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896-0/20250606-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审计局 |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06-06 |
| 文号 | 浏览量 | 135 |
施甸县教育系统2023年度预算执行及其它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和二十一条“的规定,施甸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教育系统21个预算单位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关注了教育政策落实情况、单位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管理情况、资产管理使用情况等重点内容,并对以前年度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情况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以及20个学校(园),截至2023年末教育系统核定人员编制3392人,核定车辆编制3辆。2023年末实有人员3371人,其中:行政人员19人,事业人员3215人,临时人员737人。截止2023年9月,全县幼儿园97所,在园幼儿9125人;小学75所,在校学生23282人;初中14所,在校学生10653人;特殊教育学校1所,在校学生131人;高级中学3所,在校人数3906人;职业高级中学1所,在校学生1193人。
(二)部门预决算情况
施甸县财政局下达教育系统2023年度预算总额为68280.64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57329.1万元,追加、调整预算10951.54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23年总收入70321.65万元,总支出69051.9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411.5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681.26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审计查出各类问题31个,其中:立行立改问题20个,分阶段整改1项,持续整改问题1个,移送事项9项(其中:移送县纪委监委2项,移送主管部门4项,移送国家税务局施甸县税务局1项,移送县财政局2项。);问题金额共计21879.88万元,主要问题如下:
(一)教育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方面问题
1.保教费减免政策执行不到位8.1万元
2.课后延时服务费减免政策执行不到位3.42万元
3.应发未发4名高中生家庭困难生活补助0.75万元
4.资助政策执行不到位,导致助学金未及时兑付长期挂账5.41万元
5.部分幼儿园班额超标严重
(二)财务收支管理方面问题
6.以同一张发票重复报销资金6.17万元
7.义教经费使用不合规40.56万元
8.部分服务性收费收支核算和管理不规范
9.内控制度更新不及时且未严格执行
10.会计核算不规范
(三)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的问题
11.培训计划不够科学,资金使用效益不显
12.违规列支会议费6.17万元
13.违规报销培训费0.066万元
14.违规列支差旅费0.46万元。
15.违规报销公务接待费0.44万元
16.存量资金及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47.52万元
17.违规在培训费和会议费中列支差旅费、办公费,涉及资金33.98万元
(四)学生食堂管理方面问题
18.食堂、超市经营权招租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
19.审核把关不严,幼儿园生鲜伙食供应商开具的幼儿伙食发票与发货单部分品类、金额不一致,导致供货商通过变更供货内容“避税”
20.部分幼儿食材采购账实不符,涉及金额13.63万元
21.部分小学违规采购深加工食品作为营养餐食材
22.部分学校营养餐餐标补助不足5元每餐
(五)资产核算及管理方面问题
23.资产核算不规范19208.24万元
24.固定资产折旧核算不规范
25.未及时收取承包费和租金32.74万元
26.资产管理不到位,导致国有资产收益流失0.9万元
(六)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方面问题
27.部分建设项目未按规定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就开工建设
(七)债权债务管理方面问题
28.往来款账实不符30.94万元
29.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68.62万元
(八)其他方面问题
30.未严格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31.未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0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施甸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保教费和课后延时服务费减免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涉及的学校应及时清退多收费用,并举一反三,对2024年以来的减免政策进行全面清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针对部分幼儿园班额超标严重问题,涉及到的幼儿园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幼儿园办园质量综合评价方案的通知》(云政教督办〔2022〕14号)逐步调整幼儿园班额,保证学前教育教学质量;针对以同一张发票重复报销资金的问题,审计组已将该问题移送了县纪委县监委做进一步处理;针对应发未发4名高中生家庭困难生活补助、资助政策执行不到位导致资金长期挂账、义教经费使用不合规、部分幼儿食材采购账实不符、部分小学违规采购深加工食品作为营养餐食材、部分学校营养餐餐标补助不足5元等问题,审计组已移送县教体局做进一步处理。
针对部分服务性收费收支核算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县教体局以及涉及到的17个中心学校应对其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清查,对在往来款科目核算的收支情况及时调整账务,确保收支核算完整、准确;二是旧城中心校应按照规定对服务性收费开具税务发票并及时缴纳税款;三是摆榔民族学校应将未按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分配的课后服务费全额收回,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的规定分配课后服务费;四是涉及的学校应将扩大开支范围的课后服务费归还资金原渠道,今后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内控制度更新不及时且未严格执行的问题,各学校应根据自身情况,及时更新内控制度,检查完善不便于操作或是不合逻辑的流程,今后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内控规定,确保制定的内控制度能够有效执行,从而提升各单位资金管理水平和有效防范相关风险;针对旧城中心校未严格执行收支业务控制制度的问题,审计组已移送施甸县财政局做进一步处理。
针对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甸阳中心校应对该笔资金进行账务调整处理,确保会计核算完整、规范。
针对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的问题,一是施甸县万兴乡中心学校应按年度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和相关培训方案,增强培训计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确保在保证培训质量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责成涉及学校将违规报销的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接待费收缴省财政,今后应严格按照资金用途使用资金并按照相关费用的使用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三是县教体局及涉及学校应及时将非税收入及存量资金上缴县级财政,确保资金及时发挥效益。
针对食堂、超市经营权招租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的问题,鉴于承包食堂期限已到,此次审计不做移送处理,施甸县第二完全中学、施甸县职业高级中学应严格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程序引进社会力量承包食堂,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核把关不严,幼儿园生鲜伙食供应商开具的幼儿伙食发票与发货单部分品类、金额不一致,导致供货商通过变更供货内容“避税”的问题,审计组已将该问题移送国家税务局施甸县税务局进一步处理。
针对资产核算及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县教体局应组织各个学校对资产进行盘点清查,根据盘查结果及时调整账务,确保资产及时登记入账,不因未及时登记入账而产生流失风险;二是涉及学校应按照固定资产的核算规定,补提折旧额,调整相关账务,确保费用核算真实完整;三是涉及学校应及时催收租金并及时入库,确保资产租赁收益收入应收尽收。
针对部分建设项目未按规定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就开工建设的问题,县教体局应尽快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或承诺)。
针对债权债务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涉及学校应尽快与相关单位对账,确保帐实相符,减少因帐务处理和不及时对账导致的财务风险,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资金计入其他收入(捐赠收入)进行核算,并举一反三,对所有往来款进行全面清查,保证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二是针对未及时报账的工程,涉及学校应及时催促施工方完善报账程序;三是针对应退未退的押金,涉及学校应及时筹集资金归还,确保应付款项能及时清理,不长期挂账;四是针对借款,涉及学校应及时筹集资金归还,确保应收及预付款项能够及时清理结算,不长期挂账;五是针对未查明原因的挂账,涉及学校应及时找出挂账原因,对照原因对挂账的资金进行及时清理。
针对未严格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的问题,审计组已移送至县财政局进一步处理;针对未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各学校应对未代扣代缴的业务进行进一步核实,截至目前纳税人是否自行申报纳税,如纳税人还未完成纳税义务,应及时对涉及到的业务进行申报补交。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紧盯政策措施落实;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三是强化预算编制、约束;四是加强资产管理;五是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施甸县教育体育局及各学校(园)作出了相应的整改。针对教育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方面的问题,一是涉及学校及时清退了多收的保教费和课后延时服务费;二是及时补发了4名困难学生的生活补助;其他问题问题正在整改中。针对财务收支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涉及学校已规范了课后延时服务费及其他收入的核算和管理;二是涉及学校已及时更新了相关内控制度;三是已及时调账了相关账务,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针对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的问题,一是已将违规报销的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以及接待费收缴省财政;二是涉及学校编制了年度培训方案,规范了培训管理;三是存量资金及非税收入已及时上缴县级财政。针对学生食堂管理方面的问题,涉及的部分学校针对食堂对外承包问题已及时对外公开招租;其余问题正在处理中。针对资产核算及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部分学校已对涉及资产进行账务登记和调整;二是涉及学校已追回未及时收回的租金收入,待上缴入库。针对债权债务管理方面的问题,部分学校已对往来款进行清理清退,账务调整。针对其他方面问题,部分学校已完成清理核查并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其他问题正在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