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8480633-0-/2023-0412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3-04-12 |
文号 | 浏览量 | 176 |
中共施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安排部署,2022年9月9日至10月18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施甸县政务局进行了常规巡察,于11月12日,县委巡察组向政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方面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高,政治理论学习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流于形式,政治用语表述不精准。如,2020年度县政务局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报告中,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表述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问题。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采取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周一学习、“三会一课”等形式,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必修课和长期政治任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县委开展“学习二十大、建功新时代、建设新施甸”活动要求,带领全体党员干部学原文、悟原理、谈体会、定指标,坚持学深悟透、融汇贯通,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推动政务服务工作的实际成效。已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1次,利用党组会、党支部“三会一课”、周前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11次。
2.针对“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如,2021年8月至2021年12月召开6次党组会议,有3次会议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问题。
常态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建立健全“第一议题”学习台账制度,抓紧抓实抓好“第一议题”学习。局党组会、领导班子会落实“第一议题”制度7次。
(二)关于“履职尽责不到位,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打通网上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工作滞后。《2021年高质量推进数字化全面建设滇西数字新高地工作方案》(保办发〔2021〕7号)文件明确要求,2021年6月底前完成实施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终端建设,打通网上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将网上大厅业务办理系统部署到村(社区),实现‘一网通办’网络系统部署,12月底全面建成。截止2022年9月28日,该项目仍在建设中,未按时限要求投入使用”问题。
一是于12月上旬完成了村级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终端建设,并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对项目进行了验收,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全面建成。二是已完成培训方案制定,即将开展培训,确保发挥项目效益,提高群众办事便利度。
2.针对“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应用效果不佳。一部手机办事通于2019年启动推广应用,市级考核指标要求平均办件量达到1件/人·年以上,截至目前,平均办件量为0.77件/人,该项指标未达到考核指标任务”问题。
一是深入推行“项目工作法”,将“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应用工作任务细化到乡镇和部门,明确责任清单,问责负面清单。“一部手机办事通”平均办件量0.84件,比巡察反馈时的0.77件增加0.07件,与上级要求人均办件量1件相差0.16件。此项工作历史欠账较大,2023年完成较为困难。二是制发了《施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政务服务工作通知》,将目标任务下达到各乡镇,千方百计采取措施确保“一部手机办事通”平均办件量任务完成;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联系,及时掌握数据变化情况分析研究针对性较强的推进措施,确保2023年底达到指标要求。
(三)关于“主动作为不够,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争先进位有差距。如,2021年11月3日,《保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2021年政务服务工作的通报》中,‘应进必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3大类指标,9类二级指标,37类小指标,施甸县有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率、检查实施清单完善率、监管事项覆盖率等16项指标排名全市倒数第一”问题。
一是以问题为导向,对全县13个乡镇和34个政务服务实施部门业务人员开展了集中培训。二是针对乡镇和部门业务人员变动频繁的实际,实行领导班子分片,业务股室人员分组的方式,下沉基层一线,一对一帮助指导,确保工作的连续性,提升指标。
2.针对“执行政策不到位。2022年6月14日,《保山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文件的通知》(保财采﹝2022﹞13号)文件中要求,‘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给予小微企业评审时的价格扣除优惠由6%—10%提高至10%—20%’。2022年9月,县政务局代理招标施甸县人民法院2022年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系统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给予价格扣除优惠仍为6%”问题。
认真核查政策执行不到位原因,第一时间要求资源交易中心严格按照文件中的惠企政策执行。从10月起至今,实施政府采购项目9个,全部项目执行惠企政策,共涉及13个中标企业。
3.针对“对标对表推动工作落实不到位。如,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的意见》的通知要求,政务服务事项压缩时限60%以上、监管事项覆盖率100%、好差评数据事项覆盖率80%以上,截至目前,3项指标完成率分别为36.7%、37.5%、9.34%。”问题。
及时组织各乡镇和部门业务人员查缺补漏,规范业务操作流程,掌握有效的方式方法,对已办理未录入的政务服务事项和监管事项进行录入覆盖。开展专项培训1次,一对一对接服务开展30余场次。同时,组织各部门和乡镇全面梳理年内未发生办件的政务服务事项和没有监管对象的事项,由部门或乡镇作出情况说明,不计入考核计算基数。截止2022年底,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压缩时限75%以上的比例100%(除不能修改外);监管事项覆盖率100%(除无监管对象外);好差评数据事项覆盖率100%(除无办件外)。
二、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差距”方面
(一)关于“工作作风不实,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监管责任缺失,对各部门进驻人员管理宽松软。部分进驻部门工作人员频繁外出,缺岗脱岗现象突出,且人员外出时间多数集中在上午8时至9时左右、下午14时30分至15时30分左右”问题。
一是局党组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领导班子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地落实,形成完整的管党治党责任链条,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二是经常开展警示教育。把“党建+党风廉政+主要责任”结合起来,树牢张桂梅、杨善洲两个身边的榜样,开展一系列学习教育、警示活动,让干部入心入脑、引以为戒、担当作为。三是召开进驻部门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巡察反馈问题,同时,抓好制度“废、改、立”工作,健全切实可行的制度。
2.针对“学风不实,部分干部职工学习心得体会照抄照搬、网络下载”问题。
对涉及同志进行谈话提醒,重新撰写相应材料,并视情况进行抽查,对下载、复制或全文摘录等情况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已开展警示教育6次,学习杨善洲先进事迹3次,开展谈心谈话6人次。
(二)关于“党组重视不足,推进作风革命效能建设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调整充实领导小组不及时。如,2021年11月县政务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变动后,至今没有及时调整充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领导小组”问题。
提高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重要性认识,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工作,及时调整充实了创建领导小组。
2.针对“主要负责人印章更换不及时。2021年11月、2022年4月县政务局行政主要负责人2次变动后,行政主要负责人的印章均未及时进行更换,导致财政授权支付凭证中主要负责人印章与凭证报销的主要领导审批人不吻合,直至2022年6月才对行政主要负责人的印章进行更换”问题。
加强了工作人员能力培训,按职责及时对相关印章进行了更换。
3.针对“好差评整改不及时,结果应用不充分”问题。
加强干部教育,在公示栏公开了业务窗口差评数据整改情况。
(三)关于“主动思考不够,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制度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县政务局制定的《施甸县领导进政务中心值带班制度》要求‘进驻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到服务窗口值班,独立服务窗口部门主要领导每月至少1天(次),其他班子成员轮流值班每周不少于1天’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部门领导值带班流于形式”问题。
一是加强上下汇报、左右协同。积极向市政务局进行汇报协调,加强与周边县区政务局横向沟通学习,坚持请进来、走出去,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管理办法,对县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进行再梳理再审视。二是抓好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用制度管人,按规章办事。目前已完成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的修改完善工作,修订了《施甸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试行)》。
(四)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大额资金支付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2022年3月11日凭证中,支付门卫室、大厅墙面等维修费7805.00元,在支付维修费时,财务人员将费用支付到个人账户,施工费用由个人支付给施工方,大额资金管理使用存在廉洁风险”问题。
一是加强财务工作业务学习,并主动对接财政部门、施工方等将门卫室、大厅墙面等维修费7805元原渠道归还,已按规定进行列支。二是对财务管理工作“回头看”,举一反三查找存在问题并及时整改。三是对段德明及财务人员进行谈话提醒,督促学习财经纪律,认真落实“一岗双责”,防范廉洁风险。
(五)关于“执行规定不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管理规定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政府采购流程不规范,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存在先采购后补手续的情况。如,2022年8月7日凭证,2020年8月至2021年12月,累计3次采购A4纸22件,2022年4月21日才编制采购计划,2022年5月19日才签订采购合同;2020年6月6日凭证中,2020年6月30日支付电子政务租用费36.48万元(其中:移动18.24万元、电信18.24万元),签订合同为2020年8月4日”问题。
一是对两名财务人员进行了专项培训,努力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领导的管理水平,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二是严格执行预算,严格按政府采购要求、程序和流程办理有关采购事项。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选拔任用有差距”方面
(一)关于“责任意识淡化,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党建工作虚化弱化,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未经党支部委员会议研究。如,2021年3月2日制定《中共施甸县政务局支部委员会2021年工作计划》,云岭先锋网上党支部“三会一课”显示,2021年5月25日才召开支部委员会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问题
一是把“强队伍、转作风、创模范”作为重点,结合政务服务工作特点,规范服务事项、强化服务功能,形成“工作有亮点、支部有特色”的党建工作局面,完善上下联动服务机制,努力将县政务服务中心打造成党群服务示范点,不断加大宣传推介力度。二是认真履行党组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谋划督促力度,按时序进度,统筹推进党建工作,将责任真正扛实到位。三是积极引导党务干部牢固树立在工作岗位上的创新意识,增加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党支部开展活动中的方法上求活,内容上求新,提高全体党员参与的积极性。
(二)关于“程序把关不严,干部选拔任用文书档案资料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2021年6月选拔任用3名股所级干部时,考察谈话记录不完善,个别谈话对象对考察人选是否存在不良习惯和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未做记录。未查看到考察对象现实表现、考察报告、廉洁自律征求意见等情况”问题。
一是严格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流程做好干部任免、职称晋升、公开招聘有关工作。二是切实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对3名股所级干部的现实表现、考察报告、廉洁自律情况材料进行完善。三是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管理。
(三)关于“规矩意识淡化,执行制度规定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报审报备制度不到位。如,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9月8日,有12次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未填报‘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报审表、决策结果报备表、决策实施结果报备表等相关表册;2019年、2020年有3次‘三重一大’报审、报备表均无报审报备单位主要领导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问题。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召开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加强对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督促工作人员详细完整记录会议,并及时上报“三重一大”报审、报备表。截至目前,报备“三重一大”6次,邀请纪检组列席党组会议7次。
2.针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到位。如,2019年9月9日、12月23日,2次班子会议记录显示,研究重大事项主要领导事先表态发言”问题。
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坚决做到“四个亲自”,严格落实“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主动接受监督。
3.针对“部分工会委员会议研究事项不严肃。如,2022年2月22日、3月7日,2次会议记录显示无工会委员表态发言、无研究决策过程”问题。
严格按照工会经费管理使用规定,严把资金使用关,并且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接受监督。
(四)关于“政治意识不强,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严肃,相互批评缺少辣味。如,2020年2月25日,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相互批评,多数党员以建议意见代替批评意见”问题。
认真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确保党内政治生活严肃、经常、认真。
2.针对“落实‘四必谈’的要求不到位。如,2022年领导班子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之间未开展谈心谈话”问题。
开展谈心谈话时要触及“灵魂”,并由个人手写谈话内容。
3.针对“部分党员整改承诺时间与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时间存在逻辑错误。如2019年12月10日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部分同志均在2019年12月10日之前签订整改承诺”问题。
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注重材料的审核把关,同时对涉及党员进行批评教育,修改完善整改承诺。
四、关于“巡视巡察、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差距”方面
(一)关于“压实责任不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重视不够,缺少研究、措施不实。如,2018年12月5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施甸县反馈意见,县政务局2018年12月25日制定《施甸县政务局落实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施甸县整改工作方案》,12月26日上报整改情况统计表涉及反馈问题14个,完成整改3个,基本完成11个,无党组专题研究会议记录;2021年3月16日,上报中央第十巡视组巡视云南省反馈意见的整改措施,无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记录,照抄照搬市级整改措施,无整改情况报告”问题。
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抓好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各级巡察整改的工作要求,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全力推进整改工作,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二是对落实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施甸县整改情况进行再排查、再研究,聚焦“基本完成”整改的11个问题事项,经逐条梳理、逐条研究,并充分与巡察组对接沟通,目前11个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完成。三是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严格按照各级要求,高效完成各级巡视巡察涉及政务局的整改工作。
(二)关于“工作举措不实,整改成效不明显”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2021年1月,十一届县委巡察‘回头看’指出:对党风廉政任务分解责任压实不够,责任未分解到班子成员,没有具体的责任股室,责任压实不足,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有差距”。本轮巡察发现《施甸县政务局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分解方案》中,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压实不够,责任分解无责任领导,仅有责任股室和协助股室”问题。
一是党组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做到廉洁自律、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二是督促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做到将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三是超前谋划好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886611;地址:施甸县甸阳镇人民路10号;电子邮箱:SDZWZX@126.com。
中共施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