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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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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897-9-/2019-093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统计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09-30
文号 浏览量 5
主题词 财政
施甸县统计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施甸县统计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施甸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施甸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施甸县委办公室 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施办字〔2019〕21号)规定,基本职能是: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管理全县经济社会宏观数据库。

2、组织实施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制度、方法。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各项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公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信息。

5、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预测、分析,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6、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础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7、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8、统一管理和组织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和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县统计局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和市统计局的关心指导下,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深入贯彻省领导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和全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以统计改革创新为动力,牢固树立优质服务理念,突出重点,真抓实干,切实抓好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统计信息化建设、联网直报、基层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等措施的落实,有力地促进了统计工作的开展。2018年,除完成各类定期报表等常规工作外,县域经济监测工作有序开展,四大工程建设稳步推进,统计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服务型统计建设不断加快,扶贫、党建工作持续推进,全国人口变动抽样调查依序开展,扎实做好四经普,准确盘点全县经济家底。及早谋划、及早部署,积极向党政领导请示汇报,推动组建普查机构,积极落实普查经费;借助部门合作,做好单位清查、名录库维护更新等工作。精心部署,全面动员准备。按照市局统一部署,按照进度安排,做好普查数据采集,全面启动各项工作。补齐民生短板,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强化力量保障,加大帮扶力度,今年共下派11名干部结对帮扶,结合扶贫对象的需求,多渠道开展精准帮扶。圆满完成上级部门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通过一年的努力,统计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全县经济快速发展,综合实力明显增强,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人民生活稳步提升。为确保统计数据质量,我局要求各专业积极与各部门对接,月末召开数据评估分析会,认真研判数据,明确审核重点,加大报表审核力度,对研判有疑点的数据进行查询,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的完整性、时效性和准确性,真实、全面、准确地反映全县发展实际。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施甸县统计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2,573,347.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73,347.4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634,687.69元,增长32.74%,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度政策性调资增加经费137,380.29元;二是日常公用经费增加373,789.00元;三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减少140,241.6元;四是资本性支出经费增加3,760.00元;五是省级转移支付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未兑付成功,结转26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2,313,347.49元。其中:基本支出2,289,587.49元,占总支出的98.97%;项目支出23,760.00元,占总支出的1.0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374,687.69元,增长19.33%,主要原因为:一是2018年度工资增加经费114,732.00元;二是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变动增加经费22,016.00元;三是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增加632.29元;四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减少140,241.60元;五是公用经费增加373,789.00元;六是项目支出经费增加3,76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统计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89,587.49元。与上年对比增370,927.69元,增长19.33%主要原因为:

1.2018年度工资增加经费114,732.00元;

2.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变动增加经费22,016.00元

3.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增加632.29元;

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减少140,241.60元;

5.公用经费增加373,789.0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1.85%人均109,664.97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8.15% ,人均42,974.2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统计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760.00元。与上年对比增3,760.00元,增长18.8%,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资本性支出3,760.00元,用于办公设备采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3,347.4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74,687.69元,增长19.33%,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度工资增加经费114,732.00元;二是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变动增加经费22,016.00元;三是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增加632.29元;四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减少140,241.60元;五是公用经费增加373,789.00元;六是项目支出经费增加3,76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14,284.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4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办公所需的各类经费及专项统计业务经费。人员经费支出1,445,911.29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32,091.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32.2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188.00元;日常办公所需经费支出644,613.00元,其中:办公费173,770.31元;印刷费7,067.70元;手续费15.00元;水费2,400.00元;电费1,760.93元;邮电费10,301.26;差旅费97,309.33元;会议费56,848.80元;培训费26,791.00元;公务接待费80,083.00元;劳务费19,254.00元;工会经费24,302.0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3,109.67元;其他交通费121,600.00元。专项统计业务费支出23,76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9,063.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0%。主要用于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8,400.00元,支出决算为103,192.67元,完成预算的104.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109.67元,完成预算的138.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0,083.00元,完成预算的98.0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局开展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下乡频率增多,公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多。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4,641.16元,增长4.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389.76元,增长38.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48.60元,下降2.1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18年我局开展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下乡频率增多,公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109.67元,占22.39%;公务接待费支出80,083.00元,占77.6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109.6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3,109.67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统计局日常工作及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0,08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0,08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施甸县统计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4,613.00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38.02%,主要原因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73,770.31元;印刷费7,067.70元;手续费15.00元;水费2,400.00元;电费1,760.93元;邮电费10,301.26;差旅费97,309.33元;会议费56,848.80元;培训费26,791.00元;公务接待费80,083.00元;劳务费19,254.00元;工会经费24,302.0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3,109.67元;其他交通费121,60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施甸县统计局部门资产总额1,308,648.59元,其中,流动资产559,798.44元,固定资产748,850.1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10,151.71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07,236.71元,固定资产增加2,915.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15,345.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6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

2018年统计专项业务费

2. 项目基本情况

施甸县统计局为保证统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完成市统计下达的常规统计及统计调查任务。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完成了2018年各专业的统计调查任务。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财行〔2018〕162号)文件,安排2018年专项统计业务20,000.00元,于2018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已及时列支完毕。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已全部执行完毕。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能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5分。

7. 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19年9月3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 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管理经验

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横道图,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对资金的整体执行掌控不到位。

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会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二是强化专项资金项目的立项和采购管理,在细化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资金预测、前期论证及采购程序上下功夫。三是重视项目实施过程与资料管理,在确保项目预算执行与严格控制项目投资上下功夫。第一抓好项目实施的过程监管等重要环节。第二重视项目验收,项目采用县级验收制度,验收采用全查,不留死角

意见建议

一是探索确立统计行业预算绩效设立体系,形成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统计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衡量指标体系。二是确立统计行业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框架,进一步有效促进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

9.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 项目名称

施甸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

2. 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经济普查条例,在国家统计局及省、市统计局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施甸县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完成施甸县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的宣传、动员及前期准备工作。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施甸县财政局《关于安排统计局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的通知》(施财预〔2018〕306号)文件,安排2018年施甸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400,000.00元,于2018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施甸县统计局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400,000.00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执行400,000.00元,执行率为1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已全部执行完毕。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5分。

7. 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19年9月31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 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管理经验

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横道图,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对资金的整体执行掌控不到位。

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会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二是强化专项资金项目的立项和采购管理,在细化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资金预测、前期论证及采购程序上下功夫。三是重视项目实施过程与资料管理,在确保项目预算执行与严格控制项目投资上下功夫。第一抓好项目实施的过程监管等重要环节。第二重视项目验收,项目采用县级验收制度,验收采用全查,不留死角

意见建议

一是探索确立统计行业预算绩效设立体系,形成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统计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衡量指标体系。二是确立统计行业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框架,进一步有效促进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施甸县统计局下设行政单位1个,详见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施甸县统计局2018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一是设定合理、明确的目标,依据要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绩效指标要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二是通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合理配置预算,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和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三是把控好预算完成率、结转结余控制率、支付进度率,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基础信息、公开预决算信息,做好预算执行和管理,实际控制好存量资金,做到预决算管理公开透明,预算执行及时、有效、均衡、安全。四是按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履行好职责,切实对地方统计发展带来直接或间接社会效益,提高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

履职效益明显方面:严格资金使用渠道,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逐步达到统计增收致富。

预算配置科学方面:一是科学预见,统筹安排,确保资金使用有计划、有安排,预算编制按逐年实施情况,进一步优化,达到更加合理完善。二是确保运转的基本支出得到足额保障,合理合规使用。三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按规定程序申报申请使用,厉行节约做到三公经费费使用有计划、严把关,做到接待工作要有公函,车辆审批要有审批。

预算执行有效方面:一是按财政下达的年初预算各分类执行,年度中合理安排使用,严格按照财政批复的预算科目、项目、金额执行预算,不随意截留、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按年度计划执行预算,严格结转结余。三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只能压减,不可增长,做到节支增,发挥资金最大效能。

预算管理规范方面:一是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并按规定严格落实。二是对预算管理要求公开的内容和信息要及时公开,规范公开内容,在财政规定时间内完成部门预算公开,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客观反映部门预算情况。三是按资产管理制度审批采购,合理使用资产,并逐步达到管理规范有效,严格执行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明确责任人,资产及时造册、销毁,做到底数清、去向明。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施甸县统计局收入2,573,347.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73,347.49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3,347.49元,结转260,000.00元,结转资金为省级转移支付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补助经费,由于时间紧未能及时兑付,于2019年年初兑付完毕。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施甸县统计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施甸县统计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施甸县统计局局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附件13-14表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施甸县财政局关于施甸县2018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及时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各科、室负责提供绩效自评涉及的各部门实施的项目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施甸县统计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5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8年总投入项目资金42,000.00元,其中:施甸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实施了400,000.00元,专项统计业务费投入项目资金20,000.00元。

2)过程情况分析

一是管理制度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二是制度执行有效,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三是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四是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为确保专款专用,发挥应有作用,施甸县统计局制定了严格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制度办事,严防专项资金挪用它用。

4)效果情况分析

一是辅助完成全县GDP核算。二是完成四经普单位清查及相关收据的收集。三是完成统计各专业数据的收集分析及上报。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的问题

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三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科学提高。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预算编审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尽早探索出一套符合单位重点工作开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行业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三是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相关业务处室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我局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一是针对本单位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单位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横道图,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