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430249-7-/2022-0421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特种设备安全 | 发布日期 | 2022-04-21 |
文号 | 浏览量 | 198 |
2021年施甸县市监行业特种设备安全
形势分析情况的报告
2021年,我县市监行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在县安委办的指导下,在县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紧紧围绕预防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发生的目标,重点抓好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检验检测、注册登记和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有序开展。现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报告如下:
一、全县基本情况
(一)特种设备持续增长。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县经注册的特种设备共891台,其中在用设备839台,停用设备52台。按设备种类分,具体为锅炉20台,压力容器459台,电梯159台,起重机械167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下简称“场车”)34台,另有各类气瓶约1万只和压力管道56.259公里;在册数量最多的三类设备为电梯、起重机械和压力容器,占总量的88.10%。全县全年新注册特种设备共255台次,占全县设备总量的27.83%。
(二)特种设备安全形势严峻。全年我县发生特种设备较大安全事故1起,死亡3人,直接经济损失389.44万元。
二、安全监察情况
(一)许可审批情况。
1.开工告知情况
全年接受特种设备开工告知280台次。其中,接受新安装开工告知250台次、安装改造(含移转)维修告知30台次。
2.使用登记证办理情况
2021年全县共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事项367项,其中,新办理使用登记证255台次,注销使用登记证83台次,停用设备13台次,变更使用登记证7台,迁出设备8台次,启用设备1台次。
(二)执法监管情况。
2021年全年出动特种设备监察执法车辆51辆次,执法人员354人次,检查使用单位328户次,设备1112台次。其中,锅炉49台次,压力容器501台次,电梯238台次,起重机械265台次,场厂内专用机动车59台次;液化气瓶1490只。发出安全指令书89份,发现安全隐患627条,整改隐患552条,已完成整改率88.04%,正在整改隐患75条;针对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立案8起,罚没款20万元。
三、主要做法
(一)严格落实年度监察计划。
全年实现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使用单位全覆盖,各使用单位安全监管不低于2次。一方面,2021年1月至2月完成了施链高速13个项目部的44个施工单位的特种设备全覆盖监察,发现28台压力容器未办理开工告知、未注册登记,27台起重设备未检验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下发16份限期整改指令书。通过采取各项措施,在施链高速发现问题于2021年5月7日全部完成整改完成。其他各使用单位安全监察实现了上半年全覆盖监察。另一方面,全面完成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共抽取使用单位5家,于5月30日前已完成抽查工作,相关检查结果已录入信息公示平台。
(二)认真抓好专项行动。
一是扎实开展压力容器专项整治工作。对9户使用单位在用的97台压力容器开展排查,共计排查出未注册登记使用的压力容器63台(其中未办理开工告知51台),超期未检验压力容器34台,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6份,立案查处5件。二是开展电梯鼓式制动器专项排查治理。督促在我县维保的7家企业完成了55家单位153台电梯的排查工作,其中安装在保山工贸园区施甸园中园的6台电梯需要更换顶杆;施甸县人民医院的一台曳引电梯制动器(非鼓式)电磁铁铁芯仅为一组,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应当对制动器进行改造、更新,现该单位已重新购买新的电梯,原老电梯无修理价值已拆除。其余电梯未发现问题。三是开展燃气行业专项整治。配合县住建局、工信局等部门开展燃气行业专项整治,督促燃气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到重点场所每日巡查、重点部位每日巡防,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四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联合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对51个电梯使用单位开展安全管理知识教育培训工作,在幸福社区、福强大酒店开展电梯安全使用教育宣传115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多份;组织电梯应急演练2场次,参加、观摩学习95人/次。
(三)深刻汲取“7·12”事故教训
一是开展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通过县乡共同联动,分别对相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隐患排查,重点检查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操作规程、维护保养、技术档案等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起重机械司机、指挥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的持证情况。对发现不符合相应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下达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共计开展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9户,设备130台,其中:压力容器28台,起重机械73台,场内机动车辆3台,电梯21台,锅炉5台;液化石油气瓶84只。检查发现问题 90条,下达监察指令书 15份。目前,已整改问题62条,正在整改问题13 条,立案查处1件。二是对重点单位、重点设备开展突击检查。对高速公路、铁路等在建重点项目中使用的特种设备检查,突出检查使用单位非法、违法安装、使用特种设备,发现未办理开工告知自行移装2台,未注册登记起重机8台,督促2户企业对设备5台(桥门式起重机)的超期未检行为下发指令书,限期报检并责令停用。三是开展为期3个月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压实属地监管责任,紧盯事故隐患。由各基层所对监管单位的设备进行核实,对监管设备数据进行梳理,督促12户企业对设备29台(其中储气罐28台,塔式起重机1台)完成注销、注册登记。同时,对发现的特种设备隐患和问题,现场督促相关单位限期落实整改并跟踪复查;督促2户企业对设备5台(桥门式起重机)的超期未检行为下发指令书,限期报检并责令停用。排查严重危及安全的重大隐患。对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开展检查执行固定充装、充装前后检查制度等情况时,发现充装作业未履行充装前、充装后检查并记录,所充装液化石油气瓶无使用单位标识,涉嫌充装黑气瓶,依法采取了查封扣押等有效措施并立案查处,处罚罚款2万元。四是组织召开“7.12”事故警示教育大会。于10月28日中午,组织召开“7.12”事故警示教育大会暨施链高速公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培训会,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施链高速公路各工程分部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共计60人等参加。
(四)其他工作
一是强化市场监管特种设备监察人员队伍建设。组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取证培训考核工作,全局干部职工(含事业人员)、大学生志愿者共计42人参加业务素质提升行动和取证培训考核,新增特种设备监察员34人。二是推进了气瓶充装单位落实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建设。督促我县鹏翔燃气公司开展气瓶充装设施、设备安装改造工作,加快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建设和信息化平台建设,进一步信息互通共享,提升气瓶质量安全与公共安全水平。
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存在主要问题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主要表现在部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部分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观念淡薄,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有错误认识,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流动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混乱。2021年全年监督检查发现,昆钢嘉华等大型企业基本能做到专门机构、专人抓特种设备安全,但,个体私营业主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上,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是基本属于同一人。
(二)作业人员违规违章作业情况依然存在。
作业人员违章操作、无证上岗和使用超期未检、不合格设备等问题仍然存在。“7·12”特种设备事故发生,主要原因也是使用无证人员,操作人员违章操作所致。2021年特种设备查处使用超期未检案例5件占全年特种设备案件总数的62.5%、不合格设备1件占全年特种设备案件总数的12.5%。
(三)检验机构监督检验及时性还需提高。
在监督检查部分使用单位反馈在设备即将到期年检时向市检验中心报检后,检测中心安排检验时间未能在检验周期内进行检验,造成在使用单位使用超期未检特种设备违法情况的发生。
(四)监察人机矛盾突出。
监察人员存在人数少和专业能力不足的情况,多数监察人员往往身兼数职,工作任务多而繁,分身乏术。特别是部分基层监察人员严重不足。
四、下步工作建议
(一)推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特种设备双重预防机制。督促企业自行开展自查自纠、隐患排查治理,定期做好设备风险评估工作。加大对高风险特种设备单位的监察,严格完成特种设备全年检查计划,推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责任主体责任。
(二)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继续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普法工作和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培训,以“3.15”、安全生产月等为载体,深入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多种形式开展特种安全知识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的“五进”活动,提高公众特种设备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知识。
(三)持续加大特种设备安全行政执法力度。学习兄弟县市优秀经验,联合各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划分好职责,明确各区域的监管部门,定期组织联合执法检查,对违法行为重拳打击。同时,在执法过程中加强理论学习,以老带新,在实战中培养监察人员的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