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1-1-/2022-0714008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2-07-14 |
文号 | 浏览量 | 44 |
施甸县2021年中央财政原生态保护恢复
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施甸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2021年中央财政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1年上级共下达我县中央财政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581.08万元,其中: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第三批现金补助200万,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第二批现金补助381.08万,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项目资金执行数为581.08万元,其中: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第三批现金补助使用200万,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第二批现金补助使用381.08万。执行率为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县财政部门和县林草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新一轮退耕还林现金标准补助资金,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设置专账核算补助资金,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资金项目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由县财政局和县林草局对项目的实施情况和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财务管理制度,适时核拨到位,坚决禁止挤占、截留、挪用、串用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接受审计监督。
(二)总体绩效完成情况分析
在评价过程中,根据预定的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预算执行情况、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项一级指标、九项二级指标进行了自评,最后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第三批现金补助、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第二批现金补助评价均为优。
(三)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第三批现金补助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数量指标
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面积≥1.78万亩,实际全年完成1.78万亩。
②质量指标
造林质量达标情况(退耕还林合格率)≥90%,全年实际完成≥85%。
③时效指标
2021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完成情况(2017年度计划任务)≥100%,全年实际完成≥100%;2021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完成情况(2019年度计划任务)≥100%,全年实际完成≥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经济效益指标
退耕户增收581.08万元,实际完成581.08万元。
③生态效益指标
生态环境环境明显改善。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退耕户满意度≥80%,全年实际70%。
二、偏离绩效目标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原因
由于地方财政困难,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二批资金补助、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一批资金补助未兑付。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积极主动与县财政局申请、沟通、协调,尽快拨付补助资金资金,待资金拨付后及时进行补助资金兑付。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评价自评工作是有利于国家和人民的好事,意义重大,绩效评价结果将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公布,其结果作为下年度生产计划的编制依据和年度预算安排的依据。
四、项目实施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密切配合,认真履职
项目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了各自工作职责,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形成“政府主管、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并确立一把手抓生态工程,切实加强领导,常抓不懈,并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认真考核,确保落实。
(二)建全制度,规范运行
为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项目实施的各部门和涉及乡(镇)按照国家有关要求,严格执行项目公示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招标投标制、检查验收等各项制度,同时,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保证项目规范运行。
(三)严格执行造林技术标准,确保造林成效
做到适地适树,严格按设计要求的技术环节进行施工。苗木做到随起随运,做到苗木不失水,当天栽完,浇足定根水,并做好落叶果树防霜冻工作,确保成活率和保存率。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新一轮退耕还林是一项涉及多个部门、千家万户的系统工程,实施难度较大。为营造全社会参与,项目区通过电视、报纸、简报、开会、微信等形式对退耕还林级陡坡地生态治理的重大意义进行报道和宣传,在项目区得到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支持,使陡坡地生态治理工作深入人心,认识到生态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农户纷纷投入到项目实施中,配合完成相关的工作,项目建设成效明显。
四、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