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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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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2MB1919772B-/2022-1206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医疗保障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2-12-06
文号 浏览量 368
主题词 其他
关于施甸济康医院、施甸圣和医院、施甸维民医院、施甸红康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情况的通报

关于施甸济康医院、施甸圣和医院、施甸维民医院、施甸红康医院违规使用

医保基金情况的通报

各定点医疗机构:

县医疗保障局于2022年7月19日—2022年7月21日对全县范围内的5家定点民营医院进行了全覆盖检查。检查发现其中4家定点医药机构不同程度存在违规问题,具体情况如下,希望各医疗机构引以为戒,加强学习,合理合规使用医保基金。

一、检查发现违规行为

(一)施甸县济康医院

1、不合理收费问题:39人次,涉及金额12404.06元。

2、不规范诊疗问题:43人次,涉及金额6955.76元。

违规资金小计19359.82元。

(二)施甸圣和医院

1、不合理收费问题:11人次,涉及金额1355.26元;

2、不规范诊疗问题:147人次,涉及金额41191.48元;

违规资金小计42546.74元。

(三)施甸维民医院

1、不合理收费问题:79人次,涉及金额7633.65元;

2、不规范诊疗问题:96人次,涉及金额4255.35元;

违规资金小计11889元。

(四)施甸红康医院

1、不合理收费问题:81人次,涉及金额20709.87元。

2、不规范诊疗问题:52人次,涉及金额20945.69元。

违规资金小计41655.56元。

二、处理决定

经施甸县医疗保障局党组2022年第13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施甸济康医院、施甸圣和医院、施甸维民医院、施甸红康医院做出如下处理:1、根据《保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管理要求,追回违规资金。2、对违规问题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在我局门户网站上进行曝光。3、将对涉及的各定点医疗机构有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施甸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