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430249-7-/2020-0924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0-09-24 |
文号 | 浏览量 | 17 |
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央下达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为20.19万元。绩效目标情况为:1.每年完成食品安全国家级抽检任务70批次和国家级风险监测任务4批次,金额5.92万元;2.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和云南特色食品过桥米线等经营者教育培训,金额2.67万元;3.农村食品市场安全监管规范化试点建设项目1个,金额10万元;4.食品生产企业有因监督检查,金额1.6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成立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徐忠华任组长,财务分管领导张毓芬任副组长,各业务相关股室长任成员,办公室设立在人事和计划财务股,由会计杨文欢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材料数据的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20.19万元(施财行〔2019〕145号),县级下达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主要用于支持开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能力建设等工作。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资金未支付,资金未支付的主要原因为资金下达时间较晚,以前年度结余经费多,相关工作任务按时完成,优先使用结余经费支付。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使用原则,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总结,资金使用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实行一体化做账。做到专款专用,无滞留、截留、挤占、挪用现象。评价组认为,省级转移支付资金的补充,弥补了我局食品药品监管经费的不足,为食品药品监管项目的开展、监管成效的取得提供了后勤保障作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完成国家级食品安全抽检70批、风险监测4批,共计74批;全省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11人次;云南特色食品(过桥米线等)经营者教育培训20人次;初步完成1个农村食品市场安全监管规范化试点前期调查工作;生产企业有因监督检查29户。
(2)质量指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验,覆盖率100%,不合格样品处置率100%。
(3)时效指标:2019年10月30日前全面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验;2019年参加全省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及云南特色食品(过桥米线等)经营者教育培训;2019年年底完成1个农村食品市场安全监管规范化试点前期调查工作;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食品生产企业有因监督检查。
(4)成本指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验、云南特色食品(过桥米线等)经营者教育培训、食品生产企业有因监督检查成本均小于中央下达食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食品安全问题带来的生命财产损失逐步减少。
(2)社会效益: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监管能力的作用逐步提升。
(3)生态效益:无。
(4)可持续影响:逐步提升市场监管部门及人员的综合监管执法能力及队伍素质和装备配置水平。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公众对监管人满意度≥95%; 消费者消费信心指数满意度≥85%。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资金未支付的主要原因为资金下达时间较晚,以前年度结余经费多,相关工作任务按时完成,优先使用结余经费支付。我局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在按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加快资金使用效率。
五、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结果良好。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根据今年的自评工作总结经验,完善对专项资金使用的考核机制,严格监督管理各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对专项资金我单位认真执行财经法规资金管理制度,针对各项目资金单独核算,核算内容确保了其真实、准确和完整性。对于项目资金我单位实行先审批后付款,完善的审批程序能保证资金手续完备性。单位自评小组会不定期对项目进行检查,提出要求及时完善工作。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