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430249-7-/2021-0208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食品质量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1-02-08 |
文号 | 浏览量 | 10 |
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
处置情况的公示
本次共公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7批次,具体如下:
施甸县甸阳镇家易购超市销售的小青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施甸县天源供水有限公司(城南农贸市场)段会昌摊位销售的白芹,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施甸县天源供水有限公司(城南农贸市场)杨体风摊位销售的黄豆芽、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施甸县天源供水有限公司(施甸县城南农贸市场)李光苑摊位销售的黑土杂鸡,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城南农贸市场内杨在兰摊位销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城南农贸市场内杨在华摊位销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接到上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对上述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在接到检验报告后,我局立即给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责令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户立即进行整改,下架、封存和停止销售不合格批次的食品。经查,施甸县甸阳镇家易购超市销售的小青菜、施甸县天源供水有限公司(城南农贸市场)段会昌摊位销售的白芹、杨体风摊位销售的黄豆芽、绿豆芽、杨在兰摊位销售的豆芽、杨在华摊位销售的豆芽、李光苑摊位销售的黑土杂鸡,均已在收到检验报告之前全部售完。
以上食品经营者均按照规定要求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工作,主动进行了产品风险排查和不合格情况分析,及时进行整改并提交了整改报告。我局对以上食品经营者按规定进行了责任约谈。要求各食品经营者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市场准入关,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格索证索票。
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