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96-0-/2023-0313009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项目监管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3-03-13 |
文号 | 浏览量 | 493 |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一、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查出问题104个。其中:移送相关部门处理23个;下不为例6个;需持续关注2个;需整改73个。截至2022年11月30日,需整改的73个问题,销号3个,应整改70个,其中:已完成整改50个、未完成整改20个(部分整改4个,正在整改13个,长期整改3个),整改率为72.9%,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未及时解缴非税收入5213.04万元。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已于2022年11月30日前已全部解缴入库。
2.代管资金专户往来款未及时清理,导致长期挂账160万元。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县财政局于2022年9月9日将第二完全中学60万元缴入金库,将100万元履约保证金从代管资金专户退回民政局,民政局已做账务调整,同日县财政已将其以存量资金方式收回。
3.部分专户往来款账实不符1708.03万元。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一是县财政局以借款形式拨付注册资本1000万元,于9月9日重新安排凯禾公司,凯禾公司同日将该笔借款归还入代管资金户。二是对其他不符情况已督促所涉及单位调整了账务。
4.未及时拨付就业补助资金及职业技能提升资金310.45万元。
整改情况:部分整改。截止2022年9月19日,累计完成整改资金68.93万元,其中:职业技能培训48.13万元,企业新型学徒培训补贴20.80万元,完成整改数的22.2%。
5.预算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不健全、不完整。
整改情况:部分整改。一是结合我县实际,基本支出定额标准暂不具备提高标准条件,因此未做整改;二是项目支出定额体系已于2022年8月18日制定并下发了《施甸县本级项目支出定额标准管理暂行办法》(施财发〔2022〕50号)。
6.预备费未按规定的比例足额计提。
整改情况:长期整改。县财政运行举步为艰导致当前难以足额按照标准预留预备费,将在今后财政年度视财力情况,逐步增加预备费预留金额。
7.部分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未在规定时限分解下达。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涉及到的指标已于2022年10月13日前全部分配下达。
8.未开展预算绩效再评价工作。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2022年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运用过程中,财政同时进行了绩效再评价工作。
9.绩效信息公开工作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截止2022年7月27日,涉及单位绩效自评已全部公开完毕。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对县林草局开展了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对县财政局、县机关事务局、县工信局以及县供销社4个部门开展了预算执行专项审计调查,对施甸县第一完全中学和县城指挥部2个单位开展了财务收支审计,上述部门审计整改情况具体如下:
1.县林草局结余资金未及时缴回财政100万元。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已上缴至县级财政。
2.县林草局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县林草局对资产增减情况进行了相应的账务处理。
3.县林草局未足额计提工会会费1.23万元。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县林草局在审计期间已足额收取工会会员经费。
4.县林草局会计核算不规范300万元。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县林草局在审计期间已经对有关账务进行了调整。
5.县林草局出纳账核算不规范。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县林草局已据实对出纳账进行了调整。
6.县林草局往来款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县林草局正在清理核实阶段,尚未整改完毕。
7.县机关事务局政府会计制度准则未执行到位6.12万元 .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已于2022年3月、4月作费用列支处理。
8.县机关事务局未在规定时限内将收取的非税收入全部缴入县级国库15.73万元。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已通过县级财政缴入县级国库。
9.县供销社违规公务接待0.04万元。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县供销社已积极主动和县财政局沟通协调,并按县财政局要求整改。已清退涉及资金,并进行了账务调整。
10.县供销社资产底数不清,账实不符。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县供销社已对权属于该社的国有资产开展了甄别、盘点、登记、贴标工作,据实进行了清理。
11.县供销社漏记固定资产0.18万元。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县供销社已及时进行了财务处理。
12.县工信局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期运营未达预期效果,造成部分资产闲置。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县工信局一是强化摸底排查,于2022年2月26日-3月4日对全县88个站点进行实地排查;二是强化对调查对象的监督;三是强化服务和业务培训。
13.施甸县科技成果转化中心设立进度缓慢,导致40万元专项资金未能及时发挥效益。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2021年该笔资金已经被县财政盘活。
14.2019年中药饮片产业发展项目专项资金500万元的绩效运行监控不够有效。
整改情况:问题销号处理。县工信局已对该项目进行动态跟踪,但因嵘煌药业破产清算,该笔资金的绩效目标已无法继续跟踪。该问题无法整改,建议销号处理。根据县工信局提出的销号申请以及《中共云南省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云审委发〔2020〕4号)相关要求,县审计局召开业务讨论会决定,该问题销号处理。
15.县工信局未及时兑付2017年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省级贴息资金。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县工信局于2022年3月21日兑付完毕。
16.县工信局财务单据签批不规范。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县工信局已经对涉及到的单据进行清理核实,完善了相关手续。
17.县财政局部分收支未纳入会计核算。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县财政局已将2021年伙食团收支纳入单位财务账套进行核算。
18.县财政局财务报销单据审批、签批不规范。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县财政局已完善相关资料。
19.会计核算不规范。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县一中已严格按规定进行规范核算。
20.往来款长期挂账。
审计发现,截止2021年10月14日,县一中会计账面其他应付款金额为1 296 961.63元,其中:3年以上债务605 500.00元(长达20年的债务585 500.00元,属2001年逸夫楼项目建设竣工后形成);其他应收款账面金额为2 427 088.29元,其中:3年以上债权709 000.00元,属2001年逸夫楼项目建设竣工后形成长达20年的债权。经审计进一步核实,其原因一是长达20年的债务585 500.00元,其实该笔资金一中已经用其他资金垫付,账务上该笔债务实属县财政应拨付的配套资金;二是债权709 000.00元,属于施工方应向一中提供的发票金额;由于当时账务人员账务处理欠妥,导致形成账面长期挂账。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县一中已经组织人员对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核实、登报公示、汇总上报,尽快调整相关账目;目前,由于一中校长职务调整,故该问题尚未整改完毕。
21.县城工委对已完工项目未及时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移交。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22.县城工委差旅费报销不规范1.16万元。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23.县城工委车辆移交处置程序不完整,未进行账务处理。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24.县城工委往来款核算不规范。一是部分应收款长期挂账36402.6万元;二是部分往来款账实不符11256.93万元;三是将收入类资金作为应付款核算651.08万元。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25.县城工委内部控制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未建立合同登记制度;二是执行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三)民生审计整改情况
对施甸县“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债务情况、施甸县涉粮问题以及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整改情况如下:
1.拆旧复垦奖补资金60.60万元兑付不及时。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整改措施:一是责成酒房乡人民政府针对旧房拆除不彻底的 问题结合具体情况制定“一户一方案”,并组织人员限期拆除,确 保旧房拆除到位。二是力促拆旧复垦奖励资金兑付到位。加强资 金兑付力度,严格项目财务管理,加强项目和财务人员培训,规范资金兑付流程,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三是定期对乡(镇)拆旧 不彻底情况和资金兑付进度进行跟踪督查。落实周报制度,时时 掌握工作完成情况并根据情况适时调整工作方案,确保拆旧工作 不折不扣执行到位。
2.拖欠工程款及其他费24299.06万元。
整改情况:长期整改。整改措施:一是根据拖欠工程款情况,督促各乡(镇)结合具体实际制定还款计划。二是多方筹措资金,加快易地扶贫搬迁闲置资产处置进度和资金兑付力度。三是主动与欠款企业沟通争取债权人的谅解及支持,延缓还款期限。
3.县发改局部分粮食储备管理制度缺失。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县发改局结合施甸情况,制定印发了《施甸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储备粮管理工作制度》《施甸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施甸县县级政府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等5项管理制度(办法),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确保粮食安全。
4.县粮油公司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财务未分离。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已对政府储备粮进行了专门的会计业务核算。
5.县粮油公司未按规定对市级储备粮安全进行投保。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县粮油公司已于2022年2月23日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对市级储备粮粳稻150万公斤进行了投保。
6.县粮油公司智能化库存系统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县粮油公司一是于2022年2月22日、3月10日进行粮库信息化培训;二是已正常使用出入库系统和粮情监测系统;三是已督促粮库智能化系统操作人员按要求进行主机和分级的重启工作和重设密码,四是粮库智能化系统后台会自动备份数据。
7.部分学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发放和支付不够及时。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县财政局已于2021年12月2日前完成了兑付工作。
(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对施甸县人民医院院长王雪同志、施甸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赵佼同志任期履行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审计整改情况如下:
1.施甸县人民医院差旅费执行有偏差。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已严格按照《施甸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县医院已对差旅费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并下发了《施甸县人民医院关于修订<施甸县人民医院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施人医发〔2021〕78号),出差返回日给予报销伙食补助费。
2.施甸县人民医院内控制度更新不及时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已经完善并修订了《施甸县人民医院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施人医发〔2022〕9号);《施甸县人民医院关于修订<施甸县人民医院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施人医发〔2021〕78号);正在修订《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备用金和临时借款管理办法(试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
3.施甸县人民医院应收未收医疗收入2.64万元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已将资金向县卫健局收回并按规定作相应财务处理。
4.施甸县人民医院部分往来款项账实不符6942.26万元
整改情况:部分整改。昆明世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5个往来单位共9.73万元已核实,并据实进行了账务调整;施甸县医疗保障局2644.69万元和聚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4287.84万元正在核实。
5.财务管理核算不规范1233.57万元。一是科目错记,将应记入“差旅费”或“会议费”的支出记入了“培训费”,涉及资金24.39万元;二是包装物(药品外包装)变卖收入未纳入县医院财务统一管理核算;三是重复确认收入1200万元;四是少记收入9.18万元。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县人民医院已于2022年6月进行了账务调整;2022年6月对包装物变卖收入进行了清理规范,统一纳入县医院财务核算,并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
6.县人民医院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106.13万元。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县人民医院已于2020年6月进行了账务调整,补记回写资产106.13万元。
7.县人民医院扩大开支范围0.94万元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县人民医院在2022年6月清退超范围开支资金0.94万元,并于2022年6月7日上缴省级财政。
8.县人民医院多报探亲费0.14万元。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根据实际车票价格计算多报销探亲费0.0908万元,2022年5月清退多报探亲费0.0908万元,并于2022年5月27日上缴省级财政。
9.县交通局部分重大经济事项未经党组集体决策。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已经对涉及的事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10.县交通局应缴未缴非税收入0.32万元。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2022年9月22日已经整改完毕,已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专户。
11.县交通局资产管理、核算不规范。未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资产系统卡片账信息未及时更替。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明确了一名资产管理员,对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盘点,及时更新了资产卡片信息,对盘盈资产8.73万元进行了入账核算,对已损坏的资产上报了县财政局进行资产处理。
12.县交通局往来款管理、核算不规范。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县交通局一是制定了《施甸县交通运输局往来款项清理方案》;二是通过清理核查将21.55万元无具体债权人的资金,清算后交县级国库。
(五)重大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对施甸县棚户区改造(四期)-老城区一中片区项目、2013年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施甸县公安局仁和派出所建设项目3个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对施甸县县城项目建设指挥部3个项目合同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整改情况如下:
1.棚户区改造(四期)项目多计工程款467.09万元。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已进行了账务调整。
2.棚户区改造(四期)项目投资账务核算不实。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已进行了账务调整。
3.棚户区改造(四期)项目多计资本化借款利息373.16万元。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已进行了账务调整。
4.2013年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多计工程结算价款4858.73万元。
整改情况:部分整改。已对多计的工程价款1193.4万元在决算中扣减,并委托第三方重新建了财务总账,对该工程的财务总账进行了账务调整,剩余3665.33万元正在整改。
5.2013年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多付待摊投资8.08万元。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多付的待摊投资已在决算中扣减,并委托第三方重新建了财务总账,对该工程的财务总账进行了账务调整。
6.2013年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成本核算不实。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根据施甸县人民政府与永兴公司签订的《合作代建施甸县2013年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协议书》,将5%代建佣金及5%融资成本计入决算,并委托第三方重新建了财务总账,对该工程的财务总账进行了账务调整。
7.2013年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未编制且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已在审计期间完善相关资料和手续。
8.2013年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不规范。
9.2013年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建设资料不齐备。
上述两个问题整改情况:问题销号处理。由于该项目的代建方及施工方永兴公司均涉”3.29”专案,涉案人员被逮捕,公司及相关档案被法院查封,目前无法进行整改。根据县住建局提出的销号申请以及《中共云南省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云审委发〔2020〕4号)相关要求,县审计局召开业务讨论会决定,该问题销号处理。
10.仁和派出所建设项目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3.01万元。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施甸县公安局已进行了账务调整。
11.仁和派出所建设项目监管不到位,监理履职不到位,竣工图与工程实物不相符、签证资料不充分。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施甸县公安局已完善了竣工图和签证资料。
12.县城项目建设指挥部部分项目超合同未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整改情况:长期整改。
13.县城项目建设指挥部部分项目竣工图与工程实物不相符。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施甸县县城指挥部正在整理相关资料。
(六)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整改情况
李友赛同志任酒房乡人民政府乡长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整改情况如下:
1.集镇未配备污水管网及相关污水处理设施。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督促集镇区域内商户、住户等修建污水处理设施,将污水进行处理后排放;乡上申报了《酒房乡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对酒房集镇污水进行集中处理,该项目由县上统筹实施,已经完成项目规划,酒房乡正在积极争取该项目落地。
2.饮用水水质送检频率较低。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自2021年起,保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施甸分局对全县千吨万人集中供水水源实行一个季度检测,水源检测合格不反馈检测结果;施甸县水务局对万人以下集中供水水源水质实行一年检测2次,枯水期一次、丰水期一次;对部分水源实现抽检和巡检,酒房乡水源水送检应按照《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严格执行,但由于财力有限,水源水质检测花费每年需要52万元左右,资金缺乏保障,暂不能按规范实行。
3.河流保护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酒房乡自 2022 年 1 月起建立了集镇生活垃圾收储运制度,由施甸县红缨公司负责将集镇产生垃圾收集运往施甸县俊洁环卫公司处理,酒房乡切实发挥各级河长作用,推进清河行动,通过“河长清河”、“清四乱”等专项行动,已将酒房河及乌木龙河河岸堆放的垃圾全面清理干净,并加强了辖区被河流保护监管工作,已无河岸边倾倒生活垃圾及水面有白色垃圾漂浮情况发生。
4.生活垃圾未集中收集处理。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倾倒的生活垃圾和排放的家畜养殖粪便已清理干净。酒房乡建立“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和“户付费,村统筹,镇补助”的农村生活垃圾收储运制度,现由施甸县红缨公司牵头负责将全乡产生垃圾收集运往施甸县俊洁环卫公司进行处理;针对酒房家禽养殖粪便乱排放问题已督促养殖户修建三级沉淀化粪池,进行沉淀处理,杜绝从源头直排入河。
5.水源地监管保护不到位。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杨柳凹水库已被保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施甸分局划定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并已制定完成《保山市施甸县酒房乡杨柳凹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方案内已包含饮用水水源地护栏和警示标牌安装工作,因资金未到位,项目目前尚未实施。
6.资金未兑付568.06万元。其中:2016年、2017年、2018年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补助资金471.9万元;生态效益补偿资金88.84万;2018年太阳能热水器补助项目3.9万元;2020年度异地植被恢复造林项目补助资金3.42万元。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由于财政补助资金未到位,上述资金尚未支付。酒房乡下一步继续与县级财政协调,争取尽快拨付补助资金,并及时完成资金兑付。
7.退耕还林项目未组织实施。根据2021年3月21日《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任务的通知》要求,各乡(镇)3月底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动员部署;4月底完成外业规划调查;8月底完成造林施工任务;12月底完成种苗造林费和现金补助兑付工作。但由于财政未及时下拨项目资金,导致项目迟迟未组织实施。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由于财政未及时下拨项目资金,导致项目迟迟未组织实施。酒房乡人民政府正积极与县林草局、县财政局进行对接,争取尽快拨付资金,推进退耕还林项目顺利实施。
二、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措施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守规矩的高度,充分认识落实审计整改责任的重要性,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针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及时整改到位。同时,应当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促进审计发现问题全面整改。
(二)各主管部门、被审单位要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制度漏洞,积极研究构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度,有效根治屡审屡犯“顽症”。要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公告力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县审计局要持续督导,对审计整改不到位、未按要求整改的单位加强重点督查,对督查发现整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推诿拖延、整改造假等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应当适时上报,严肃追责问责,切实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清零”。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