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1-1-04_A/2016-0922010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6-09-22 |
文号 | 浏览量 | 12 |
施甸县善洲林场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管理国有林场、国有苗圃,促进林业发展。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5年我单位重点工作是做好本单位全年的财务工作,做到账实相符,同时要及时完成财政部门要求的部门预算、决算等相关财务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于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29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29人。退休1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施甸县善洲林场决算总收入228.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8.4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2014年决算总收入274.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73%,主要原因事业公用经费减少和无项目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228.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40万元,占总支出的100%。2014年决算总支出233.1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4%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公用经费支出减少以及本年无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施甸县善洲林场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8.40万元,2014年善洲林场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2.5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4%,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调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27%;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施甸县善洲林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2014年项目支出10.6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善洲林场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8.4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2014年决算总支出233.1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4%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公用经费支出减少以及本年无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8.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善洲林场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9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29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14.4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4年购置公务用车一辆。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施甸县善洲林场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施甸县善洲林场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98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14万元;运行维护费0.98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0.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林场森林防火期以及林区管护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施甸县善洲林场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429批次,431人,接待费开支1.29万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14年决算减少0.5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森林管护、国家公益林检查等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