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1-1-/2022-0714004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2-07-14 |
文号 | 浏览量 | 10 |
施甸县2021年度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施甸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2021年度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1年上级共下达我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100.69万元,其中:804.48万元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296.21万元用于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项目资金执行数为757.02万元,其中: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使用687.51万元,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使用69.51万元。执行率为68.78%。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县财政部门和县林草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公益林、天然林停伐的补助标准拨付补助资金,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设置专账核算补助资金,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资金项目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由县财政局和县林草局对项目的实施情况和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财务管理制度,适时核拨到位,坚决禁止挤占、截留、挪用、串用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接受审计监督。
(二)总体绩效完成情况分析
在评价过程中,根据预定的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项一级指标、八项二级指标进行了自评,最后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自评为优、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自评为中。
(三)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数量指标
贫困地区新增管护面积≥51.35万亩,实际全年完成51.35万亩;
人均林木管护面积≥3000亩,实际完成人均林木管护面积3590亩。
②质量指标
天然林停伐管护员选聘方案制定率≥100%,实际选聘方案制定率100%。
③时效指标
天然林资源管护当期任务完成率≥100%,全年实际完成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经济效益指标
带动增加贫困人口收入≥200万元,实际完成231.23万元。
②社会效益指标
提供就业岗位≥90个,实际提供就业岗位143个。
③生态效益指标
天然林资源管护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④可持续影响指标
天然林资源保护维护林区稳定;
天然林资源保护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天然林资源管护员满意度≥90%,全年实际95%;
受益群众满意度≥90%,全年实际95%;
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满意度≥90%,全年实际95%。
(四)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数量指标
贫困地区新增管护面积≥19.11万亩,全年实际完成19.11万亩;
人均林木管护面积≥3000亩,实际完成人均林木管护面积4154亩;
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人员选聘≥30人,实际完成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人员选聘46人。
②质量指标
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员选聘方案制定率≥100%,实际选聘方案制定率100%。
③时效指标
森林生态效益当期任务完成率≥100%,全年实际森林生态效益当期任务完成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经济效益指标
带动增加贫困人口收入≥80万元,实际全年完成23.65万元。
②社会效益指标
提供就业岗位≥30个,实际提供就业岗位46个。
③生态效益指标
国家级公益林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员满意度≥90%,全年实际95%;
受益群众满意度≥90%,全年实际95%。
二、偏离绩效目标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原因
由于地方财政困难,2021年度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26.7万元、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116.97万元尚未到位,未充分发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的社会、经济效益。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积极主动与县财政局申请、沟通、协调,尽快拨付项目资金,待资金拨付至县林草局、各项目乡镇后按照资金使用计划进行使用。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评价自评工作是有利于国家和人民的好事,意义重大,绩效评价结果将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公布,其结果作为下年度生产计划的编制依据和年度预算安排的依据。
四、项目实施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加强领导,建立管护责任制。县、乡、村各级将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建设纳入林业建设发展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并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目标落实,责任明确。
2.完善制度,严格考核奖惩。为了使生态补偿工作进入制度化、常态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县实际,县级制定了《施甸县生态公益林管护实施方案(试行)》和《施甸县公益林管护人员考核与奖惩制度(试行)》等相关的项目实施操作办法。乡镇管护人员实行村委会和林业站共同管理,林场管护人员由林场直接管理,林业站、林场定期组织护林员培训学习,建立管护制度、完善管护合同,督促管护责任落实。要求管护人员认真填写“管护人员巡山记录表”,定期对管护人员进行考核,并将管护劳务费与管护实绩进行挂钩,通过严格考核管理,充分调动管护人员积极性,增强管护人员责任感。
3.深入宣传,提高全民保护意识。为使全社会认识了解实施生态补偿的重要意义,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支持和理解。一是举办公益林政策培训班;二是通过印发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宣传手册,粘贴标语等方式进行宣传;三是在全县公益林区交通沿线设立永久性公益林标志碑61座进行宣传;四是利用2017年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建设97个天然林标志碑,布局到全县10个乡镇。
4.科学规划,着力抓好基础设施建设。以提高管护质量和管护能力为立足点,着力加快公益林管护站点和公益林区道路建设。
5.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工作落实。严格按照《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地方公益林管理办法》的要求,定期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和问责,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工作的落实。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稳定公益林面积压力较大。一方面建设项目征占用公益林与稳定公益林面积矛盾突出。另一方面由于公益林补偿的标准仍然偏低,经营公益林与经营商品林之间经济收益的差距较大,部分群众对公益林的经营管护已失去积极性,增加了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的难度。
二是管护人员的聘用困难。我县公益林护林员的管护劳务费大约人均16800元/年,由于管护费标准偏低和当前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现象严重等原因,好的护林员难找,这给我们管护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三)意见及建议
1.为应对工程项目建设要求,对国家级公益林范围给予适当进行调整。
2.建立健全资源管理制度,特别是公益林抚育采伐操作细则,包括审核程序和要求。
3.适当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以提高林农积极性。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