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8-8/20231026-00074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批准和实施过程 | 发布日期 | 2023-10-25 |
文号 | 浏览量 | 1865 |
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根据《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9部门关于印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隐性壁垒专项整治市级专项检查的通知》相关要求。对照18类26个隐性壁垒问题我县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施甸县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施甸县2022年进场交易项目共发布中标(成交)公示的项目有96个。工程建设类63个,政府采购类33个。中标价为86862.45万元。其中:
二、自查自纠情况
(一)政府采购领域。本次整治的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的政府采购交易,已发布项目中标(成交)公示为准,共计31笔政府采购项目,采购资金共计8892.94万元。其中询价采购1笔,公开招标17笔,竞争性谈判2笔,竞争性磋商15笔,涉及采购单位22家,采购品目包括工程、医疗设备、车辆、职业培训、教学设备、物业服务等。本次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包括政府采购项目中政策文件、公告公式、招标文件、评标评审中是否设置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针对18类26个重点问题逐一排查。
(二)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自查情况。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交易项目共计63个。成交金额74883万元。涉及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县发改局、县扶贫办、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水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生健康局十个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工作。
三、存在问题
(一)施甸县第一完全中学搬迁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及附属工程(设备)。存在26类问题中第9类问题。“将投标人(供应商)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采用某种特定表述或者明确记载某个特定经营范围细项作为投标(响应)、加分或者中标(成交)条件。”项目评审因素中描述“营业执照评审标准设定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将自然人排除在外。
(二)施甸县特殊教育学校实施的施甸县特殊教育学校迁建项目(二期)。存下整治内容中第23条“先建后招”情形。项目于2018年6月开工建设,7月回填土方,9月实施主体建筑桩基工程,但未办理该项目招标备案、质监备案、安监备案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等基本建设程序,属于未批先建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六十八条。鉴于此,我局于2022年5月17日对该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施甸县特殊教育学校及时办理该项目的相关建设手续,并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80日内完成该项目招标程序。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且签署了施工总承包合同以及办理了后续质监备案、安监备案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三)云南省施甸县水稻制繁种能力提升项目。存在此次专项检查26类问题的第20类“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存在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或者评分畸高、畸低现象且无法说明正当理由”问题。项目评分评审中中有小项评委打分出现评分0分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监管。形成多部门联动机制,多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租借、挂靠、出让代理资格等违规代理行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系,进一步明确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职责,畅通投诉渠道,与纪委、公安等部门建立有效的协调联动机制。完善招投标项目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制度,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处置,并将处置结果纳入市场准入和退出管理,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
(二)强化代理机构、专家管理。完善专家库建设和专家管理,推行交易工作一次性告知书、工作提醒制、交易事前承诺制等方式,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改革,规范交易行为,减少交易成本,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统一、透明、高效的公共交易环境。
(三)开展代理机构、专家业务培训。一是结合具体案例,对招标投标全过程中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员的合规义务和应注意的合规风险进行培训,进一步强化了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业技能提升,为招标人提供更规范化、专业化的服务。二是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完成评标专家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评标专家职业道德水平和评标、评审能力。为高质量推进招标投标、政府采购项目、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供保障。
(四)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以专项整治为契机,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大力开展行业警示教育,增强相关市场主体对公共资源交易违法违规行为危害性的认识,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快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日常监管体系,巩固专项整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