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430249-7-/2020-121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资料下载及办事指南 | 发布日期 | 2020-12-10 |
文号 | 浏览量 | 33 |
药品经营许可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一)施甸县辖区内新申办药品零售企业。
(二)施甸县辖区内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并通过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零售企业, 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持证企业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按照本程序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三)《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变更和登记事项的变更。
(1)许可事项的变更:指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企业负责人及质量负责人的变更;
(2)登记事项的变更:指上述事项以外其他事项的变更,如企业名称的变更;
《药品经营许可证》遗失补发。
二、审批条件
符合以下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四)《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五)《疫苗经营监督管理意见》
(六)《反兴奋剂条例》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一)窗口收件
受理地址:施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一楼大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甸阳镇甸阳东路)。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周一上午为内部学习时间)。
(二)网络收件
网址:http://www.ynaic.gov.cn。
受理时间:全天受理。
四、申请材料
1、施甸县申办药品零售企业须知
2、药品零售企业开办申请报告
3、药品经营企业筹建申请表
4、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简历表
5、质量负责人简历表(执业药师原执业单位加盖红章的离职证明)
6、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7、同意筹建药品零售企业通知书
8、药品零售企业验收申请报告
9、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查表
10、企业组织机构与职能框图
11、企业从业人员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12、营业场所相关照片
13、房屋产权证明(或租房协议)
14、法人授权委托书(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5、申报材料以及所附数据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16、法律、法规及药品监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申报资料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加盖企业印章,整套资料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页码标在右下。
五、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4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
无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药品经营许可证》 或者不予许可决定书。
送达方式:直接领取
施甸县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股受理窗口
八、监督投诉
窗口投诉: 施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一楼大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甸阳镇甸阳路)。
电话投诉:0875-8121619。
信函举报: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下载地址: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http://ynzwfw.yn.gov.cn),直接领取: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