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97-9-30/2018-0906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统计局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发布日期 | 2018-09-06 |
文号 | 浏览量 | 57 |
施甸县统计局关于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县审计局:
贵局送达的关于我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报告(施审报[2018]36号)已收到,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针对在审计报告中反馈的问题逐一研究,提出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限,并有具体责任人及领导负责督促整改。截止目前,报告中涉及的问题已整改完毕,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以此次审计为契机,加强财务知识及业务能力的提升,进一步规范财务支出行为,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提高预算执行能力。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一)关于“无依据调整预算支出80000.00元”的问题。我局在2017年财务决算前,接到财政局相关人员电话通知,在无具体依据支撑的情况下,将实际发生的差旅费20624.71元、办公费49067.00元、劳务费10000.00元、邮电费308.29元共计80000.00元分别调整至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财务手续不完备的问题,我局已完善调整预算支出80000.00元的相关手续,使自制原始凭证规范化,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求财务人员加强对凭证的审核把关,杜绝上述情况的发生。
(二)内控制度执行审核不到位,致使部分公务接待费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问题。审计发现,2017年我局有46次公务接待均无“公务接待函”或“通知”;在46次的公务接待中有3次公务接待金额超标285.00元,有2次公务接待陪同人数超标4人。针对此情况,我局根据《施甸县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施办发[2015]3号)文件规定,制定了《施甸县统计局关于印发差旅费、接待费报销规范管理补充说明的通知》(施统发[2018]14号)文件,并及时组织全局工作人员进行学习,进一步完善接待工作流程,强化对公务接待、公务支出的审核把关,杜绝接待不规范的问题发生。
(三)预算编制、执行不规范159481.80元问题。2017年我局有2份预算指标文件所涉及金额50000.00元,仅细化到“功能分类”而为细化到“经济分类”及2017年度部门预算(含调整)和财务决算结果对比来看,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109481.80元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在今后工作中一是加强与县级财政的沟通协调,确保预算细化到具体支出项目,便于操作;二是严格预算控制。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通过审计局对我局这次财务收支工作审计,我们认识到了预算执行及财务管理方面还不够严谨,存在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的环节,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认真采纳审计部门提出的审计建议,进一步加强财务方面的管理,完善各项财务制度。一是加强同财政部门的请示、沟通、对接力度,规范各类财务行为。二是重视财经法律法规的学习运用,加大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力度。三是进一步深化预算约束意识,严格预算执行力度。四是进一步强化对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的审核严格把关。
施甸县统计局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