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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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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06-6/20240906-00003 发布机构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自然灾害 发布日期 2024-09-06
文号 浏览量 97
主题词 土地
2024年施甸县第二季度地质灾害情况报告

2024年施甸县第二季度地质灾害情况报告


现将施甸县2024年度第二季度汛前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施甸县境内山区地表风化严重,易发生地质灾害。地质灾害易发区占全县国土面积的49.3%,主要分布于卡斯河、勐波罗河流域区块的木老元、摆榔、姚关、旧城以及西南部怒江流域区块的酒房、万兴、何元、太平等乡镇;中易发区占全县国土面积的36.2%,主要分布于施甸河支流区块的由旺、仁和、老麦、水长、甸阳及姚关河支流区块的姚关、万兴;低易发区占全县国土面积的14.5%,主要分布于平坝区域。

在县委、县政府及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统筹安排下,县自然资源局地灾股及省厅驻县指导站技术专家在2023年11月对全县汛后排查中,新增2个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施甸县姚关镇瓦窑村迆大坝及白沙水滑坡两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共计威胁82人,资产320万元),该两个点已纳入我县群测群防体系,每个点新增监测员2个,共计新增4人;在2024年新增进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全县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县共有隐患点186个,其中:滑坡167个,泥石流12条,崩塌2个,地面塌陷4个,地裂缝1条;共威胁13562人,资产50632.00万元;有监测员共计344人。施甸县自然资源局对在册全部监测员进行抽查,均在岗;2024年监测员补助工资已纳入财政预算,1月份补助工资(17.2万元)已于2024年2月5日发放。2月份补助工资(17.2万元)已于2024年2月28日发放。3月份补助工资(17.2万元)已于2024年3月21日发放。4月份补助工资(17.2万元)已于2024年4月23日发放。5月份补助工资(17.2万元)已于2024年5月17日发放。6月份补助工资(17.2万元)已于2024年7月30日发放。

二、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省、市要求,施甸县县委、县政府于2024年1月23日组织召开全县防灾减灾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上,分管副县长就近期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做安排部署,明确了具体目标、落实措施及时间要求;县委书记周耀泉做了要求,并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一是要认真学习领会好、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树牢底线思维,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1月23日下发了《全面加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了地质灾害隐患排查“1+7”重点(系统登记地质灾害隐患点+系统登记地质灾害隐患点外7个重点区域),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结合职责职能迅速开展全面排查,实行排查工作日报,排查工作必须于1月31日全面完成。

截至2024年1月31日,一是完成全县186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发现险情1个,即施甸县太平镇兴华村三个箐滑坡隐患点,该点引发主要是滑坡区外崩塌对该点构成威胁,威胁10户52人(在家46人,在省外务工5人,在校1人),目前在各级党委政府努力下,采取紧急避让措施,集中安置37人。施甸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云南省地质工程勘察有限公司滇西分公司编制了《施甸县太平镇兴华村三个箐滑坡应急调查报告》。二是系统登记地质灾害隐患点外7个重点区域完成排查410个点,其中:乡镇沟谷、山边等集中居住点及易地扶贫安置点完成排查100个;教育完成中小学学校排查218个;卫生系统完成医院和卫生所排查57个;文旅完成旅游景区点排查8个;交通部门和乡镇完成在建和已建道路19个,矿山8个。截至5月20日,全县所有乡镇已完成2024年度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2024年计划申报搬迁项目两个,计划完成施甸县旧城乡旧城村新寨(8户38人220万)、施甸县姚关镇大岭岗村城墙小组滑坡(12户38人300万)影响范围的20户76人的避灾搬迁工作。其中施甸县旧城乡旧城村新寨拟搬迁至芒埂干河边安置点共安置8户38人;施甸县姚关镇大岭岗村城墙小组滑坡拟搬迁至大岭岗安置点,共安置12户38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四个:分别为太平镇龙洞村杨家田地灾隐患点滑坡工程治理、何元乡大坡脚村小坡脚组滑坡工程治理、姚关镇瓦窑村白沙水组滑坡工程治理、甸阳镇袁家村响水组滑坡工程治理。四个项目均已完成项目建议书单位的选取,计划推进建议书编制。

三、地质灾害资金使用及项目完成情况

2010年以来施甸县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共33个,其中大型治理项目9个,中小型治理项目24个。截止目前,32个项目中:完成终验31个,完成初验未完成终验1个(老麦清河小朴寨滑坡治理项目),正在施工项目1个(老麦思索邑不稳定斜坡治理项目);截至目前33个项目工程款已结清3个尚未结清30个(含在建工程1个),总结算金额为5423.454493万元,已支付工程款合计2962.685万元,未支付2460.769493万元。

2015年度以来上级共下达搬迁补助资金2101户486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198万元,省级资金670万元)。截至目前:一是完成搬迁1576户,应支付资金3674万元,实际完成支付12152679万元,应付未付361995万元。二是因群众意愿变动未实施搬迁和指标重复下达,形成结余户数525户资金1194万元。

四、驻县专家组情况

按省厅安排,云南省地质工程勘察有限公司为我县技术支撑单位,该单位参与了该年度汛前排查、汛中应急调查及汛后核查,其中1-3月及11-12月份常住技术人员1人,汛期常住3人以上。2023年以来,参与汛期排查调查3人次以上,编制汛前排查报告1份;汛中应急40次,技术专家5人次以上,编制应急调查报告25份;汛后应急1次,技术专家3人以上,编制应急调查报告16份。同时,按照新一轮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要求,配合县自然资源局排查了施甸县中高风险区排查。

五、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自汛期以来,与往年相比时间长任务重,部分监测员(包括乡村工作人员)会出现“麻痹”和放松心理。二是县、乡、村道路边坡,水库工程边坡,山区田间地坎等人为工程,随着降雨增多、土壤含水饱和双重因素影响下,出现滑坡等灾害情况有增多趋势,行业部门排查不彻底,联动机制落实不到位,需要更进一步的加强监测防范。三是部分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主动性不够。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使巡排查工作成为常态化。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严格落实职责职能,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系统登记186个地灾隐患点,矿山,提质改造、补充耕地等项目区开展巡排查,同时督促和指导各乡镇、行业部门开展地灾隐患巡排查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辖区内群众切坡建房,沟口、河谷等群众居住区,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区,私挖盗采点,田间、地头群众的生产窝棚,辖区内在建项目等地质灾害隐患开展巡排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对持证矿山、矿山尾矿库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巡排查;县水务局对水库、河道周边地质灾害隐患巡排查;县交通局负责对国道、省道、县道、高速公路等及在建公路施工工棚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巡排查;县教育局负责对学校周边地质灾害隐患开展巡排查;县文旅局负责对县域内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隐患开展巡排查;县发改局重点负责对光伏和风电项目已建和在建项目区地质灾害隐患开展巡排查;县工信局、县住建局等部门按照“三同时”要求对监督管理领域地质灾害隐患开展巡排查。巡排查工作要形成常态化,5至10月降雨集中时段要加大巡排频次。巡排查工作要与应急处置相结合,发现隐患务必采取措施及时处置,严格落实地质灾害“三个紧急撤离”(已发现地质灾害隐患区域有强降雨时紧急撤离,隐患点发生异常险情时紧急撤离,对隐患点险情不能正确研判时紧急撤离),坚决果断撤离受威胁人员。

(二)强化预警预报,早防范。一是严格落实“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机制。加强与气象部门沟通联动,根据气象情况,用好“五位一体”的网格化管理网络,及时将气象预警发送至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乡镇人民政府督促村组用好“大喇叭”宣传作用,将气象预警信息告知群众,提前做好防范。二是各乡镇各部门严格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信息及要求能及时传达。自然资源局加强对各部门值班值守情况进行检查,对监测员在岗情况和巡排查情况开展电话抽查,对履职不到不负责的监测员督促乡镇及时更换;同时,加强对驻县联乡技术指导站的管理,确保“三人一车”要求落实到位,及时快速应对突发情况。三是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局、县水务局、县气象局定期不定期开展会商研判,根据会商研判情况,及时叫醒叫应各乡镇和职能部门。

(三)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基础建设,提升防灾减灾能力。一是按照省市要求,做好2024年45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普适性监测仪申报,同时加强已建成91个402台检测仪器后台数据分析,及时预警预报。二是跟踪落实好旧城新寨和姚关城墙2个地质灾害搬迁避让申报工作进度(目前市级审查中),项目获批后,及时联动乡镇推进实施。三是加快推进”十四五”地灾防治规划中万兴浪坝寨、何元大坡脚村小坡脚组地灾隐患点、姚关瓦窑白沙水地灾隐患点、甸阳镇袁家村响水地灾隐患点工程治理项目申报前期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