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430249-7/20240508-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特种设备安全 | 发布日期 | 2024-05-08 |
文号 | 浏览量 | 59 |
2023年,县市场监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不断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23年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报告如下:
一、特种设备基本情况
2023年,全县注册登记特种设备962台,涉及使用单位219户。其中在用设备771台、177户,停用191台、42户;在用设备中有锅炉18台、压力容器387台、电梯225台、起重机75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47台。县内共有燃气生产经营企业3户,其中燃气(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1户、管道燃气经营企业2户;共有压力管道64.62公里,登记气瓶2.4万余只。共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21人,其中:A证2人、B证19人。2023年全县没有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开展情况
(一)根据2023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计划以及日常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安排,结合县安委会、上级业务部门的专项整治,以涉及民生领域为主,突出对学校、幼儿园和医院、商场、住宅等人员密集场所在用的特种设备为重点,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全覆盖检查,2023年共出动安全监察人员355余人次,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42份,发现安全隐患216条,整改安全隐患216条,立案查处特种设备安全违法案件3起,罚款1.8万元。
(二)建立健全施甸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市场监管局局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全县9个部门为成员的施甸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指挥部,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全县各行业部门切实履行起特种设备安全全行业监管。
(三)针对基层监管和执法领域点多面广、监管力量不足、监管任务繁重等问题,按照地域相邻协同配合的原则,采取“局所联动•划片协作”监管工作模式,通过科学调配资源,强化所所执法联动和股所对接联动,增强执法力度,加强职能股室对基层所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努力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四)深刻吸取“宁夏银川6·21燃气爆炸安全事故” 教训,严格落实省市有关燃气安全保障措施,及时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约谈气瓶充装企业4户(含其他县区充装企业),移送违法线索2条;辖区内气瓶充装企业实现扫码充装,流通气瓶年末检查未发现无码情况。
(五)保障在建重大项目特种设备安全,重点对施链高速公路、风吹山风力发电项目等重点工地在用的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行台账管理,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六)按照年度情况分析,2023年组织开展了锅炉集中专项整治、电梯安全提升、气瓶安全整治、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整治4个专项行动。全县锅炉企业实现全覆盖自检自查及监督检查、78家电梯使用单位接受集中安全教育培训,1户电梯维护单位因维保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被查处,查办1起未办理使用登记叉车案,移送气瓶安全违法线索2条,查办充装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气瓶案1起。
(七)深入开展“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通过走访宣传、电话回访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两个规定”宣贯,指导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照规定自查自改,对存在与规定不符的地方及时纠正。督促企业建机制、明责任、防风险,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并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将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与安全教育培训相结合。2023年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培训4次,指导培训127家使用单位的安全总监和安全员210余人次。将特种设备“两个规定”落实纳入监督检查范围。按照查隐患先查“两个规定”要求,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好相关的规章制度,落实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与“两个规定”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部分企业对“两个规定”了解不深。企业对主体责任落实具体要求理解不够,不能理顺“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有关要求和企业自身开展的“日常巡查、巡检”及隐患排查的关系,认为负担加大,存在畏难、排斥心理。
二是电梯安全管理还有待提升。我县部分电梯使用单位因资金、管理人员不到位等问题,导致电梯维保及使用管理存在一定问题,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与实际要求还有不小的距离。
三是监察事多人少矛盾突出。监察人员存在人数少和专业能力不足的情况,多数监察人员往往身兼数职,工作任务多而繁,分身乏术,专业能力与特种设备实际监管要求还需进一步提升。
四、下步工作计划
今后,我县将继续总结分析过去的经验和不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一是持续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两个规定”的宣贯,督促企业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特种设备“带病”运行。
二是持续推进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深入推进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持续开展电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加强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气瓶全生命周期、充装全过程可追溯为目标,构建全面、高效、便捷、安全的气瓶充装质量追溯体系,健全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长效机制。
三是强化培训促进本质安全能力提升。组织对全区基层监管人员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继续再教育工作,通过进行理论授课、开展现场教学、进行经验交流等培训方式,着力促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人员业务能力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