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430249-7-/2020-1209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资料下载及办事指南 | 发布日期 | 2020-12-09 |
文号 | 浏览量 | 12 |
消费者申(投)诉须知
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需要投诉时请仔细阅读如下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云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当您购到不合格商品或过期变质食品时可以向您购买地管辖的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也可以向管辖地工商部门、质监部门、卫生部门、物价部门等进行申诉。
一、凭您的购物有效票据先和经营者进行协商和解;
二、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管辖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调解;
三、如果调整不成,根据您所购买的商品出现的问题,可以选择到工商、质监、卫生、物价等部门申诉;
四、投诉、申诉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提供有效的购物票据;
2、有明确的被投诉方;
3、尽可能提供被投诉方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4、有明确的投诉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