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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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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11-1/20240311-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 2024-03-11
文号 浏览量 32
主题词 林业
建设项目临时占用除防护林、特种用途林外其他林地10公顷以下的审批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本行政许可适用于施甸县境内因建设项目临时占用除防护林、特种用途林外其他林地10公顷以下的单位或个人申请。

二、审批条件

1、所申请临时占用林地的建设项目取得批准文件;

2、所申请临时占用的林地为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建设项目可以使用的林地;

3、被使用林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利益相关人同意临时占用林地;

4、建设项目临时占林地后具备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三、受理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施甸县甸阳镇甸阳东路007

办事窗口: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四、申请材料

建设项目临时占用除防护林、特种用途林外其他林地10公顷以下的审批材料目录

 

序号

提交材料木材

原件/

复印件

纸质/

电子文件

份数

备注

1

使用林地申请书

原件

纸质

1


2

使用林地申请表

原件

纸质

1


3

项目批准文件

复印件

纸质

1

提供原件核对

4

使用林地可行性(资源核实)报告或林地现状调查表

原件

纸质

1


5

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实施方案

原件

纸质

1


6

用地单位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承诺书

原件

纸质

1


7

用地单位与被使用林地单位/个人签订的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协议

复印件

纸质

1

提供原件核对

五、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13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3个工作日(不包含公示期)

六、审批收费

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使用林地许可证

送达方式:直接领取

施甸县甸阳镇甸阳东路007

八、咨询和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0875-8123391,监督电话:0875-8121034

咨询和投诉地址:施甸县甸阳镇甸阳东路007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建设项目临时占用除防护林、特种用途林外其他林地10公顷以下的审批

办事流程示意图



 


附件【建设项目临时占用除防护林、特种用途林外其他林地10公顷以下的审批办事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