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430249-7-/2022-0921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2-09-21 |
文号 | 浏览量 | 69 |
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
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云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的规定,经施甸县司法局审查,确认我局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现予公告:
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执法主体的名称(全称):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人:杨旭昕
执法区域:施甸县
执法类别:市场监管
办公地址:施甸县甸阳镇远征路11号
监督电话:0875-8121619
邮编:678200
主要执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云南省查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行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个体工商户条例》《无证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