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1-1-/2022-0714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2-07-14 |
文号 | 浏览量 | 105 |
2021年度上级专项森林防火经费和县级预算森林防火经费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施甸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2021年度上级专项经费和县级预算森林防火经费绩效评价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1〕33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森林防火“三三制”补助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1〕48号)、《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第二批森林防火经费的通知》(保财资环〔2021〕60号),2021年下达我县省级森林防火经费30.5万元,下达市级配套三三制森林防火经费4万元,到位15.896万元,县级森林防火经费预算303.332008万元,到位资金148.5267万元,到位率48.67%。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省、市森林防火经费执行数为15.896万元,执行率为46%,县级预算森林防火经费执行数为148.5267万元,执行率为49%。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省级下达资金和县级预算资金,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由县财政局和县林草局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在评价过程中,根据预定的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项一级指标、九项二级指标进行了自评,均已完成年初绩效指标。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数量指标
组建专业队数量2支,45人,全员配备扑火机具,全部完成预定目标。
②质量指标
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98%以上,专业队管理不低于95%以上,全部完成预定目标
③时效指标
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快速安全高效处置森林火灾达95%以上,全部完成预定目标。
④成本指标
成本指标达100%,已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经济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达95%以上,已完成。
②社会效益
达95%以上,已完成。
③生态效益
达95%以上,已完成。
④可持续影响
达95%以上,已完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满意度100%,根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满意度为100%;
二、偏离绩效目标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资金到位不及时,导致工作开展有困难。
(二)改进措施
积极主动沟通,按任务要求完成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目标管理。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资金绩效自评,放大坐标找不足,提高标准找差距,进一步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达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上级下达资金绩效自评情况,由相关部门统一在政务网和单位部门网站公开,接受社会和民众监督。
四、项目实施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领导高度重视。工作任务下达后,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顺利开展。
2.克服困难。在资金未完全到位的情况下多方协调,按时完成工作目标。
(二)存在问题
资金到位不及时,导致项目开展有困难。
(三)意见及建议
1.细化绩效目标申报工作,认真做好绩效目标申报编制。进一步加强本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要求进行编制。
2.加强沟通,提前做好规划,按时按质完成制定的工作计划。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