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1-1-/2022-0527006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2-05-27 |
文号 | 浏览量 | 85 |
施甸县2019年度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19年上级共下达我县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400万元,全部用于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截止2020年12月底,2019年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执行数为398万元,执行率为99.5%。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县财政部门和县林业主管部门严格按合同确定的管护面积和补助标准兑现补助资金,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设置专账核算补助资金,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资金项目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由县财政局和县林草局对项目的实施情况和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财务管理制度,适时核拨到位,坚决禁止挤占、截留、挪用、串用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接受审计监督。对违纪违规问题严肃查处,并将情况上报市财政局和市林草局。
(二)总体绩效完成情况分析
在评价过程中,根据预定的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项一级指标、九项二级指标进行了自评,自评等级为良。
(三)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①数量指标
贫困地区省级公益林管护面积24.1万亩,全年实际完成24.1万亩;
贫困地区省级公益林补偿面积24.1万亩,全年实际完成24.1万亩。
②质量指标
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1‰,实际全年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
年度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4‰,实际全年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为0‰。
③时效指标
2019年完成建设任务≥95%,2019实际完成74.89%。
④成本指标
省级公益林林农补偿标准10元/亩,实际全年完成10元/亩;
省级公益林管护人员补助标准≥10000元/人,实际全年完成8627元/人。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①经济效益指标
林农补偿(直接增加现金收入)≥188万元,实际完成林农补偿资金兑付188.4万元;
省级公益林管护人员报酬≥81万元,实际完成管护人员报酬发放81.1万元。
②社会效益指标
省级公益林林农补偿带动贫困人口数量≥20000人,实际带动贫困人口22125人;
省级公益林提供管护岗位≥97个,实际提供管护岗位94个。
③生态效益指标
省级公益林区生态环境改善明显;
④可持续影响指标
省级公益林维护林区稳定作否明显;
省级公益林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作用否明显;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省级公益林管护人员满意度≥90%,全年实际100%。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由于地方财政困难,截止2020年12月底,2019年度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万元资金未到位,未充分发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社会、经济效益。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积极主动与县财政局申请、沟通、协调,尽快拨付项目资金,待资金拨付后按照资金使用计划进行使用。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评价自评工作是有利于国家和人民的好事,意义重大,建议绩效评价结果应公开、公布,其结果作为下年度生产计划的编制依据和年度预算安排的依据。
四、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1.政府领导重视、相关单位支持配合、项目相关科室精心组织以保证此项目顺利开展。
2.县、乡两级建立集中统一、分级管理的运行机制,结合项目特点编制科学的实施方案,完善和规范管理制度。
3.强化资金使用和管理培训,资金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做到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
4.强化监督检查,坚持县级自查、市级检查、省级督查三级监督系统,并将检查验收结果作为兑现补偿资金和奖惩的依据。
(二)问题
项目绩效效益单一,体统不够全面、完整,不能够更好更全面反映产出与效果。
(三)建议
1.财政部门应加强协调指导和培训力度,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
2.完善项目效益指标体系,编制全面完整绩效指标。
3.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