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1-1-/2022-071401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2-07-14 |
文号 | 浏览量 | 172 |
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施甸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将我局实施的《施甸县2021年中央财政造林补贴低效林改造项目》完成情况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施甸县2021年中央财政造林补贴低效林改造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布局
项目涉及4个乡镇11个行政村。其中:老麦乡规划实施16173亩核桃和酸木瓜(核桃面积16113亩,酸木瓜面积60亩);木老元乡规划实施1868亩核桃;水长乡规划实施1959亩核桃。具体规划布局为:老麦乡太和村核桃66个小班5095亩,清河村核桃36个小班4726亩,茨桶村核桃22个小班2243亩,老麦村核桃21个小班2042亩,红谷村核桃20个小班2007亩,酸木瓜60亩;木老元乡大地村核桃1个小班105亩、哈寨村核桃6个小班975亩、龙潭村核桃4个小班331亩、木老元村核桃5个小班457亩;水长乡九条沟村核桃15个小班1959亩;仁和镇交邑村酸木瓜28个小班1000亩。
(三)建设内容
低效林改造项目建设内容为:对核桃树进行树干涂白、整形修剪、施肥(有机肥)三项措施;对酸木瓜树进行整形修剪、施肥(复合肥)两项措施。
(四)建设时间
项目建设时间为2021年7月—2021年12月。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建设总投资40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于2021年10月完成了外业调查及《施甸县2021年中央财政造林补贴低效林改造项目作业设计》的编制工作,并于2021年10月11报请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于2021年10月13日以《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施甸县2021年中央财政造林补贴低效林改造项目作业设计的批复》(保林草复〔2021〕29号)批复实施。
(二)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经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项目执行项目法人制,由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为项目法人,分管领导为项目具体实施负责人,下设办公室在施甸县林草种苗和产业工作站,负责处理项目的日常事务工作及项目管理工作。
2.加强宣传发动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组织人员,采取深入乡镇的方式对2021年中央财政造林补贴低效林改造项目进行政策宣传。由乡镇工作人员到村委会召开村民小组长会议,由村民小组长召开户(主)长会议,对2021年中央财政造林补贴低效林改造项目补贴标准、补贴方式、改造对象、改造方式等进行宣传。
3.严格项目管理
3.1项目管理,实行责任制
坚持项目公示制度、检查验收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做到责任到人,工作措施到位,确保目标任务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项目完成后,在中标单位自检自查的基础上,由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根据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施甸县2021年中央财政造林补贴低效林改造项目作业设计》等内容开展县级验收。
3.2资金管理
严格财政资金使用和财经制度,实行专账管理。坚决杜绝挤占、挪用、贪污、冒领项目建设资金等现象。
3.3质量管理
坚持建设标准,按照《施甸县2021年中央财政造林补贴低效林改造项目作业设计》的技术标准施工,坚持职业准入制度,从事项目实施的单位必须取得国家市场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权限及营业执照。
3.4项目招投标方案编制及施工单位选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全权委托云南彬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此项工程进行招标,该公司从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类工程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了3人组成评审小组,于2021年11月23日在施甸县林业局会议室召开了招标会议,中标原则采用:综合评分中标原则,即从最高分值为第一后选中标单位。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总投资为400万元,工程总中标价为399.664万元,项目资金均未拨付给施工单位。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财政资金使用和财经制度,实行专账管理。项目资金使用和拨付执行项目法人一支笔签批制度,按现行财经纪律和会计制度要求,报账支撑凭证材料齐全,会计档案健全,杜绝出现挤占、挪用、贪污、冒领项目建设资金等现象。
(三)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质量指标:完成21000亩经济林(核桃树和酸木瓜树)树干涂白、整形修剪、施肥三项抚育措施(酸木瓜进行整形修剪和施肥两项抚育措施),质量指标均达到设计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的100%;
(2)时效指标:在施工合同期限内严格按照作业设计的技术要求完成建设任务;
(3)成本指标:设计总投资400万元,完成工程实际成本为399.664万元,节约成本3360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社会效益指标:通过项目的实施,为项目区群众提供临时性就业岗位,解决16000个工日,满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岗位的需求,增加劳动人口的收入160万元。
(2)生态效益指标情况:通过项目的实施,树体保持良好生长,对保持水土、涵养水源、防风固土、调节气候、降尘减噪、保持土壤肥力等方面的作用和能力将得到较大的提高,对改善当地的森林生态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可持续影响指标:经过项目实施,改善项目区周围森林生态环境,提高了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为“永续绿水青山”夯实了基础。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在进行项目县级验收的过程中,与受益林农交谈,均表示满意。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
项目于2021年12月底前已全部竣工,受财政影响,项目资金未拨付给施工单位。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
建议省、市、县将核桃深加工纳入科研攻关课题计划,研发市场需求的核桃深加工产品,延伸核桃产业链,健全核桃新产品市场营销机制。
五、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分为8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自评结果在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公示栏上进行公示,广泛征求业内专业人士意见和建议。综合意见和建议:将此次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今后类似项目规划、设计和实施参考,在此基础上对今后拟建项目加以改进和完善,从而使今后的项目建设投资能达到最佳的投资效益。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项目实行项目法人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会计制度、项目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制、财务内控机制是使项目投资能有效发挥最佳投资效益的根本制度。
(二)存在的问题
由于受地方财政收支矛盾的影响,项目不再实行预付启动资金制度及项目验收合格后资金延时兑付给施工单位带来较大的资金压力,增加了施工单位在组织人力、施工物资及支付劳务费所需资金的难度,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程施工进度。
(三)建议
建议县委、县政府加大县级资金统筹调度力度,继续执行项目启动资金预付制度或者严格执行按工程进度预拨付制度,减轻施工单位筹措资金的困难,保证项目建设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