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施甸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索引号 01525896-0/20240425-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审计局
公开目录 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4-25
文号 浏览量 73
主题词 审计
施甸县审计局2023年审计结果公告

施甸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23年第1

(总第19号)

单位施甸县审       公告时间:2023年12月31日

   




 


目 录

1.   施甸县2022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审计结果    2          

2.施甸县2022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6          

3.施甸县职业高级中学2022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12          

4.施甸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16          

5.施甸县天源供水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1          

6.施甸县审计局关于施甸县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至2022年度资产负债损益的审计结果    25          

7.施甸县2020-2021年扶贫项目资产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29          

8.施甸县农业农村局2020-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33          

施甸县2022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审计结果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3年3月至7月,施甸县审计局施甸县2022年度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根据施甸县财政局提供的县本级2022年度决算草案报表反映,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356737万元,支出合计    309031万元,结余477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合计37155万元,支出合计27169万元,结余998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合计559万元,支出合计551万元,结余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8436万元,当年支出27420万元,当年结余1016万元,滚存结余29323万元。其中: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88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2550万元的62.19%,比2021年减少23680万元,降幅37.84%。;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550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269000万元的94.83%,比2021年增加910万元,增幅0.36%。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17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3000万元的27.27%,比2021年增加3349万元,增幅39.9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05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2574万元的46.89%,比2021年下降6093万元,降幅36.54%。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5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00万元的110.20%,比2021年增加527万元,增幅为2195.83%。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调出551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8436万元(决算报表中只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年初预算31411万元的90.52%,比2021年增加5690万元,增幅25.0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7420万元(决算报表中只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27142万元的101.02%,比2021年增加1207元,增幅4.6%。

审计结果表明,施甸县财政局对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编制和汇总基本符合预算法和总预算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决算草案编制基本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级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县本级决算草案报表反映收入数与总预算会计账、金库报表一致。但决算草案编制还存在非税收入缴库不及时、新增代管资金户对外借款的问题,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及时解缴非税收入6772.81元

1.非税专户归集的非税收入未及时解缴入户6656.55万元。

2.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116.26元。

(二)代管资金户新增对外借款330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施甸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未及时解缴非税收入6772.81万元的问题,要求施甸县财政局将未及时入库的非税收入及时解缴入库,并督促县林草局将滞留的非税收入催收入库。今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及时将应当纳入国库核算的财政收入解缴入库;对代管资金户新增对外借款3300万元的问题,要求县财政局应结合我县财力,制定催还机制,对预算单位,尽快将项目纳入预算予以安排资金,及时清理借款。针对非预算单位,尽快催收,及时收回借款,确保专户资金专款专用,严格防范支付风险。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继续加强财政预算管理。依法加强收入征管,确保当年收入应收尽收,及时足额入库。二是加强往来款项的管理。建立往来账款定期清理制度,建立责任制,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严格控制借款,防范坏账引起的财务风险,保障财政资金的正常运转与安全。三是继续履行好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根据制定的审计整改计划和方案,逐步化解和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施甸县财政局作出了相应的整改。针对未及时解缴非税收入6656.55万元的问题,县财政局已完成整改一是依法及时足额缴纳非税收入;针对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116.26万元的问题,县林业局正在整改;针对代管资金户新增对外借款3300万元的问题,县财政局正在整改。




















施甸县2022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施甸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23年3月28日至7月28日,对施甸县财政局(以下简称“县财政局”)具体组织2022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一)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根据县财政局上报的决算报表以及2022年批准的预算和调整预算情况反映:

1.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88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2550万元的62.19%,比2021年减少23680万元,降幅37.8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37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额的35.25%;非税收入完成251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额的64.75%),完成预算调整数33900万元的114.74%。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550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269000万元的94.83%,完成预算调整数249000万元的102.44%。

2)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889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0339万元,盘活上年结转专款42568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4万元,调入资金5851万元,债券转贷收入26483万元,上级专款28012万元,上年结余12243万元,收入总计35445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508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9541万元,债券还本支出28883万元,调出资金524万元,支出总计35445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50392万元。

2.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17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3000万元的27.27%,完成调整预算数11500万元的101.9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05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2574万元的46.89%,完成调整预算数9200万元的245.37%。

2)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1172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78万元,上年结转8274万元,调入资金3112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1004万元,收入总计3559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0584万元,债务转贷还本支出11004万元,调出资金53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85万元,支出总计27169万元,结转下年支出8320万元。

3.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2022年度,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5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00万元的110.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5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万元,上年结转4万元,收入总计55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调出资金551万元,结转下年支出8万元,支出合计559万元。

4.社保基金收支管理情况(全口径)

社保基金预算收入120780万元,上年结转38283万元,收入总计159063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支出125909万元,年终结转33154万元,支出合计159063万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

2022年施甸县减税降费共计87391.21万元,其中:累计办理退税58004万元(其中:1-12月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90户,退税57121万元;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办理退税19户,退税469万元;“六税两费”政策退税办理161户,退税414万元);减税22854万元;社保降费5873.95万元,社保缓缴244.40万元。非税收入非税收入共减免331.33万元(其中:城市道路占用费283件降费4.04万元 、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18件降费0.99万元、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5442件降费1.97万元、证照费87件降费0.24万元、残保金567239.99万元、文化事业建设费7125.59万元、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96158.51万元);减免房租83.63万元,涉及171户,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共计减免8.04万元,涉及21户;国有企业减免75.59万元,涉及150户。

2.重点政策落实情况。一是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执行情况。施甸县2022年按规定足额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累计减免税费34.74万元。符合条件的重点群体企业有6户。二是延续部分稳就业政策情况。延续实施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截至20229月共组织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055人。落实就业见习补贴政策。20221月至9月,共有见习单位28户,见习97287人次,就业见习资金78.85万元,补贴未拨付。落实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政策。20221-9月发放失业金223879人次,补贴金额107.05万元;发放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23人,211人次,补贴金额25.64元;发放医疗保险补助6人,补贴金额1.63万元;发放失业补助金257387人次,补贴金额22.11万元;发放职业技能提升补贴4人,补贴金额0.6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度,县本级全面编制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报经施甸县人代会审查批准;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变动和基金预算收支大幅变动均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经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县财政局能在规定时限内批复部门预算。在过紧日子要求落实方面,2022年施甸县行政运行成本比上年略有增长,部分费用还存在不降反增的问题。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县财政局于20221115日制定和印发了《施甸县县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施甸县县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施甸县县级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施甸县县级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施甸县县级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暂行办法》,建立健全我县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但是预算执行、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债券资金管理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专款未及时拨付4007.76万元

(二)部分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分解下达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施甸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部分专款未及时拨付4007.76万元的问题,要求施甸县财政局应及时清理未拨付的各类资金,积极筹措资金足额拨付欠拨资金,确保各项目能够有序推进,惠民生政策能有效落实;针对部分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分解下达的问题,鉴于县财政局已于2023年将上述指标分配下达,此次审计不做处理。县财政局今后应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及时下达并拨付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继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开源节流,确保财政资金的预算执行率和实际支出率,尽量避免上级专项资金被长期占用,有序拨付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使资金发挥切实效益,形成良性循环。二是编紧预算,硬化执行,盘活存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作用。加强预算与规划、项目统筹衔接,做实做细项目储备,确保转移支付资金及时有效使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施甸县财政局作出了相应的整改。针对部分专款未及时拨付4007.76万元的问题,县财政局已全部兑付,完成整改














施甸县职业高级中学2022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施甸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7月至9月,对施甸县职业高级中学(以下简称“县职中”)2022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情况

 县职中是公益一类、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属于二级财政预算单位,内设7个职能部门,核定人员编制110人,核定车辆编制1辆,2022年末实有人员125人(含编外人员22人),实有车辆1辆。2022年末在校学生1380人。

  (二)部门预决算情况   

财政部门下达县职中2022年度预算收入总额为1744.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09.40万元,其他收入35.02万元;预算支出总额1744.79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1484.07万元,调整预算-22.15万元,追加预算282.87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22年部门总收入1741.00万元,总支出1 744.7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8.68万元,当年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4.88万元。

(三)部门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县职中资产总额6354.52万元。其中:其他应收款1271.73万元,固定资产(净值)4891.52万元,在建工程186.70万元、无形资产(原值)4.57万元。负债总额1445.15万元,其中:应缴财政款0.22万元,其他应付款1444.93万元。净资产4909.37元,全为累计盈余。

(四)部门财务收支情况

县职中2022年度总收入1741.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09.39万元,其他收入31.61万元;总支出1744.79万元,按功能分类:教育支出1486.64万元,社会保障和教育172.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6.01万元;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617.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1.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31万元,资本性支出12.23万元。当年收支结余-3.79万元,转入年末累计盈余。

(五)“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情况

县职中“三公”经费2022年财政预算拨款3.75万元,比上年度增加0.41万元,增长12.22%,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共支出2.03万元,比上年增加0.72万元,增长54.42%;公务接待费共支出1.72万元,比上年减少0.31万元,下降15.19%。会议费2022年共支出0.7万元,比上年度增加0.05万元,增长7.69%;培训费2022年共支出0.24万元,比上年度减少9.33万元,下降97.39%。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大幅增长原因: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过长,修理费用也比上年增加。会议费增加的原因:中考期间监考老师人数增加导致会议费增长。

审计结果表明,县职中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其在2022年度的财务收支情况。财务收支事项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但还存在职工个人借款长期挂账未归还、建设工程竣工后未组织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等问题,需要在今后加以改正。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职工个人借款长期挂账未归还6.2万元。

(二)建设工程竣工后未组织验收,擅自交付使用。

(三)重复报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1万元。

(四)往来款管理不规范1173.61万元。

(五)培训费报账手续不合规。

(六)漏记固定资产0.3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施甸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职工个人借款长期挂账未归还6.2万元的问题,已移送县纪委县监委进行进一步处理;针对建设工程竣工后未组织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问题,已移送县教育体育局进行进一步处理;针对重复报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1万元的问题,要求县职中将重复报销的车辆运行维护费收缴省级财政。今后,县职中应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关报销手续,严格审核把关,避免此类事项再次发生。针对往来款管理不规范1173.61万元的问题,一是要求县职中据实调整账务;针对培训费报账手续不合规的问题,鉴于县职中已完善相关手续,此次审计不做处理,今后工作中县职中应严格执行《施甸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落实培训费政策,严格执行制度,加强相关费用的报销审核,规范报销事项;鉴于县职中已将漏记的固定资产补充登记入账,此次审计不做处理,今后工作中要定期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实,确保真实准确的反映单位资产情况,同时加强对资产的规范管理,做到账账、账实相符。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三是加强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四是建立健全往来款管理内控制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施甸县财政局作出了相应的整改。针对移送县纪委监委、县教育局的事项,相关部门还在处理中;针对重复报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问题,县职中已将重复报销的公车运行维护费上缴省级财政;针对往来款管理不规范1173.61万元问题,县职中正在整改中(整改时限还未到)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的规定,施甸县审计局于2023年10月至12月,对施甸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以前年度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对部分往来款项进行了函询。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情况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是施甸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属于一级预算单位。内设10个机构,核定行政编制24名,事业编制41人,车辆编制2辆。2022年末实有人员69人。其中: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3人),事业人员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3人)。实有车辆编制2辆。

(二)部门预算情况 

财政部门下达施甸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预算总额为   2315.22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977.93万元,未下达预算指标0.6万元,调整预算49.25万元,收回指标数62.7万元,追加1351.35万元。

(三)预算执行情况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决算报表反映:本级总收入2315.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33.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2万元,其他收入70万元;总支出2315.22万元。按功能分类支出情况: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93万元元,城乡社区支出664.6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43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0万元。按经济分类支出情况:工资福利支出957.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6.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4万元,资本性支出1278.64万元。

(四)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施甸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    32252.68万元,其中:货币资金143.83万元、应收账款130.62万元、预付账款1.74万元、其他应收款30174.23万元、固定资产(净值)71.33万元、在建工程1708.09万元、无形资产(净值)22.84万元;负债总额36382.99万元,其中:其他应交税费0.89万元、应付账款2927.88万元、其他应付款3768.86万元、长期应付款29685.36万元。净资产-4130.31万元,为累计盈余。

审计结果表明,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其在2022年度的财务收支情况。财务收支事项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但还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非税收入缴库不及时、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需在今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方面问题

1.违规发放补贴4.93万元。

2.未及时解缴非税收入0.29万元。

3.未及时缴入国库项目结余资金44.36万元。

4.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

(二)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

5.漏记固定资产44.99万元。

6.无形资产账实不符10.8万元。

(三)往来款管理方面的问题

7.往来款项账实不符28758.69万元。

8.应收未收个人所得税5.45万元。

(四)其他问题

9.部分资金支付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施甸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违规发放补贴4.93万元的问题,施甸县自然资源局将违规发放的补贴4.93万元追回,收缴省级财政。并将该问题移送县纪委县监委进行进一步处理;针对未及时解缴非税收入的问题,要求施甸县自然资源局及时将利息收入缴入县级非税专户;针对未及时缴入国库项目结余资金的问题,要求施甸县自然资源局将结余资金交回县级财政统筹使用。针对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施甸县自然资源局对报销的接待费进行全面清查,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无公务接待公函报销的费用归还资金原渠道。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加强相关费用的报销审核,规范报销事项,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针对漏记固定资产的问题,要求施甸县自然资源局对漏列的固定资产完善相关手续并及时补充登记入账,今后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盘点、对账,规范各类资产的管理。针对无形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要求施甸县自然资源局应无形资产进行调整账务处理;针对往来款项账实不符的问题,要求施甸县自然资源局及时与债权债务人进行账务核对,针对产生账实不符的原因,对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清理核实,据实进行账务调整;针对应收未收个人所得税的问题,要求施甸县自然资源局及时收回垫缴的个人所得税,及时清理挂账款项,避免财政资金流失风险;针对部分资金支付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问题,要求施甸县自然资源局严格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健全决策程序,细化重大经济决策方式,强化“三重一大”会议过程记录,并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过程资料妥善整理并归档。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强化部门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二是加强财务核算的规范性和及时性,加强财务管理专业能力的提升和保障;三是加强资产管理;四是加强往来款项的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施甸县财政局作出了相应的整改。针对违规发放补贴的问题,自然资源局以前年度已进行了清退和收缴,整改完成。针对未及时解缴非税收入的问题,施甸县自然资源局已将非税收入缴入国库;针对未及时缴入国库项目结余资金的问题,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正在整改中。针对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施甸县自然资源局已完善相关报账手续,将报销凭证中的电话记录整改为公函或通知。针对漏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账实不符往来款项账实不符以及应收未收个人所得税的问题,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正在整改中;针对部分资金支付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问题,施甸县自然资源局已整改完成。资金使用将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施甸县自然资源局“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









施甸县天源供水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3年7月至9月,施甸县审计局对施甸县天源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源供水公司”)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末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天源供水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21日,由施甸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2021年至2022年期间天源供水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由旺镇供水经营业务、城南农贸市场租赁业务以及水长乡土地租赁业务。截至2022年末在职人员20人,公务用车1辆,生产经营用车5辆。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天源供水公司账面反映:资产总额432448.04万元;负债总额301570.85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30877.19万元;2021年实现利润16.87万元;2022年实现利润12.4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天源供水公司治理结构基本完善,基本能满足公司管理需要。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末资产负债损益及财务收支情况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行业准则要求进行核算和管理。但审计也天源供水公司在公司治理体系、内控制度建立及执行、投资管理、风险管控以及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等方面仍存在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公司治理体系、内控制度建立及执行方面的问题

1.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召开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监事违规参与董事会议案表决。

2.未建立民主管理机制,未设立职工大会或职代会。

3.内部控制管理体系不健全,部分制度规定不清晰、不严谨

4.采购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进行采购,长期使用同一供应商。

(二)投资管理方面的问题

5.股权投资核算不规范。

(三)风险管控方面的问题

6.存在逾期借款20964.81万元。

7.存在逾期借款未入账,少确认负债924.85万元。

(四)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的问题

8.存在欠缴税款的情况,且少确认应交税费246.74万元。

9.退回财政资金核算不规范,虚增负债200.00万元。

11.预付账款核算不规范,虚增资产40.37万元。

12.未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进行财务核算,资产负债损益不实。

13.债权债务账实不符57107.07万元。

(五)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

14.未执行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制度。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施甸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召开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监事违规参与董事会议案表决;未建立民主管理机制,未设立职工大会或职代会;内部控制管理体系不健全,部分制度规定不清晰、不严谨;采购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进行采购,长期使用同一供应商等问题,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体系,并严格执行。对股权投资核算不规范的问题,要求进行账务调整。对逾期借款20964.81万元,要求结合实际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债务偿还计划,降低公司债务风险。对逾期借款未入账,且少确认负债924.85万元;欠缴税款且少确认应交税费246.74万元;退回财政资金核算不规范,虚增负债200.00万元;预付账款核算不规范,虚增资产40.37万元;未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进行财务核算,资产负债损益不实等问题,要求举一反三,对公司账务进行全面清理,并据实进行账务调整。对债权债务账实不符57107.07万元的问题,要求及时与债权债务人进行账务核对,据实调整账务,确保账实相符。对未执行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制度的问题,要求制定重大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宏观政策,并依法公开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二是建立健全相关内控制度,加强“三重一大”等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三是加强债权债务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四是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重视财经法规的学习和运用。五是加强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本的增值保值。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天源供水公司正在进行整改(未到整改期限)。














施甸县审计局关于施甸县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至2022年度资产负债损益的审计结果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施甸县审计局于2023年7月31日至9月30日,对施甸县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末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甸县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1年9月6日,由施甸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国资集团公司由施甸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内设行政部、财务部、审计监察部、资产运营部、人力资源部、融资部、投资部、风险管控部共8个职能部门;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7个,参股公司3个。截至2022年底,核定公司人员11人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国资集团公司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末资产负债损益及财务收支情况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行业准则要求进行核算和管理,基本真实反映了生产经营情况,资产负债表所反映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基本真实和完整。但本次审计也发现国资集团公司在公司治理体系、内控制度建立及执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风险管控以及以往审计发现问题未及时完成整改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望在今后工作中要切实加以重视并不断改进和完善。

三、审计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未建立民主管理机制,董事会成员中无职工代表。

(二)内部控制管理体系不健全,部分制度规定不清晰、更新不及时。

(三)股权投资核算不规范。

(四)资产负债表列示资产不完整,存在账外资产。

(五)诉讼费未入账,少确认负债88.15万元。

(六)债权债务账实不符31378.98万元。

(七)借款逾期26484.62万元。

(八)2018年至2020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的审计(施审报〔2021〕12号)指出问题三项,除往来款项长期挂账问题外均已整改。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出具了审计意见,对未建立民主管理机制,董事会成员中无职工代表的问题,要求国资集团公司在董事会成员中配备职工代表,实行民主管理;对内部控制管理体系不健全,部分制度规定不清晰、更新不及时的问题,要求国资集团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对现有的制度进行修订完善,明确“三重一大”决策清单,并严格执行;对股权投资核算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国资集团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相关规定作账务调整规范核算;对资产负债表列示资产不完整,存在账外资产的问题,要求国资集团公司将资产登记入账,真实全面反映公司资产,确保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准确;对诉讼费未入账,少确认负债88.15万元的问题,要求国资集团公司将诉讼费用进行入账,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债权债务账实不符31378.98万元的问题,要求国资集团公司及时与债权债务人进行账务核对,据实调整账务,确保账实相符;对借款逾期26484.62万元的问题,要求国资集团公司应尽快与债权人协商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制定还款方案,防范借款逾期带来的财务风险;对以往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求国资集团公司对未整改的问题进行台账管理,认真研究整改办法,确保发现的问题能如期整改,促进公司规范运营。

针对存在问题,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国资公司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文件规定,按照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完善公司章程,董事会、监事会中须有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修订完善《“三重一大”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举一反三,修订和完善企业内控制度,确保公司高效有序运转。

(二)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和运行效率。严防债务风险,进一步加强企业内控体系建设,建立债务风险评估、监测预警、风险化解等工作机制,实施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双重管控,紧盯重点企业和高风险债务,加强重大资金管控及重要措施保障,定期开展债务风险排查,加强企业信用管理,维护良好信用评级。

(三)规范日常经营管理。公司应当加强日常经营管理,保证规范经营、精细管理。一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定期盘点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全部纳入账面管理且安全。二是规范公司会计核算,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及时掌握财经专业知识的更新,提高财务质量,守牢财务工作底线,降低财务风险。三是重视往来款项的管理,及时清理各种长期挂账往来款项,对于收回存在风险和困难的款项,可以集中管理,由专人进行清理。

(四)重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建立整改台账,对未整改的问题进行台账管理,认真研究整改办法,确保发现的问题能如期整改,从而规范公司的规范运营。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审计提出的建议,县国资集团公司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落实。目前,县国资集团公司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正在进行整改


施甸县2020-2021年扶贫项目资产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施甸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9月30日,对施甸县乡村振兴局2020-2021年扶贫项目资产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施甸县扶贫项目由施甸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各行业主责部门为项目主管部门,具体项目由各乡镇负责具体实施,资产类别包括到户类资产、经营性资产和公益性资产。

2020年至2021年,施甸县批复扶贫项目446个,实施扶贫项目446个,涉及项目资金50188.67万元。其中,2020年共实施项目216个,涉及资金24864.01万元;2021年实施项目230个,涉及资金25324.66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1.工程价款结算审核不实。

2.项目未按规定办理水土保持手续。

3.未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导致应收未收企业租金。

(二)项目资产和资金管理方面

4.未按规定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5.财务系统中资产未登记入账。

(三)项目资产效益方面

6.部分扶贫项目闲置。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工程价款结算审核不实的问题,要求施甸县乡村振兴局商项目相关行业部门督促各项目建设单位要举一反三,组织项目各参建方和结算审核单位对工程结算进行全面复核,并调整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和相关账目;针对项目未按规定办理水土保持手续的问题,移送施甸县水务局进一步调查处理;针对未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导致应收未收企业租金的问题,要求施甸县乡村振兴局应商项目相关行业部门督促各乡、镇按规定完善合同相关手续,实行“先租后用”,加强合同管理;针对未按规定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要求施甸县乡村振兴局应商项目相关行业部门督促各建设单位按规定编制竣工财务决算;针对财务系统中资产未登记入账的问题,要求施甸县乡村振兴局应商项目相关行业部门督促各乡、镇按规定将固定资产登记入账;针对部分扶贫项目闲置的问题,要求施甸县乡村振兴局应组织对扶贫产业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资金资产闲置的,应加大培育、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督促相关部门、乡镇通过招租招商、改变资产用途等方式盘活资产,充分发挥项目资金资产的效益。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

(一)由施甸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协同各行业主管部门举一反三,加强产业帮扶项目全过程监管。一是及时做好项目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工作,归集完善项目档案资料,确保项目资料完整性;二是加强项目后续管理,明确权属关系,落实责任和管护,使项目可持续发挥效益。

(二)根据《关于“四个一批”推动帮扶产业提质增效的意见》中“盘活一批”,激活闲置资源和存量资产。对停产闲置的帮扶产业项目,通过变更经营主体、调整用途等方式,采取灵活多样的经营模式,盘活闲置资产资源,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强化对已投资实施的产业、就业类帮扶项目运营情况的动态管理,加大后续培育、扶持,及时清理盘活闲置资产设施。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施甸县乡村振兴局高度重视并积极整改。根据施甸县乡村振兴局提供的整改资料,截至 2024年 3 月20日,已完成整改问题1个,正在整改5个,整改情况如下:针对工程价款结算审核不实问题,项目各建设单位聘请第三方审计正在对项目审核情况进行复审,正在整改;针对项目未按规定办理水土保持手续问题,项目各建设单位正在与县水务局办理相关手续,正在整改;针对未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导致应收未收企业租金问题,项目建设单位已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完成整改;针对未按规定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问题项目各建设单位正在编制财务决算,待完成结算审核后调整财务决算,正在整改;针对财务系统中资产未登记入账问题,项目各建设单位正在复核资产情况,待在财务系统中登记入账,正在整改;针对部分扶贫项目闲置问题,项目建设单位正在研究盘活资产方式,正在整改。


















施甸县农业农村局2020-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施甸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1月30日,对施甸县农业农村局2020-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产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施甸县2020-2021年批复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7个7.17万亩,覆盖8个乡镇27个村,批复资金8774.5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6837.5万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施甸县2020-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基本能按中央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决策部署稳步推进,但审计调查中也发现施甸县农业农村局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建设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切实加以研究解决。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资金管理使用

1.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66万元。

(二)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2.未按规定办理项目变更手续。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66万元的问题,要求施甸县农业农村局应梳理项目进度,对尚未竣工项目应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并在今后项目实施中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杜绝此类现象;针对未按规定办理项目变更手续的问题,要求施甸县农业农村局应尽快完善相关变更手续,今后应严把初步设计审查关,在项目前期认真做好项目区调查工作,提高初设和概算精度,避免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大范围工程变更,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施甸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并积极整改。根据施甸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整改资料,截至 2024年3月20日,已完成整改问题0个,正在整改2个,整改情况如下:针对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66万元的问题,正在向施工方收取,并且规范了合同签订,正在整改;针对未按规定办理项目变更手续的问题,建设单位正在按规定办理项目变更手续,正在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