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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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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3430249-7-/2020-0924003 发布机构 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20-09-24
文号 浏览量 9
主题词 其他
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 根据《中共施甸县委办公室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施办字〔2011918号)规定,基本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规划。  

(2).负责辖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确认市场经营主体资格,核发营业执照,建立健全市场主体社会信用体系。负责辖区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行政许可,负责辖区药品、医疗器械企业的行政许可。负责机关、社团、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登记;负责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工作。  

(3).依法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准入监管责任,并对其登记注册事项及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4).认真开展非公有制经济党建工作的调查研究,建立相关制度;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监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开展日常党建工作,规范党组织生活,充分发挥非公经济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5).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各级政府负总责的机制,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机制,完善质量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保障体系。  

(6).负责辖区市场经济秩序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各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参与监督管理生产要素市场;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活动以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  

(7).依法查处生产、销售领域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以及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根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职责,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负责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8).负责辖区商标和广告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负责协助本县商标持有人申报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和保山市知名商标;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管理和保护;依法对企业名称,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商业秘密,商标等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保护。指导广告业发展;监测辖区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依法对广告经营和发布进行登记;依法开展广告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辖区合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监督管理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依法查处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行为;指导动产抵押物登记;依法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实施动产抵押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10).负责辖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开展产(商)品质量监督。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建立并完善消费维权体系,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管理工作;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的工作。  

(11).负责管理和指导辖区质量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县提高质量发展水平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推进名牌发展战略,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技术机构、计量器具,负责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实施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工作。  

(13).负责辖区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开展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工作;推动采用国际标准;推进开展各级各类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组织推动和监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14).负责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受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及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对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销售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上报和调查处理;负责特种设备统计工作;负责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  

(15).负责辖区内食品生产、销售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重大餐饮服务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指导、实施食品的质量监督抽样和检验检测,组织市场监管所开展食品及相关产品质量快速检测工作。  

(16).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销售、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的有关工作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负责开展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及处置;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协助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和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制度;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实施辖区食品药品监管的稽查制度,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  

(17).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化妆品审查和备案登记有关工作;监督实施保健食品标准、技术规范与化妆品卫生标准、技术规范;对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行业实行规范管理;开展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  

(18).承担施甸县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承担食品药品安全监督考评和协调指导职责,协调本县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负责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督促检查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乡镇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9).负责辖区相关市场监管领域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做好行政处罚与刑事打击之间的衔接机制。  

(20).承办施甸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人员和车辆情况  

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1人。其中:行政编制8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8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4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4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设立了未来3年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 2019年度收入合计1203.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9.89万元,占总收入的99.67%;其他收入3.94万元,占总收入的0.33%。与上年对比减少213.96万元,减少15.09%,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减少137.7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80.15万元;其他收入增加3.94万元。  

2. 2019年度支出合计1163.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5.38万元,占总支出的93.31%;项目支出77.77万元,占总支出的6.69%。与上年对比减少220.33万元,减少15.9%,主要原因主要为:人员经费减少137.7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48.70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3.88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规章制度结合我单位情况,建立了《预算管理制度》《绩效评价制度》《预算支出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制度》《账务管理报销制度》等。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加强对预算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2019年度各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情况,核查有关项目完成情况和形成经济社会效益情况,切实提高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为以后年度资金的相关预算和结算提供依据。  

(二)自评指标体系  

根据《施甸县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指标体系,该体系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方面设置了包括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多项评价指标,将完成实绩与目标值逐一对比,评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具体为先根据三级指标的评分标准得出各项评价标准分值再简单相加。单项指标计算及评价方法包括:因素分析法、比较法、完成比率法等。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建立评价工作组、制定评价工作方案(包括评价项目有关政策依据、评价的对象、评价的目的、评价标准方法等)、发自评通知书。  

2.组织实施:评价考核组查看相关资料、听取相关股室汇报工作,评价组根据制定的评价方法对项目的完成程度、执行效益做出评判形成评价结论并指出评价过程中发现的不足之处、指出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已经建议与措施。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2019年全年预算控制较好,资金投入和机构运行有保障,预算配置基本合理。在工作职能中资金利用最大化。  

(二)过程情况分析  

1.2019年度部门预算数1051.49万元,因人员变动、保险基数变动9月预算调整186.24万元,2019年度部门预算支出数1237.73万元,年度预算完成率100%  

2.2019年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的有关规定。  

3.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公开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  

(三)产出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及资金管理要求完成支付工作。  

(四)效果情况分析  

1.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市场准入环境宽松便捷,有效缓解了“起名难、效率低”等突出问题,企业开办登记时间进一步压缩。2019年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173户;  

2.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制定和建立“一单两库”。制定公示了25个大项74个小项的抽查事项清单;建立了动态的抽查对象名录库,纳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68人;  

3.持续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全年共受理消费者举报申(投)诉41件,成功调解18件,不予受理4件,诉转案2件,争议金额14.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7万元;厂家维权诉转案2件,罚款6.5万元;  

4深入推进帮扶举措,服务施甸经济发展。一是开展“铁拳”等专项行动3次,积极帮助企业申请商标110件,注册商标137件;  

5.强化行政执法,有效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共查办违法违规案件16件,处罚金额为76.279万元;  

6.认真谋划,真抓实干,做好脱贫帮扶工作,局机关32名干部职工对挂连的5个乡镇6个村组,建档立卡户168户,非建档立卡户335户,听取挂包群众意见,了解所挂贫困户发展状况,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按照要求共派出8名新农村工作队员,长年驻扎挂钩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拨付了76000元到所挂连各村用于支持产业发展。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由于机构改革,人员变动较大,造成单位预算调整幅度较大,预算控制率偏高;二是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三是财务人员业务水平需提高。  

整改情况: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科学性、严谨性;二是加强财务管理,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的认识性;三是提升财务人员业务知识能力。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根据今年的自评工作总结经验,完善对各项资金使用的考核机制,严格监督管理各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对各项资金我单位认真执行财经法规资金管理制度,针对各项目资金单独核算,核算内容确保了其真实、准确和完整性。对于资金我单位实行先审批后付款,完善的审批程序能保证资金手续完备性。单位自评小组会不定期对项目进行检查,提出要求及时完善工作。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918  


附件【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