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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2MB1919772B-/2023-0313003 发布机构 施甸县医疗保障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3-03-13
文号 浏览量 19
主题词 其他
施甸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目录

施甸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施甸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施甸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施甸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研究制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制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根据市级制订的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全程监督定点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药品销售企业的执行情况。

5、按市级制订的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执行情况实行全程监督。

6、制订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8、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有关职责分工。

(1).与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施甸县医疗保障局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2).与施甸县民政局有关职责分工。施甸县民政局、施甸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施甸县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施甸县医疗保障局,施甸县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3).与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施甸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二)机构设置情况

施甸县医疗保障局设下列3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文秘、宣传、保密、信访、督查、政务公开、机关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人事教育、群团等工作。

2、基金监管和规划财务股。按市级拟订的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监督管理医疗保障基金。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牵头承担医疗保障扶贫工作。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的划拨。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政策法规工作。承担医疗保障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

3、医药服务和医药价格监督股。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的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根据市级拟订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标准,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并对执行情况实施全程监督。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认真落实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入及分配工作。

二是城镇职工基金分配有序开展。

三是城乡居民参保待遇较好落实。

四是严厉打击欺诈骗保。

五是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员参保、就医三重保障工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

六是做好“乙类乙管”后医保政策落实,做好疫情期间防疫物资收集、登记、上报,以及医疗费用报销等工作。

七是做好电子医保凭证宣传工作,单位职工深入各乡镇、各村民小组指导,帮助全县参保对象绑定电子医保凭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1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035865.2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825531.48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210333.76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8059307.90元,减少36.47%,主要原因分析是“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减少7846289.64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减少28127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825531.48元,其中:本年收入13825531.48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825531.4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8058113.12元,减少36.82%,主要原因分析是“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减少7846289.64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减少28127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本条分组按项级科目细化)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035865.2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825531.48元,其中:基本支出2638319.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044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11591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减少28109元,公用经费减少33016元;项目支出11187212.4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049069.12元,主要原因分析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减少8072069.12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3020元:用于缴纳本单位在职人员职工养老保险金。

2、“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11463元:用于缴纳本单位在职人员职工医疗保险。

3、“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696元:用于缴纳本单位在职人员职工大病医疗保险,退休人员大病保险,在职人员工伤保险。

4、“2101201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35000元,用于我省新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部分退休干部医疗及特殊困难补助。

5、“21012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1152212.48元,用于补助我县城乡居民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6、“2101501行政运行”2247140元,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以及单位日常办公经费等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002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72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82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施甸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000元,较上年增加520元,增长11.6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施甸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不变,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施甸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0元,较上年增加520元,增长11.6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次,共计接待30人次。

下降原因主要是施甸县医疗保障局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接待人数减少23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施甸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不变。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不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不变。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施甸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24714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474元,增加0.33%,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正常晋级,行政人员支出工资增加42112元;单位在编人员减少2人,其中调出1人,退休1人,一般公用经费减少6349元,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减少27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施甸县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225034.76元,其中,流动资产210843.76万元,固定资产1419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44.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52.4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