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430249-7/20231227-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特种设备安全 | 发布日期 | 2023-12-27 |
文号 | 浏览量 | 141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李强总理要求,保障岁末年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举一反三严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关规定,现发布以下通告。
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的单位生产的特种设备或者将非承压锅炉、非压力容器作为承压锅炉、压力容器使用。
二、禁止任何形式的“土制、改造压力容器”。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的带压锅炉和压力容器,或是将小型常压锅炉非法改装、改造为带压蒸汽锅炉使用的,即,任何制造、安装和使用“土制、改造压力容器”的行为均属严重违法行为。
三、全县个体业主、小食品厂、小作坊、小浴室、学校、幼儿园、饭店食堂、流动饭庄(包括红白喜事场所)及小型工业企业等,必须立即拆除非法加装或改造过的锅炉、压力容器或装置;一经发现,我局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四、对通告公布后,经举报发现的“土制、改造压力容器”,一律收缴或采取切割、压扁等方式销毁;对违规生产、安装、使用等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拒绝或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提请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举报电话。
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875-12315。
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