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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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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88-8/20231026-00019 发布机构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目录 批准和实施过程 发布日期 2017-12-13
文号 浏览量 32
主题词 政务督查
施甸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2017年中央预算内未开工项目的督查通报

县政府督查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组成专项督察组于1110日对全县2017年中央预算内未开工项目进行了实地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未开工项目基本情况

全县2017年中央预算内未开工项目14项,总投资11274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5248万元,占总投资的46.5%,共涉及部门7个,乡镇4个(项目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二、存在问题

)前期工作推进缓慢从实地督查的情况看,由于领导重视落实到每一个具体环节上有差距,项目进度计划制定不严谨、要素不齐全、环节不完整、时间节点不明晰等问题,而且受征地拆迁、用地报批、规划调整、选址变更等因素影响,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缓慢。如:施甸县公安局太平派出所(选址变更)、施甸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方案调整)、施甸县太平足球场项目(土地未调规)、施甸县海立农牧发展有限公司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建设内容变更)。

项目报建手续欠缺。大部分项目的用地、规划、环评、水保等相关手续尚未办理,存在边施工、边审批等现象隐患。如:施甸县酒房乡垭口村对门寨村民小组至小水井村民小组老虎石道路建设项目、施甸县姚关镇陡坡村吴家自然村大岔口至上李自然村道路建设项目等。

(三)自筹资金筹措困难。项目建设资金缺口大、融资困难,导致项目施工内容未按照下达计划实施,如:施甸县2017年糖料蔗核心基地建设项目下达计划总投资4200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700万元,由于资金缺口较大,存在建设内容变更等现象。

(四)实施主体确定较慢。201737日,施甸县公安局水长派出所原计划下达保山市公安局,但市公安局迟迟未开展前期工作。由于工作调整,现按照属地原则该项目于1018日将计划转下达施甸县公安局,实施主体由保山市公安局变更为施甸县公安局。接到工作安排后,施甸县公安局积极开展前期工作,截止目前,一书两证已办理,可研和初步设计均已获市发改委批复,土地已落实。

三、意见建议

(一)加强领导重视,强化队伍建设。各部门、乡镇领导要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项目建设的重要性,将责任心强、业务水平精湛、素质过硬的人员安排到项目建设队伍中来,做到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位业务员。

(二)狠抓前期工作,力促开工建设。实行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制,建立项目工作前期经费保障机制。实现一个项目一位领导,把项目建设作为重点,超前谋划,努力争取,确保计划下达,即可开工建设。同时编制一批事关发展大局,产业关联度深,拉动经济发展强的大项目好项目,并着力在包装、质量上大提升。按照“应储尽储”原则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储备入库,切实做到“开工建设一批、投产达标一批、储备报批一批”。

(三)实行倒逼机制,压实责任主体。各部门、乡镇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项目推进时间表和线路图(进度计划表)切实按照投资计划开工时间和目标任务,逐一对照时间进度进行剖析,找准找实存在问题。仔细分析原因,制定切实有效的赶超方案,研究制定解决问题和实现开工的要素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

(四)坚持月月报送,保障项目完工。按照《施甸县2017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未开工项目情况表》(详见附件)要求,根据项目推进时间节点、项目建设程序等相关规定,迅速开工建设,确保项目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尽快将中央预算内资金发挥效益。

四、工作要求

请各部门、乡镇务必于每月 5 日前将上月项目进展情况的电子版和领导签字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发展改革局相关股室,具体联系人如下:

 

股室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投资股

杨  剑

8126368

sdxfgjtzk@163.com

社会股

马俊宇

8127348

sdxfgjzhk@163.com

农经股

杨忠根

8122343

sdxfgjnjk@163.com

能源股

朱庆鑫

8121477

sdxfgjnyb@163.com

 

附件:《施甸县2017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未开工项目情况表》。

 

 

                        

  施甸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20171121

 

 

 

 


附件【施甸县2017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未开工.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