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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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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3430249-7/20250410-00006 发布机构 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4-10
文号 浏览量 18
主题词 其他
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企业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告知公告

 施市监罚送告〔2025〕01号

施甸春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局对你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进行立案调查,现已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的规定,现将我局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告知如下:

本局收到云南省施甸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施检建〔202410号)。该建议书指出,你公司存在虚假注册登记行为,其登记主体无实际经营活动,实为犯罪分子出于实施违法犯罪目的而设立的 "空壳公司"通过我局执法人员到施甸县人民法院调取《云南省施甸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等,同时对你公司登记住所进行实地核查,并由相关单位出具证明,以及税务机关调取纳税证明,登记机关出具企业登记信息等证据,证明你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五十条的规定,我局拟对你公司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项以及第十条第二项规定鉴于你公司违法行为符合上述情形,建议将你公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公司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现以公告方式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应当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杨国丽、段丽赛

联系电话:0875-8121619



                         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