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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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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11-1-/2022-0527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22-05-27
文号 浏览量 103
主题词 林业
施甸县2018年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施甸县2018年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助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按照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工作的通知》(云林计财﹝20198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县2018年度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18年上级财政共安排我县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685.27万元,其中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218.42万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466.8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18年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685.27万元的使用是根据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我县纳入天然林停伐保护面积51.35万亩,在认真测算的基础上编制的《施甸县2018年度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使用计划》进行使用。

具体使用方向为:用于林农管护补助费422.0425万元,用于管护劳务费184.0669万元,用于其他公益事业建设6.4716万元,用于其他管护费72.689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县财政部门和县林业主管部门严格按合同确定的管护面积和补助标准兑现补助资金,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设置专账核算补助资金,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林农补偿费按乡(镇)林业服务中心提供的补偿名册商乡(镇)财政所进行系统数据录入上报县财政局和县林业局审核,审核无误后由乡(镇)财政所通过惠农“一折通”发放到林农手中;集体天然林管护补助费用于其他公益事业建设的,由县林业局下拨到乡(镇)基本账户(往来款账户),根据村、组“一事一议”决议支出方向,经乡(镇)林业服务中心审核,分管林业的乡(镇)领导签订后到财政所报账;管护劳务费由县财政局拨付到县林业局,再由县林业局下拨到乡(镇)财政所、林场,按管护合同B约定先兑付70%给管护人员,经乡(镇)林业站、林场对管护人员进行考核合格后再兑付30%。项目乡(镇)的管护劳务费(护林人员工资)发放花名册经乡(镇)林业站审核、分管林业的乡(镇)领导审批后到乡(镇)会计代理中心报账,打入护林人员个人银行账户;林场的管护劳务费(护林人员工资)发放花名册经林场负责人审核后,直接把管护资金打入护林人员个人银行账户;县林业局和各项目乡(镇)、林场按照其他管护费使用计划进行列支,由实施单位凭有效单据和完整的资料到县林业局、乡(镇)财政所、林场报账。

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项目所有资金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由县财政局和县林业局对项目的实施情况和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财务管理制度,适时核拨到位,坚决禁止挤占、截留、挪用、串用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接受审计监督。对违纪违规问题严肃查处,并将情况上报市财政局和市林业局。

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资金会计核算符合《会计法》和相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效率性分析

①项目完成情况

20179月完成了《云南省天然林停伐保护施甸县实施方案》的编制、上报、审批、备案工作,全县共落实天然林停伐保护面积51.35万亩,其中国有天然林停伐保护面积0.01万亩,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天然林停伐面积51.34万亩。现已完成天然林停伐保护县乡两级层层签订责任状13份,乡镇人民政府与林权所有者签订天然林保护协议及补助协议22001户,划分管护责任区134个,2018年共落实天然林管护人员109名,把51.35万亩停伐保护的天然商品林纳入全县管护体系实行统一管护。

②项目完成质量

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的核拨、兑付严格执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资金安全运行,无截留、挪用等违纪违规现象,项目完成质量较高。

③项目实施进度

已完成2018年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林农补偿费兑付工作,共兑付林农补偿费422.0425万元;已完成2018年天然林资源管护工作,并根据年底考核结果发放天然林护林员劳务报酬共计57.647万元;其他管护费正在严格按照《施甸县2018年度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使用计划》进行使用。

2.效益性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一是天然林补助政策直接增加了农民的现金收入,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尽早实现脱贫创造了条件,我县2018年按照政策补助标准直接增加了农民的现金收入513.4万元,管护劳务费等公共管护支出171.87万元;二是森林通过管护,森林资源数量和质量都得以提高,林产品增加,促进了农民增收;三是生态环境的改善,可以对森林更加积极合理的经营利用,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特产品采集加工、森林旅游等林下产业,推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②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通过项目的实施,一是解决了森林管护经费短缺问题,让广大林权所有者和经营者森林管护成本得以降低,森林资源又得到保护,调动了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爱林护林的积极性;二是带动了项目区内管护力量的加强,管护能力的提升,管护方式的优化,使管护区内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得到更加有效控制,滥伐盗伐、毁林开荒、违法征占林地等违法行为大幅减少

③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

通过天然林停伐补助政策的实施,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对涵养水源、净化空气、保持水土、防治水土流失、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保肥及粮食增产、抵御自然灾害等方面均产生更加有益的作用。生态效益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管护区域内的生态环境更加明显改善。

④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分析

项目的实施可增加当地的就业机会,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全县2018年增加天然林护林员109个就业岗位,共计发放天然林护林员劳务报酬184万元,既增加了农民劳务收入,为社会稳定提供了保障,又促进了地方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情况分析

2018年全县天然林护林员109人,乡镇管护人员由乡镇聘用,实行村委会和林业站共同管理;林场管护人员由林场直接聘用和管理,林业站、林场定期组织护林员培训学习,建立管护制度、完善管护合同,督促管护责任落实,森林管护工作进入制度化、常态化。林业站、林场对护林员的日常管理工作也获得了护林员的高度认可,护林员满意度较高。

二、偏离绩效目标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是有利于国家和人民的好事,意义重大,建议绩效评价结果应公开、公布,其结果作为下年度生产计划的编制依据和年度预算安排的依据。

四、工作中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天然林停伐工作,及时成立了天然林停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多次会议研究,抽调工作人员成立了天然林保护管理站,保证了我县天然林停伐保护工作的顺利推进。

2.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关闭林木采伐办证管理系统中天然商品林商业性采伐办证,并进行现地检查监督。

3.强化监督检查,坚持县级自查、市级检查、省级督查三级监督系统,并将检查验收结果作为兑现补偿资金和奖惩的依据。对于成绩突出的地方给予奖励;对于出现重大问题的,追究项目责任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4.广泛深入宣传实行天然林停伐保护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政策。我县利用2017年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建设97个天然林标志碑,布局到全县10个乡镇,已完成检查验收。通过建设标志碑能让更多的人们了解天然林停伐保护政策,增强广大民众爱林护林的责任心。

(二)存在的问题

1.管护人员管护劳务报酬偏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2.管理基础资料薄弱,与严格保护、科学管理好现有森林的要求尚有一定差距。

3.天然林林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

(三)建议

1.适当提高补偿标准,以提高林农积极性。

2.及时出台天然林管理、资金使用、考核检查等办法,规范天然林的管理工作。

3.强化天然林管理科技化手段,提高科技化管理应用能力。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2018年度我县年初计划使用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770.2万元,上级下达我县资金685.27万元,资金存在严重不足,因此暂先对685.27万元资金进行使用,后续资金待向本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申请的不足部分84.93万元下达后再进行拨付和使用。

施甸县林业局

2019年4月3日


附件【施甸县2018年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docx
附件【附件:施甸县2018年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助资金使用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