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2MB1919772B/20240425-00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医疗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4-04-25 |
文号 | 浏览量 | 0 |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内容包括中央下达本省保山市施甸县转移支付预算和区域绩效目标情况。省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部分)预算的通知(保财社〔2021〕308号)下达50万元,执行数20.41万元 ;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预算的通知(保财社〔2022〕109号)下达14万元,执行数0.73万元;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保财社〔2023〕14号)下达33万元,执行数9.14万元;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保财社〔2023〕124号)下达15万元,执行数0.85万元。发放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1.01万元。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信息化水平逐步提高。
2.有效遏制医保欺诈骗保。
3.助力脱贫攻坚。
4.逐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5.医保人才培养。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推进医保政府信息公开;在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文件和解读;工作信息报送及时,质量较高。
(2)质量指标:做好医保法律法规宣传;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督;不断完善窗口服务水平及业务能力,不断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医保政策宣传知晓率≥8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医保法制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基金预警和风险防控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下一步确保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落实到位,资金合理使用,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强法治能力、基金预警和风险防控能力建设,保证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稳步提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评分为80.56分,项目支出绩效等级为“良”,绩效自评结果将在政府网站上给予公开,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