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97-9-04_A/2017-0915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统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7-09-15 |
文号 | 浏览量 | 9 |
施甸县统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施甸县统计局的主要职能是: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报表制度。制订本县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和实现统计计算自动化,统一领导和协调本县行政区划内统计工作,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负责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的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按规定检查、审定、编印、公布本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发布统计公报发,做好统计信息咨询,为社会提供服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工业、农业、人口、第三产业和基本单位等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协调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负责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统计执法。建立健全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和统计数据库体系;开展统计科学交流和合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为抓手,推进行风建设。一是认真贯彻,及时部署学习。2月29日省局召开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后,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3月2日,我局召开了“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整治工作学习会议,会议解读了省市统计局《关于开展“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第八巡视组对国家统计局反馈意见精神和《统计法》“十三个不得”等内容。二是及时成立了“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并下设办公室在法规股,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三是结合实际,严格按照省市局专项治理目标、内容和要求,制定了《施甸县统计局关于开展“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下发,要求各乡(镇)统计站、县局各股室提高认识,按照专项治理五方面内容,逐条深入查摆,对于存在问题深挖根源,形成初步问题清单,为下一阶段整改找准方向、明确措施,以整改成效促进全县统计工作更严更实、再上新台阶。
2.进一步加强县域经济监测工作。为了全面、及时、系统地分析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及水平,县委、县政府研究出台的《进一步加强县域经济发展监测工作的意见》(施发[2014]17号),围绕县域经济发展各项指标任务,充分发挥县域经济监测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指导好七个产业监测组的工作,定期收集整理汇总监测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研判全县经济发展趋势,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坚强的数据保障。
3.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顺利推进。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保政发[2015]194号)的通知要求,目前县乡两级普查机构已全部成立、三农普物资已全部到位、农业普查办公用房及普查经费已落实。所需普查经费已列入年度县级财政预算,目前已拨付30万元,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办公室人员已完成抽调,抽调人数8人。
4.扶贫党建“双推进”,增强服务能力。一是将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同统计工作、党建工作一起安排部署,与挂钩村党支部共商党建工作开展对策,制定了2016—2018年帮扶措施,积极为村党支部、挂钩学校开展党建及挂钩帮扶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二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同跨越发展相结合、同传承杨善洲精神相结合、同扶贫党建“双推进”相结合,并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统计信息内网、宣传栏等开展专题教育宣传,调动干部职工参与专题教育的积极性。
5.稳步推进“四大工程”建设。一是积极推进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及时做好新入规企业的入库工作,做好名录库的更新和维护,确保名录库数据质量。二是认真抓好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按照“先进库,再有数”的要求,以基本单位名录库为基础,做好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三是构建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指导企业做好数据采集报送,确保统计数据联网报送整个过程快捷准确,有效提高报送效率。四是建设安全畅通、便捷高效的联网直报系统。进一步加快统计信息化建设步伐,充分发挥网络资源优势,分年度配套了统计信息化工程资金,并搭借电子政务平台完成了统计信息专网到全县各乡(镇)的搭建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网络和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拓宽了信息资源共享的渠道。
6.强化统计法制建设,规范统计工作。“专项整治和规范统计工作”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以规范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强化统计执法检查。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统计知识宣传和主要统计指标的解读,让社会公众更加了解统计、理解统计、支持统计,避免对统计数据的误解、误读和误用。
7.增强统计服务意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一是增强统计服务的针对性。重点围绕领导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供观点明确、针对性强、有参考利用价值的调研分析报告,做好超前服务。二是增强统计服务的时效性。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快、精、准”的优势,在统计信息的提供上做到超前、及时、高效。三是增强统计数据收集的广泛性。每个月除了提供我县相关指标反馈数据以外,收集其余县(市、区)的数据一并提供领导参考,形成横向纵向理性对照。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共1 个,即,施甸县统计局。属行政单位。
(二)单位分类情况说明:
1.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施甸县统计局属县级行政单位。
2.按单位基本性质划分:施甸县统计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
3.按单位执行会计制度划分:施甸县统计局属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施甸县统计局2016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决算总收入183.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3.6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我局财政拨款收入1836325.06元,总支出1856325.06元,结转结余0元。其中:行政运行收入1032226.25元,占总收入的56.21%,支出1032226.25元,占总支出的55.61%;专项统计业务活动收入20000元,占总收入的1.08 %,支出40000元,占总支出的2.15%;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收入178370.00元,占总收入的9.71%,支出178370万元,占总支出的9.61%;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收入6000元,占总收入的0.33%,支出6000元,占总支出的0.32%;招商引资收入10000元,占总收入的0.54%,招商引资支出10000元,占总支出的0.54%;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000元,占总收入的2,72%,支出50000元,占总支出的2.69%;专项普查活动支出300000元,占总收入的16.34%,支出300000元,占总支出的16.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无项目支出20000元。
年末结余0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与上年161.43万元相比增加24.2万元,增14.99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1.6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支出及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7.82%。与上年156.78万元相比增加4.65万元,增2.97%。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支出及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支出及死亡抚恤;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统计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0.7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9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10.84万元减少0.0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及2015年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施甸县统计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7万元,与2015年1.78万元相比减少0.0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工作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施甸县统计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06批次,880人,公务接待费开支9万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0.0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局及相关业务单位产生的费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