批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以及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调整如影响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规模的,应先报市发展改革委和市农业农村局,待上报国家、省发展改革委同意后方可履行调整手续。省预算内投资必须用于项目建设,不得挪作他用。要多渠道筹集资金,防范加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止以项目建设名义盲目举债,坚决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要进一步建好、管好、用好高标准农田,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

二、投资计划和项目监管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要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市发展改革委将加大对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对于执行不力的投资计划和执行管理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报省发展改革委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实施处罚。市农业农村局将按照“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通过在线监测等形式,了解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方面情况。对于问题项目,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

三、按月调度列入本批计划的项目,均纳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云南省项目综合管理一体化平台和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平台监管体系。请五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于每月20日前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平台报送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确保相关信息与实际进展情况协同一致。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将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对所有在建项目开展按月调度,并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调度信息进行衔接。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填报竣工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将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进行在线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作为后续投资计划安排的重要参考。

四、绩效目标本批计划的总体绩效目标及基础性绩效指标是:新建高标准农田10万亩,有效改善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绩效目标表附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以及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将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请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附件:1.保山市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2年投资计划及任务清单下达表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保山市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2年投资计划及任务清单下达表附件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