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96-0/20240312-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项目监管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4-03-12 |
文号 | 浏览量 | 46 |
施甸县2023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施甸县涉及49个,其中: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市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涉及施甸县33个,审计署历年审计查出的挂账问题涉及施甸县9个,省审计厅历年审计查出的挂账问题涉及施甸县1个,市审计局历年审计查出的挂账问题涉及施甸县6个(以前年度审计整改责任清单1个,2021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涉及问题清单5个)。截至2023年12月14日,已完成整改25个,正在整改24个,整改率为51.10%。现将施甸县49个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责任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施甸县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坚持高位推动,及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以来,召开县政府常务会6次、县委常委会6次,研究部署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抓实问题整改。二是扛实主体责任。为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逐项落实到位。三是强化跟踪督导。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促,确保整改措施条条有落实,事项件件有成效。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市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涉及施甸县问题33个,已整改23个,正在整改10个。
1.全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涉及1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1个,正在整改3个。
(1)耕地面积持续减少。
反馈问题:2020年施甸县耕地面积均比“三调”(2019年)减少,减少面积0.31万亩,2021年施甸县耕地面积比2020年减少,减少面积0.21万亩。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施甸县根据《施甸县2021—2022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恢复工作方案》,“四套”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及县直部门挂包乡镇(街道),以更加清醒的头脑、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做好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恢复工作,坚决遏制住耕地减少的势头,坚决恢复补充净流出的耕地。
(2)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施甸县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明确责任,强化追责,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把耕地保护与乡村振兴实绩考评有效结合。明确属地行政“一把手”是辖区耕地保护第一负责人,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纳入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保护责任网络体系,确保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
(3)全市增减挂钩实施验收进度缓慢。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截至目前,施甸县13个增减挂钩项目扣除2个空图斑项目外,11个项目已完成省市验收,验收率达到100%。
(4)建设用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施甸县有26个图斑,面积21.37亩,占用2017年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在三调中均已调出。
(5)设施农用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目前,有123个图斑已调出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有20个图斑未调出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其中有2个图斑已完成整改,18个图斑未完成整改。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分析:仍在占用“三区三线”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有些属于历史原因,拆除复垦困难。
下一步整改计划:一是逐一进行核查,对违法用地行为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依法依规处理。二是结合“三区三线”划定,按“一案一策”原则实事求是分类处置。对符合完善用地手续的及时筹措用地报批资金、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及时完善用地手续及供地。对不符合完善用地手续的,及时拆除,复垦到位。
整改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6)发展林果业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经分析并核查发现,有1223个图斑、5844.71亩的苗圃用地占用2017年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主要种植果树、绿化苗木等。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截至2023年11月20日,苗圃已在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中调出。
(7)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未完成141691亩。3个县未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141691亩,其中:施甸县未完成2019年至2021年建设任务76991亩。未完成建设任务的主要原因是各县财政困难,资金难以及时拨付,影响项目实施进度。
整改落实情况:已经完成整改。2019年—2021年上级下达高标准农田任务10.33万亩,截至2022年12月底完成调度10.33万亩。
(8)上图入库面积数据不实。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一是通过化债拨付项目资金,加快推进上图区域没有完成的项目建设内容。二是多方面整合项目,补足上图区域内没有实施过的工程内容。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分析:一是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级补助资金较低,存在划大建小的问题,划入面积中,工程措施不能全覆盖;二是项目资金拨付未能按照进度支付,导致工程措施没有及时完成。
下一步整改打算: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争取更多的资金投入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充分整合各类基础设施项目投入到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二是加大项目资金按时序拨付力度,促进工程措施按时完成。
整改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9)由于资金配套不足,项目配置不够科学合理,加之后续管护机制未建立健全,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部分项目建成后效益未能有效发挥。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印发了《施甸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管护规定》,明确了高标准农田建、管、用责任主体和工作职责;二是对于已建成通过验收的项目,及时进行移交给受益的乡村,签订了管护责任书,确保建成一件,管护到位一件,发挥效益一件;三是针对审计指出县农业农村局实施的2018年千亿斤增粮项目(何元四标段),因村上管理不到位,导致水塘杂草丛生,县农业农村局已督促何元乡、石头寨村于2022年12月进行整改并加强日常管护。县水务局2018年实施的由旺镇大秧田片区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已完善配套管网铺设,建立健全相应管理制度,移交由旺镇人民政府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10)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与退耕还林重叠13762亩。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施甸县已于2023年8月督促上图入库技术单位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与退耕还林重叠13762亩剔除并重新上图,图斑面积已经上报农业农村部。
(11)土地批而未供4082.54亩,其中施甸县852.38亩。施甸县2020至2022年未完成处置任务,未完成面积分别为75.14亩、161.61亩和107.6亩。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2020年下达处置任务30%计380.464亩,完成处置305.316亩;2021年下达处置任务30%计356.33亩,完成处置194.72亩;2022年下达处置任务25%计278.76亩,完成处置181.30亩(截至11月处置171.16亩)。以上三年未完成处置任务总量344.35亩,分别为75.14亩、161.61亩和107.6亩。2023年市级下达处置任务数30%计1234.5606亩(已包含施甸县2020至2022年未完成处置面积75.14亩、161.61亩和107.6亩)。截至2023年11月20日,已处置消化2810亩,完成率69.93%,超额完成处置1575.44亩。
(12)土地闲置1017.845亩,施甸县涉及266.63亩。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2022年上级下达施甸县闲置土地处置任务30%计118.94亩。截止2022年12月31日,已处置消化闲置土地129.9亩,处置率为32.76%,已超额完成市级下达处置任务。2023年市级下达施甸县闲置土地处置任务35%计228.04亩。截止2023年11月20日,已处置消化闲置土地341.26亩,处置率为52.38%,超额处置113.22亩。2022年与2023年的处置闲置总量471.16亩包含了266.63亩,已完成整改。
(13)土地卫片违法图斑整改不到位。2017年至2021年,全市土地卫片执法认定违法图斑6047宗(个),面积65559.74亩,其中占耕33007.41亩。截至2022年12月,完成整改2030宗或个,面积41778.21亩,其中占耕20489.61亩;未完成4017宗或个,面积23781.53亩,其中占耕12517.8亩。按完成整改图斑宗或个数计算,整改率33.57%。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截至2023年11月30日,完成整改591宗或个,面积13103.02亩,其中占耕7348.12亩;未完成356宗或个,面积1380.11亩,其中占耕946.48亩。按完成整改图斑宗或个数计算,整改率62.41%。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分析:一是受政策法规、资金、用地指标等因素限制,导致整改工作推进缓慢。如:剩余未整改的公共服务类、水利、交通运输和住宅图斑共有202个,这类图斑因涉及民生问题,一般通过完善用地手续整改,但受用地指标、用地报批手续时间较长等客观因素限制,整改推进工作缓慢。二是县乡村组四级宣传用地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力度、广度不足,导致很多群众无手续违建行为突出;执法查处“疲软”,震慑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下一步整改计划:进一步细化分解每一项任务,强力推进工作落实,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一查到底,毫不姑息,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
整改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14)3个县耕地流出问题整改不到位7258.11亩。根据市人民政府与各县(市、区)签订的《保山市土地督察反馈问题及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工作责任书》要求,至2022年7月30日前,施甸县需完成2021年度变更调查耕地流出图斑复耕地整改面积不低于1950亩。截至2022年12月,施甸县实际整改恢复69.91亩,与目标任务相差1880.09亩。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的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恢复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工作专班,加强对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恢复工作的领导、指导。二是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制定并下发了《施甸县2021—2022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全面摸排核实抓整改。现已完成全面摸底调查,截至2023年9月21日已完成整改。
2.“六稳”方面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涉及施甸县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反馈问题:未及时拨付就业补助资金及职业技能提升资金310.45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经核实因企业新型学徒培训有6人调整变动,不符合条件,实际需拨付309.25万元(其中:人社局培训资金48.13万元,企业新型学徒培训补贴41.6万元,贫困劳动力职业培训生活费及交通费219.52万元)。2023年5月22日,施甸县应拨付就业补助资金及职业技能提升资金309.25万元已拨付到位。
3.施甸县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涉及1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8个,正在整改3个。
(1)施甸县2个扶贫项目资产资金闲置,1.太平集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扶贫车间,投入财政资金6.28万元,2020年12月投入试运营,由于项目效益不高,试运营1个月后即闲置至今。2.2016年水长乡中药材和蔬菜种植产业发展项目,以财政资金100万元量化给建档立卡户入股合作社进行固定分红方式运行。2020年7月,水长乡人民政府在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时,将100万元收回至村级财务账户后闲置至今。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部分完成整改)。一是太平集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扶贫车间于2023年4月1日出租给施甸县旭香茶叶有限责任公司,租期为5年,2023年租金为25000.00元、2024年-2027年租金为35000.00元/年,已整改。二是水长乡已收回10万元资金于2023年8月18日退回县财政局。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分析:2016年水长乡中药材和蔬菜种植产业发展项目原计划将收回的100万用于建设冷库,但项目选址用地不符合要求,不再具备项目实施条件。
下一步整改计划:水长乡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及时收回资金上缴县财政。
整改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2)施甸县部分产业项目未带动脱贫群众持续增收。正在整改(部分完成整改)
①2017年何元乡电信扶贫项目,投入财政资金225万元,项目以建档立卡户折股量化至施甸县捷讯电子信息服务专业合作社,投资期限为5年(2017年至2022年)。何元乡人民政府委托施甸鑫润村镇开发公司负责项目建设和运营,项目所得收益分配给施甸鑫润村镇开发公司10%的运营补助后,按年度由施甸县捷讯电子信息服务专业合作社对合作社社员进行分红。项目于2020年1月完成验收,但由于工程结算原因,项目合作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没有按协议对施甸鑫润村镇开发公司进行分红,致使施甸鑫润村镇开发公司无法对施甸县捷讯电子信息服务专业合作社进行分红,导致建档立卡户没有收益。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分析:何元乡人民政府委托第三方审计公司已于2023年8月底出具审核结果为2254231.15元。县电信公司委托第三方也进行了审计,审核结果为1336231.04万元(按施工费4.3折算,材料价格按电信公司集中采购价格,低于市场价格的标准进行的审计),双方就审计结果未达成一致,何元乡人民政府已向县人民政府报告请求县人民政府帮助协调,经县级协调无果。何元乡人民政府已委托律师,计划通过法律程序向电信公司追回收益。
下一步整改计划:通过法律程序向电信公司追回收益。
整改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②2017年水长乡电信扶贫项目,投入财政资金200万元,2017年2月,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与保山澳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订了《电信合作建设及运营合作协议》,合作期为5年(2017至2022年),以电信宽带收入分成的方式,带动500户建档立卡户的收入增加,建档立卡户以4000元/户量化入股,股金分红每年支付一次。2020年7月,水长乡人民政府在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时,将项目投资形成的资产176.23万元移交给水长乡七○七社区居民委员会,结余财政投入资金23.77万元则滞留于保山澳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保山澳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3日退回水长乡电信扶贫项目滞留资金23.77万元,水长乡于2023年9月15日将该笔资金23.77万元退回县财政局。
③2017年施甸县投入资金610万元,用于开明竹鼠养殖场、施甸美良园艺有限公司、保山澳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云南林然畜牧业有限公司4家企业实施竹鼠养殖、食用玫瑰种植、信息化建设和生猪养殖项目,约定由企业每年向610户贫困户发放固定分红36.06万元。2020年6月,甸阳镇在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时,将上述投入的资金收回用于购买商铺出租、形成的资产收回出租,由原来带动建档立卡户增收的方式转变成为壮大村集体经济。2020年6月至2022年8月未产生任何收益,涉及的610户贫困户没有获得分红。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甸阳镇甸头村原与开明竹鼠养殖场合作,2020年6月整改后,项目资金用于在菖蒲塘安置点购买商铺,已经收到2020至2022年两年租金16000元。二是甸阳镇甸头村与施甸美良园艺有限公司合作,2020年6月整改后,甸阳镇政府和甸头村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资金,施甸县人民法院由旺法庭2023年5月25日作出判决,要求该公司10日内归还甸头本金100万元及利息21万元,该公司逾期未支付甸头法院判决应支付资金,目前处于法院强制执行阶段。三是同邑村、大寨村、大竹蓬社区、乌邑社区与保山澳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合作,壮大村集体经济2020年11月收到分红60000元(同邑村10000元、大寨村10000元、大竹蓬社区20000元、乌邑社区20000元;现与施甸县电信公司合作,分别于2023年8月18日、8月29日收到分红34121.78元、877786.12元,于2023年8月26日聘请第三方完成资产市值评估)。四是菖蒲塘村原与云南林然畜牧业有限公司合作,2020年6月整改后,项目资金在县城西庄购买商铺3格,于2022年9月收到一年租金60000元。五是召集涉及村(社区)研究如何将壮大集体经济收入用于培育、扶持产业发展,带动群众持续增收事项,重点解决脱贫户和监测户增收事项,村级已经研究并制定了集体经济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3)施甸县财政应拨未拨资金1372.01万元。①未拨付2020年水长、何元乡和由旺镇3个项目资金544.66万元,包括:水长永保集镇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170万元、何元乡莽王农产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161.66万元、由旺镇银川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扶贫车间建设项目180万元。由于资金未拨付到位,项目处于停工状态。②未拨付太平镇3个项目资金439万元。由于资金没有到位,导致3个已完工项目拖欠工程款,其中:2021年太平镇莽林村产业配套设施项目、2021年太平镇太平社区产业配套设施项目和2021年太平坝农田排灌沟渠建设项目。③未拨付甸阳镇甸头村食用玫瑰加工项目资金28.13万元。由于资金未拨付到位,导致项目实施单位拖欠工程款。④未拨付2022年施甸县小额信贷贴息资金360.22万元。2022年施甸县第二季度小额信贷贴息资金涉及4个年度(2019年至2022年)13个乡(镇)8649户群众的小额信贷贴息360.22万元未补贴到户。经抽查酒房乡、旧城乡1477户贷款户的利息支付情况,有44户由于贴息没有补贴到位,形成利息逾期,给贷款户以后获得金融政策扶持带来不利影响。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部分完成整改)。经县财政进一步梳理核实,发现保审报〔2022〕6号中反馈的部分问题数字不精准。一是“未拨付2020年水长、何元乡和由旺镇3个项目资金544.66万元,”。应更正为:未拨付2020年水长、何元乡和由旺镇3个项目资金511.66万元。其中未拨付2020年水长永保集镇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资金170万元,已完成整改,项目已完工;未拨付何元乡莽王农产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161.66万元正在整改;未拨付由旺镇银川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扶贫车间建设项目180万元,结算金额135.26万元。拖欠的项目资金135.26万元,双方于2023年10月27日通过协商支付金额54.1万元;2023年11月22日与施工方达成补充协议,再次支付5.55万元。二是“未拨付太平镇3个项目资金439万元”,应更正为6个项目资金449万元,分别是:2021年太平镇莽林村产业配套设施项目28万元、2021年太平镇太平社区产业配套设施项目37万元、2021年太平坝农田排灌沟渠建设项目65万元、2021年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地理村种猪繁育基地项目40万元)、2022年太平镇金牧粮草种植项目132万元、2022年太平镇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果蔬烘干机购建项目147万元。其中4个项目已通过上级化债资金解决,分别为:2021年太平镇莽林村产业配套设施项目28万元;2021年太平镇太平社区配套设施项目37万元;2021年太平坝农田排灌沟渠建设项目65万元;2022年太平镇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果蔬烘干机购建项目147万元。2个项目已取消实施,(1) 2021年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地理村种猪繁育基地项目40万元)由于项目用地无法保障取消实施;(2) 2022年太平镇金牧粮草种植项目132万元由于肉牛养殖受市场价格影响,肉牛养殖风险较大,项目取消批复文件《施甸县财政局 施甸县乡村振兴局关于撤销部分项目计划和收回资金的通知》(施乡振联发〔2023〕8号)。三是甸阳镇甸头村食用玫瑰加工项目资金28.13万元已于2023年10月25日拨付。四是2022年施甸县小额信贷贴息资金360.22万元已于2022年10月21日完成兑付。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分析:财政资金保障难度大。
下一步整改计划:一是提高站位抓整改。二是扛实责任抓整改。三是强化管理抓整改。强化预算约束,加大预算资金统筹力度,严控、压缩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和库款管理,积极培植税源,加强税收征管。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闲置资产,加快推进县属国有企业改革,拓宽企业主营业务,扩大收益渠道,增加县级财政统筹能力。
整改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4)甸阳镇违规拨付项目资金104.79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甸阳镇人民政府采取法律途径追讨资金,施甸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2月3日对该案开庭审理,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是由被告大理丽都玫瑰产业有限公司归还原告施甸县甸阳镇人民政府超拨付资金1410615元并承担律师费30000元,合计1440615元,该款项分别于2023年3月15日前支付15万;2023年6月1日前支付15万;2023年9月1日前支付20万元;2023年12月31日前支付尾款940615元。二是若被告大理丽都玫瑰产业有限公司未按协议第一条按期足额履行支付义务,则原告施甸县甸阳镇人民政府有权要求被告大理丽都玫瑰产业有限公司承担自违约之日起至款项清偿之日止以剩余款项为基数按照年利率3.65%计算的资金占用费及支付未付款的10%的违约金。三是若被告大理丽都玫瑰产业有限公司未按协议第一条按期足额履行支付义务,原告施甸县甸阳镇人民政府有权对剩余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截至3月15日该公司未支付第一期款项,甸阳镇于3月17日提出申请县法院强制执行,当前处于执行阶段,该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归还资金5000元。同时县纪委已经对该事件调查处理,对时任镇长和副镇长调查处理,对时任镇长给予警告处分,对时任副镇长给予诫勉问责处理。下一步将及时与县法院执行局对接,加快执行进度。
(5)太平镇违规出借项目结余资金28.4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经核实,施甸县凯禾扶贫开发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10月10日将资金归还。
(6)水长乡应收未收企业租金16.46万元。①水长乡于2019年整合九条沟村2019年壮大村集体经济、大菁脚村2019年壮大村集体经济、九条沟村整合2016年解决空壳村和大山脚村2018年壮大村集体经济4个项目建设的农产品仓库,2020年出租给保山澳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使用,租期为5年(2020年1月至2025年1月),每年租金6.6万元。水长乡应收保山澳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20至2022年租金19.8万元,已收7.34万元,未收12.46万元。②水长乡2020年小官市村冻库项目形成资产于2021年出租给保山澳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租期为2021年12月至2024年12月,租金每年4万元,于每年4月30日前付清,至2022年8月,未收企业2022年租金4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1.2020年-2022年实际收取租金11.435万元,剩余未收取租金8.035万元已于2023年9月3日收取,已整改。2.小官市村冻库项目资金水长乡已通过债务化解完成支付。小官市村委会于2023年12月7日与保山澳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协议约定保山澳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预付4年租金。
(7)甸阳镇产业项目资金未收回15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甸阳镇已于2022年12月完成剩余15万元资金的收回。
(8)滇西(施甸县)中药材育苗基地建设项目权属不明确。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施甸县农业农村局于2022年7月1日以中药材基地建设”记入预算管理一体化资产业务系统,资产编号:GZ2022000001,资产国标大类:土地房屋及构筑物,资产分类:其他构筑物,所属单位:施甸县农业农村局,同步记入预算管理一体化会计核算系统。
(9)施甸县4个项目未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2019年甸阳镇菖蒲塘安置点养殖小区建设项目、2019年甸阳镇五福村黑木耳生产种植基地建设项目、2020年何元乡莽王农产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2021年甸阳镇肉牛养殖小区建设项目未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其中五福村黑木耳生产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对基本农田进行硬化2673.98平方米。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19年甸阳镇菖蒲塘安置点养殖小区建设项目于2019年7月19日办理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备案号为:备案施甸县农设备(2019)第020号。二是2019年甸阳镇五福村黑木耳生产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已经完成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备案号为:施甸县甸阳镇农设备〔2023〕第011号;2019年甸阳镇五福村黑木耳生产种植基地建设项目涉及基本农田进行硬化部分,对接县职能部门国土空间项目用地规划,现已经调出基本农田图斑。三是2020年何元乡莽王农产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已于2023年11月20日完成设施农用地手续备案(施甸县何元乡农设备〔2023〕第07号)。四是2021年甸阳镇肉牛养殖小区建设项目已经完成设施农用地手续备案(施甸县甸阳镇农设备〔2023〕第021号),已整改。
(10)施甸县2个项目未办理环评手续。甸阳镇2019年菖蒲塘安置点养殖小区项目和2021年肉牛养殖小区建设项目未办理环评手续。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甸阳镇2019年菖蒲塘安置点养殖小区项目已经完成环评备案登记,备案号:202253052100000076。二是2021年肉牛养殖小区建设项目已经完成环评备案登记,备案号:202353052100000010。
(11)施甸县3个项目未办理林地占用审批手续。甸阳镇2020年肉牛基地建设、2021年肉牛养殖小区建设、2021年肉牛基地道路建设3个项目未办理林地占用审批手续。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甸阳镇2020年肉牛基地建设项目,已整改。二是甸阳镇2021年肉牛养殖小区建设项目,已经完成林业用地报批(云林许准(保)〔2023〕111号、云林许准(保)〔2023〕115号),已整改。三是甸阳镇2021年肉牛基地道路建设项目已经完成林地使用手续,已整改(施林林政许准〔2018〕9号)。
4.专项债券项目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涉及施甸县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正在整改4个。
(1)施甸县权头水库扩建工程项目推进缓慢,造成未能及时形成资产。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一是于2023年10月底已安排化债资金462万元,已完成主体工程的施工。二是完成了不动产权证办理,不动产单元号为:53052114209GB00017W00000000,权利人:施甸县水务局,宗地面积:20237.46平方米。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分析:项目缺口资金额度大筹集资金困难,导致项目推进难度大,建设进度缓慢。
下一步整改计划:一是施甸县水务局积极多方筹措资金,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及时发挥效益。二是优化项目实施方案,优先完成影响水库蓄水工程建设,计划于2024年底前完成“下闸蓄水”验收,发挥水库蓄水效益。
整改完成时限:2028年10月31日
(2)施甸县中医医院迁建项目推进缓慢,造成未能及时形成资产。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截至目前,门急诊医技综合楼主体已完工、住院楼已封顶,正在进行二次结构、住院楼屋面结构建设及BRB安装。累计完成投资约12192万元,已拨付10380万元。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分析:资金筹措困难。
下一步整改计划:完善项目目标计划。围绕满足搬迁的基本需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优化项目方案,缩减项目投资倒排工期,在资金拨付正常的前提下,力争2026年年底实现整体搬迁。
整改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
(3)施甸至勐简高速公路施甸至链子桥段建设项目推进缓慢,造成未能及时形成资产。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施甸至勐简高速公路施甸至链子桥段建设项目建设采用PPP建设模式,项目合作过程中,争取到的新增专项债券已全额兑付。2022年7月至今,通过积极与融资机构沟通协调,已完成6.82亿元融资落地(农发行6亿元、国开行0.82亿元),新增资本金注入3.1597亿元,申请留抵退税资金1.6114亿元,施甸至姚关段18.84公里已复工,计划2023年12月30日建成通车。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分析:受融资政策影响,建设资金筹措困难,导致项目整体推进缓慢。
下一步整改计划:一是积极筹措施甸至姚关段通车所需资金,力争2023年12月30日建成通车。二是紧盯国家投资政策和导向,督促配合项目公司,继续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协调对接。
整改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
(4)S41维(西)永(德)高速公路保山至施甸段建设项目难以达到预期收益,不能平衡还本付息,形成财政偿债压力。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2023年12月7日县审计局参与该项目审计人员接到市审计局审计组电话通知:市审计局已于2023年12月6日组织相关审计组人员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审计整改工作,针对该问题会议研究建议被审计单位(县交通局)写“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申请销号的函”报市审计局原审计组,县交通局于2023年12月14日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申请销号的函”上报市审计局审计组。
(5)项目专项债券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19.78万元未缴入国库。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施甸县弘润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7月19日、7月20日将存款利息收入96673.95元缴入施甸县交通运输局往来款账户,施甸县交通运输局于2023年7月28日将该笔资金缴入国家金库施甸支库。二是县水务局于2023年5月22日已将利息19871.94元(含2023年一季度利息13.41元)全额缴入国家金库施甸支库。三是县中医院已于2023年11月3日将利息金额81573.78元缴入国家金库施甸支库。
(6)项目未严格执行专项债券专户管理。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施甸县弘润公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按审计报告要求,只保留一个专户,其他专户已于2023年9月19日注销。二是县中医院已于2023年11月16日将施甸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专户进行注销,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的专户已于2023年11月24日进行销户。
(7)项目应筹措资金942713.31万元未及时足额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一是县水务局涉及2400.19万元,县水务局于2023年10月底已安排化债资金462万元,并已完成支付,施甸县水务局已安排施工企业尽快复工,完成配套工程的施工;二是县卫健局涉及的22521.68万元,截至目前,专项债券计划筹集资金75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7500万元,到位率100%,已于2022年3月21日使用完毕;财政预算计划安排资金101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880万元,到位率28.51%;项目单位自有资金计划筹集15356.35元,实际到位资金204.96万元,到位率1.3%;三是县交通局涉及的917791.44万元,项目资金共筹措到位673867.12万元,资金到位率46.43%。其中:2023年以来共争取到位资金36694.54万元。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分析:一是目前没有上级补助资金支持,县级筹集资金困难,向银行融资贷款困难;二是项目总投资来源不足,自筹资金难落实
下一步整改计划:一是加大自有资金筹措力度,确保项目应到位资金应筹尽筹到位,同时积极向上级申请汇报和融资贷款的力度,争取补助资金支持和贷款支持;二是争取按项目进度拨付工程款,加快工程进度。
整改完成时限:2028年10月31日(县水务局)、2026年12月31日(县卫健局)、2025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县交通局)
(二)审计署历年审计查出的挂账问题涉及施甸县9个,已完成整改1个,正在整改8个。
1.保山市违规占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47.84亿元。
反馈问题:施甸县涉及58643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截至目前,通过积极筹措资金,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收回本级财政等措施完成整改51523万元,正在整改7120万元。较上次无整改进度。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分析:一是受经济下行的影响,资产资源难处置,资金筹措困难。二是债务负担沉重,且进入偿债高峰期,偿债压力大。三是受减税降费等政策影响,财力减少,而刚性支出大幅增加,财政收支矛盾进一步凸显。
下一步整改计划:积极筹措资金,加大财政统筹力度,制定资金拨付计划,逐年拨付上级专项资金,保障项目工程建设有序推进。
整改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2.全省2.4万亩违规建设占用耕地“违而未查”、“查而未纠”。施甸涉及25个图斑,74.2亩。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一是未查处的非农建设项目违法占耕图斑12个,面积29.02亩,已通过拆除复垦或落实进出平衡方式完成整改。二是已查处未复垦补充耕地非农建设项目违法占耕图斑13个,面积45.18亩(已完成整改1个,面积11.04亩,正在整改12个,面积34.14亩)。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分析:受政策法规、资金、用地指标等因素限制,导致整改工作推进缓慢。
下一步整改计划:一是对该立案查处的违法用地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坚决遏制违法违规用地的势头;二是对符合完善用地手续条件的,督促抓紧完善用地手续,对不符合完善用地手续条件的,及时拆除复垦复耕到位。
整改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3.53个建设项目临时占用耕地逾期未复垦,造成2578.52亩耕地“占而未补”。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施甸6个临时用地项目将于2023年底到期,11-15期临时用地项目计划申请延期使用,在申请延期时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程序审批,期限不超过2年。保施3期因工程已经结束,不再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已经通知用地及时进行土地复垦交还农户进行耕地。因项目涉及未执行国家相关规定,越权审批5个建设项目临时用地手续,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已撤销批文,正在重新审批。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分析:料已按文件规定要求提交市级,市级正在审核。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土地复垦费筹集困难。
下一步整改计划:已经督促用地单位抓紧时间组织报件材料。上报市级审批,目前正在办理地灾评估报告和筹集土地复垦费,待资料齐全后上报市级审批。
整改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4.413个省域内增减挂钩项目节余指标“超期未还”、“占多还少”。施甸涉及12个。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截至目前,我县原编制的12个增减挂钩项目扣除2个空图斑项目外,2个省内交易项目已完成验收入库,入库面积为305.62亩。其余8个项目已完成省级外业验收,暂未入库。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分析:变更调查推进困难,省级验收后提出问题整改困难。
下一步整改计划:下一步将持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增减挂钩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分析当前增减挂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向上级请示汇报,加强对接,对验收后提出的问题整改后及时入库。同时积极查找新的资源包装新的项目实施补缺。
整改完成时限:2024年6月30日
5.机关事业单位欠缴2020年至2022年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反馈问题:施甸县涉及815.41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资金212.99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160.79万元、职业年金48.09万元、失业保险4.06万元和工伤保险0.05万元。失业保险已全部完成整改,剩余未完成整改资金602.42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383.22万元、职业年金217.15万元、工伤保险2.05万元。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分析:一是受经济下行的影响,资产资源难处置,资金筹措困难。二是债务负担沉重,且进入偿债高峰,偿债压力大。
下一步整改计划:一是抓实增收节支。二是抓实资产处置力度。三是抓实监督管理。加强财政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做到专款专用、资金安全。
整改完成时限:2027年12月31日
6.未严格落实“先保后征”相关规定,欠缴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金10125.19万元。
反馈问题:施甸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专项资金欠费4307.9503万元(其中省级欠费15.2289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施甸县于2023年9月28日清欠整改200万元,剩余4107.9503万元计划在2026年底前完成清缴。较3季度相比,新增整改200万元。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分析:县财政收入支撑不足,刚性支出需求大,资金筹集难度大,给全县按时序完成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进度带来了较大困难。
下一步整改计划:一是巩固好2017年以来无新增欠费的成果,严格执行“先保后征”的规定,及时足额收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杜绝新增欠费的发生。二是进一步加大欠缴费用清缴力度,督促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用地单位、县人社局等部门加强协同配合,按计划完成失地农民保障金清缴欠费。
整改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
7.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未达环保标准火化炉2个。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已争取到民政事业专项资金50万元用于火化炉尾气处理设备购置安装。目前1台火化炉尾气设备已办完采购手续,项目于12月1日完成招标工作,计划项目2024年2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正在积极向上级申报尾气处理设备项目一个。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分析:正在申报的项目,目前尚未获批。
下一步整改计划:一是对于资金已下达的项目,积极筹措资金尽快拨付,加快推进项目实施;二是主动汇报对接,积极争取省级项目资金支持。
整改完成时限:2024年5月10日
8.违规将失业保险基金用于补充小额信贷担保基金8200万元。
反馈问题:施甸县涉及1600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施甸县按整改线路图分批整改,预计2024年12月底前可完成整改。施甸县共需归还用于补充小额信贷担保基金的失业保险基金1600万元。计划用3年时间逐步归还。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分析:县财政收入支撑不足,刚性支出需求大,资金筹集难度大,给全县按时序完成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进度带来了较大困难。
下一步整改计划:加大资产盘活力度,想方设法筹集资金,按时限失业保险基金归还专户。
整改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9.事业单位欠缴失业保险费14936.37万元。
反馈问题:施甸县涉及60484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施甸县共涉及6家事业单位欠缴失业保险费60484元,截至2023年2月2日,已完成清欠。
(三)省审计厅历年审计查出的挂账问题涉及施甸县1个,正在整改。
反馈问题:8个乡镇拖欠工程款10943.24万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施甸县水长乡、甸阳镇等8个乡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项目拖欠企业工程款10943.24万元。其中甸阳镇拖欠款1513.68万元(含多建25套欠款760.54万元),何元乡拖欠款1341.09万元,老麦乡拖欠款693.19万,水长乡拖欠款3047.85万元,姚关镇拖欠款2148.74万元,由旺镇拖欠款915.03万元,仁和镇拖欠款1042.65万元,旧城乡拖欠241.01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由旺镇拖欠款915.03万元已还完,旧城乡拖欠241.01万元已还完;水长乡拖欠款3047.85万元(已还2673.51万元),仁和镇拖欠款1042.65万元(已还552.33万元),老麦乡拖欠款693.19万元(已还601.07万元),何元乡拖欠款1341.09万元(已还1188.85万元),甸阳镇拖欠款1513.68万元(已还256.01万元),姚关镇拖欠款2148.74万元(已还2025.51万元),累计完成整改8453.31万元。较三季度增加整改4859.45万元。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分析:一是资产处置难度较大,工作进展缓慢。二是资金筹困难。
下一步整改计划:一是加快资产处置进度。二是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一方面催缴搬迁群众自筹款(户均不超1万元),另一方面由县财政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工程欠款兑付。三是继续加强与欠款企业沟通,积极化解好矛盾纠纷。
整改完成时限:2025年4月。
(四)市审计局历年审计查出的挂账问题涉及施甸县6个,已完成整改1个,正在整改5个。(以前年度审计整改责任清单1个,2021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涉及问题清单5个)
1.2019年以前年度审计涉及施甸县1个问题,正在整改1个。
反馈问题:2个县财政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施甸涉及9078.99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一是积极动员未兑付补偿款棚改户购买县级国有资产平台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房,政府全方位落实监管职责,实现未兑付征收补偿款和商品住房房产价值的对等置换,确保被征收户住有所居,保障被征收棚改户住房安全。目前,已有10户签订认购合同,合同总价1211.5948万元。二是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及时兑付征收补偿款。自2020年4月8日审计反馈意见至今,通过筹措资金,兑付21户,补偿款共计644.58万元。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分析:我县向农发行融资贷款的施甸县2018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申请贷款金额11亿元,截至目前,到位资金7.62亿元。现银行认定该笔贷款3.38亿元未按照合同金额录入“隐性债务监测平台”,即使县财政安排资金9078.99万元,银行继续投放剩余资金,将会构成新增地方隐性债务,形成违规融资举债,因此目前银行不再继续投放该笔贷款。
下一步整改计划:一是积极动员未兑付补偿款棚改户购买县级国有资产平台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房,政府全方位落实监管职责,实现未兑付征收补偿款和商品住房房产价值的对等置换,确保被征收户住有所居,保障被征收棚改户住房安全。继续动员被征收棚改户合理认购政府平台公司楼盘,以房抵扣剩余未付征收补偿款,从住房源头保障民生社会稳定。二是积极招商引资,盘活土地资产,以挂牌出让已征收土地筹集资金,缓解资金压力,用土地出让收入等县级自筹集资金及时兑付征收补偿款。三是继续协调农发行贷款支持,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争取银行将剩余贷款进行放款或进行新项目包装实施,及时兑付剩余补偿款,完成全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扫尾清零工作。
整改完成时限: 2025年10月30日
2.2021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涉及施甸县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个,正在整改4个。
施甸县2020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涉及4个问题。
(1)挤占上级转移支付资金44453.77万元。2020年度,上级政府下达施甸县财政上级转移支付共计170546.53万元,涉及项目库2832个项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实际支出95008.67万元,应结余上级转移支付资金75537.86万元,涉及项目2266个,其中:权责发生制支出47613.21万元,未拨付的转移支付资金27924.65万元。但年末国库存款结余仅为449.17万元。经核实,上述应结余的资金中有44453.77万元被挤占,其中:用于施甸县各类债务还本付息25005.39万元、解决2019及以前年度权责发生制列支的支出11379.38万元、盘活以前年度存量后对应安排的部分支出8069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支出37333.77万元,剩余未整改支出7120万元,已完成整改83.98%。较上次无整改进度。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分析:一是受经济下行及疫情叠加影响,资产资源难处置,资金筹措困难。二是债务负担沉重,且进入偿债高峰期,偿债压力大。三是受减税降费等政策影响,财力减少,而刚性支出大幅增加,财政收支矛盾进一步凸显。
下一步整改计划:积极筹措资金,加大财政统筹力度,制定资金拨付计划,逐年拨付上级专项资金,保障项目工程建设有序推进。
整改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2)决算收支不实39022.96万元。其中:收入决算不实19400万元;支出决算不实19622.96万元。施甸县政府为完成财政预算支出进度等目标,于2020年11月召开专题会议决定,用县级财政统筹财政专户资金2000万元、烟叶税收入2000万元以及市级调度资金6000万元,共计10000万元,通过财政“一体化”平台向4个县直部门及13个乡镇拨付财政资金,而后施甸县翰墨城投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18日又以借款的方式与涉及部门和乡镇将资金借回,最后将资金以归还县级超财力安排资金方式退回县财政。重复操作两次(第一次支出8971.22万元,第二次支出10651.74万元),形成预算支出不实19622.96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截至目前,一是收入决算不实19400万元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支出决算不实19622.96万元,已整改11878.61万元,未整改7744.35万元。较上次督查增加3955.27万元。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分析:财政资金筹集难度大。县域内资产、资源处置变现困难,财力短缺情况突出;加之政策性增资无财力补助、刚性债务化解增加及贯彻落实中央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影响收入等情况交织,财政收支矛盾进一步凸显。
下一步整改计划:一是加大财政统筹力度,通过处置现有资源资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向上级财政部门争取支持等途径筹集资金,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批次逐步解决。二是严格执行各项资金管理规章制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
整改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
(3)违规出借财政专户资金79562.43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县财政局管理的失地农民保障金专户、代管资金户、非税专户以及土地出让金专户“其他应收款”核算借出款项余额为79562.43万元(含2020年新增借款余额6005.23万元),其中:失地农民保障金专户26427.83万元、代管资金户44034.38万元、非税专户1023.71万元、土地出让金专户8076.51万元。上述借款涉及预算单位20个,借款余额6984.77万元;非预算单位20个,借款余额72577.66万元。借款主要用于偿还政府各类债务本息、工程项目、国资公司注资、县属国企改制、土地整理费、西庄项目、上解市级医疗保险等支出。截至2020年末,2014年后新增借款75笔,借款余额74350.11万元(含2020年度新增借款13笔,借款余额6005.23万元)。截至2021年7月31日,已归还专户资金1467.91万元,结清3笔借款;出借的财政专户资金余额为78094.52万元,其中:失地农民保障金专户26427.83万元、代管资金户42566.47万元、非税专户1023.71万元、土地出让金专户8076.51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截至目前,完成整改15183.73万元,其中:失地农民保障金专户1030万元、代管资金户5053.51万元、非税专户1023.71万元(已完成整改)、土地出让金专户8076.51万元(已完成整改),完成应整改数的19%。较上次整改无进度。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分析:一是受经济下行压力、贯彻落实中央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刚性支出增加等因素叠加影响,财政收支矛盾进一步凸显;二是债务负担沉重,资产处置难,且进入偿债高峰期,资金难以筹集,偿债压力大。三是县属国有企业的实体化经营能力弱,偿债能力不强。
下一步整改计划:一是进一步加强财政专户管理,提高资金的安全性和规范性。二是定期开展清理催收专户借款工作。三是多措并举筹措资金及时归还财政专户借款。通过压缩一般性支出、盘活存量资产、资源等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归还财政专户预计。2023年整改16000万元,2024年整改16000万元,2025年整改16000万元,2026年整改24914.82万元。四是加强财政内部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财政专户资金合规性检查,对违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及时督促纠正,做到专款专用。
整改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
(4)在往来款核算支出15439.37万元。2020年施甸县年初预算安排7个非预算单位及1个预算部门15439.37万元,用于还本付息以及以前年度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支出。2020年底,因上述支出无财力执行,将其从支出转列为往来款科目进行核算15439.37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整改资金11848.45万元,完成应整改数的76.7%。其中:2022年完成整改8993.45万元,完成拟定计划的299.8%;2023年完成整改2855万元,完成拟定计划的71.4%。较上次整改无进度。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分析:一是受经济下行叠加影响,资产资源难处置,资金筹措困难;二是债务负担沉重,且进入偿债高峰期,偿债压力大;三是贯彻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收入减收,上级补助力度小,财力减少,而刚性支出大幅增加,财政收支矛盾进一步加剧。
下一步整改计划:一是通过压缩一般性支出、盘活存量、处置资产等方式,统筹财力消化往来性款项。二是对以往年度借出无法收回的财政周转金、专项资金等借款,加大催收力度,追回外借资金。三是积极向上争取财力性补助消化往来性款项。四是做强国有公司实体经营,统筹部分收益用于消化往来性款项。其中:2022年整改3000万元,2023年整改4000万元,2024年整改4000万元,2025年整改4439.37万元。
整改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S41维(西)永(德)高速公路保山至施甸段建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涉及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5)弘润公司违规出借征地拆迁经费1000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已于2023年12月12日完成整改。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提高站位抓整改。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聚焦时间节点、聚焦整改标准、聚焦薄弱环节,强化清单式管理、闭环式管控,坚决抓好审计报告查出的问题整改,做到对账销号抓整改、分类施策抓整改。
(二)扛实责任抓整改。坚持上下联动和部门协同,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主抓,专人落实负责。强化督促检查,采取专人负责、专案盯办,切实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反馈。
(三)完善机制抓整改。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持续不断抓好整改落实,及时总结反思,探索从根子上研究破解“顽疾”的有效办法,进一步健全机制。同时,对审计查出的违法违纪问题,始终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度,加大追责力度,形成有力震慑,确保按时完成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