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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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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897-9-/2022-0402003 发布机构 施甸县统计局
公开目录 普查工作 发布日期 2022-04-02
文号 浏览量 152
主题词 其他
施甸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解读

施甸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解读

 

2021年6月15日,施甸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公报形式发布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现对公报的主要内容进行简要解读。

一、常住人口总量变化情况

普查公报显示,全县常住人口293022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下同)305223人相比,减少12201人,下降4%。2020年全县户籍人口348296人,与2010年相比增加11252人,增长3.34%。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人员流动加大,人口“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现象已经非常普遍,全县人口流动和迁移趋势更加明显。近几年来,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全县加强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据人社局提供数据,截至2020年年底,全县累计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41185人,其中:省外转移35706人、省内县外转移26820人、县内转移78659人。人口人户分离趋势明显。人口普查方案要求,对外出人口的填报离开户口所在地半年以上以普查登记地判定为当地常住人口,由于本次普查登记中还对公民采集了身份证号码,并利用身份证号码精准识别人员去向,这样对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较大的县区而言常住人口必定有所下降。从人口流动特点上看,我县人口持续向昆明、德宏、保山和经济发达地区(如广东、福建、江苏、浙江)集聚。近10年间,中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在突破50%后仍保持快速增长趋势,今后还将延续大规模的乡城迁移流动。2020年我国人户分离人口达到4.93亿人,约占总人口的35%。从流向上看,人口持续向沿江、沿海地区和内地城区集聚,长三角、珠三角、成渝城市群等主要城市群的人口增长迅速,集聚度加大。

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普查公报显示,施甸县0—14岁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为18.69%,比2010年下降2.34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为19.87%,比2010年上升5.36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4.31%。(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或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即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处于老龄化社会)。这说明全县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出生人口下降的趋势明显。根据全县人口形势的发展变化情况,未来一段时期将持续面临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压力,随着三胎生育政策的出台,卫生健康部门要以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作为重要任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三、扫盲措施取得积极成效

普查公报显示,全县15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832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文盲人口23644人相比减少5319人,文盲率由7.75%下降为6.25%,下降1.5个百分点,下降幅度远远高于全市0.01个百分点的平均水平。受教育状况的持续改善反映了10年来我县大力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等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人口素质不断提高。

四、人口向区域中心城市聚集明显

普查公报显示,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3019人,占总人口的21.51%;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30003人,占总人口的78.49%。与2010年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3090人,乡村人口减少25291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5.15个百分点。随着全县工业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深入发展,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施甸县城镇化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人口持续向区域中心城市聚集的趋势更为显著。但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人员流加大,人口“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现象已经非常普遍,全县人口流动和迁移趋势更加明显,城镇化率较10年前有所提高,但由于流出人口较多,城镇化率与先进地区还有较大差距。

 

 

          施甸县统计局    

施甸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